常用的与消费相关的统计指标包括以下几种:
(1)最终消费支出;(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 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三者各有侧重。 最终消费支出来自 GDP 支出法核算,也是通常所说的“三驾马车”中的消费。其具体含义是指常住单 位为满足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从本国经济领土和国外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 非常住单位在本国经济领土内的消费支出。最终消费支出分为居民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 居民消费支出指常住住户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居民消费支出除了直 接以货币形式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外,还包括以其他方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 后者称为虚拟消费支出。
居民虚拟消费支出主要包括:单位以实物报酬及实物转移的形式提供给劳 动者的货物和服务;住户生产用于自身消费的货物(如自产自用的农产品),以及纳入生产核算范 围并用于自身消费的服务(如住户的自有住房服务);银行和保险机构提供的间接计算的金融服务。 政府消费支出指政府部门为全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消费支出和免费或以较低的价格向居民住户提 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净支出,前者等于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减去政府单位所获得的经营收入的价值, 后者等于政府部门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居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值减去向住户收取的价 值。 2024 年,中国支出法 GDP 为 1349210.1 亿元,其中最终消费支出为 763042.7 亿元,占 GDP 比例为 56.6%。最终消费支出中,居民消费支出为 538646.1 亿元,占比 70.6%;政府消费支出为 224396.6 亿 元,占比 29.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 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 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从定义可见,这一指标更 多关注的是交易环节,由于其是月频数据,实践中也常将其用作消费的指标。 2024 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 483345 亿元,同比增长 3.5%。

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来自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与前两个指标不同的是,这一数据本质上是微观 数据。其具体含义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 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 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2024 年,中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 28227 元。
上述指标各有侧重,那么,究竟哪一个指标更能代表消费的全貌? 从研究经济增长的角度看,最终消费支出作为支出法 GDP 核算的“三驾马车”之一,无疑是消费最为 全面的代表指标。从其定义也可看到,其涵盖了居民消费支出与政府消费支出,也包括了直接消费 支出和虚拟消费支出。这一指标的缺陷在于,其只有年度数据,不能及时反映季度、月度时间维度 上的消费变化。不过,如果着眼于中长期的消费分析,这一指标仍是极为重要的参考指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月度发布的指标,也是用以观察消费变化的常用指标。然而,从其定义可以 看出,其重点在于交易环节,内涵明显窄于最终消费支出。两个突出的问题是:(1)社会消费品零 售总额并不包含虚拟消费支出;(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包括商品零售和餐饮收入,换言之,这 一指标并不包含餐饮之外的服务消费。
从 2023 年 7 月开始,国家统计局开始发布服务零售额累计同比增速,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社会消费品 零售总额数据的不足,但服务零售并不公布金额数据,累计同比增速也只能作为参考。历年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大致相当于最终消费支出的 60%—80%,近年来二者的 差距有所加大。2024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当于最终消费支出的 63.3%。 与上述两个指标相比,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于其微观指标的性质,在内涵上与支出法 GDP 的居民消 费支出相差较大。而且与支出法 GDP 的最终消费支出相比,它也仅对应了其中的居民消费支出。图 表 5 简单列出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折算的居民消费支出和支出法 GDP 核算口径下的居民消 费支出的差异。可以看到,2010 年以来,二者差异明显扩大;至 2024 年,前者仅相当于后者的 73.8%。 从这一角度看,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中的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并不能反映消费的全貌。不过,鉴 于该指标包含了消费明细分类数据,因此在研究消费结构变化时,可以作为参考指标。
鉴于支出法 GDP 核算中的最终消费支出代表性较为全面,本文以下的分析围绕着最终消费支出展 开,同时会部分引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作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