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南向通,是指境内投资者经由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相关基础服务机构在债券交易、托 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中国香港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
南向通遵 循两地市场现行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为境内机构跨境债券投资提供了便利、高效的渠道。 南向通的市场参与者分为做市商、投资者两类,银行自营是现行机制下最主要的投资者。 南向通上线初期,投资者包括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 41 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包含 非银和农商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以及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 做市商作为交易对手方,其范围暂定为由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 22 家做市商。这些做市商 涵盖了 2021 年 9 月首批确定的 13 家机构,以及 2023 年 9 月新纳入的 9 家机构,它们共 同为南向通提供流动性支持与交易服务。现行南向通以银行为最主要参与者,机构风险偏 好低、策略一致性较强,以持有到期为主。
投资范围上,南向通交易服务品种初期为现券买卖,可投债券为境外发行并在中国香港债 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种。币种上,离岸人民币、美元、港币等各类货币计价的债券均 可投资,实操中以离岸人民币债、美元债为主;主体上,中资与外资发行的债券均可,实 操中以中资为主。由于中国香港债券市场是高度成熟的离岸市场,除了香港本地发行的债 券,非香港发行的债券也可以在该市场流通,南向通的理论投资范围很广,实际可投债券 取决于发行规则、做市商报价、托管方式、机构内部评级、监管指导等因素。根据《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通“南向通”交易规则》,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公布可交易债券清 单,并根据市场情况及境内投资者需求不时予以更新。 额度限制上,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 5000 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 200 亿元等值人民 币。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不超过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QDII 和 RQDII 跨境资金 净流出额不纳入南向通额度使用情况统计。从托管余额变化来看,南向通在上线后的半年 内额度使用较少,截至 2022 年 2 月末托管规模维持在 100 亿元以下。2022 年 3 月美联储 开启加息周期,中美利差持续压缩至倒挂,境外债券的配置性价比提升,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6 月南向通托管规模快速扩张。2023 年下半年,美联储暂停加息+城投境外债窗口指导 趋严,南向通扩张放缓,但机构出海投资需求依然较为旺盛,2024 年至今南向通托管余额 波动上升。截至 2025 年 5 月末,南向通托管债券合计 918 只,余额 5329.4 亿元。

交易流程上,通过 CFETS 参与南向通交易需首先提交申请并完成准入手续。南向通境内投 资者可以自主选择多级直连托管或者托管清算银行两种托管模式,选择直连托管的境内投 资者,应通过境内电子交易平台与交易对手达成交易。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与 Bloomberg 等境外交易平台建立连接,为南向通提供交易服务。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债券通“南向通”业务申请指南》,境内投资者向交易中心提交南向通业务申请,并 同意由为其托管债券的境内托管银行向交易中心提供结算路径信息。若机构在交易中心系 统中已有交易账户,则交易中心为其开通南向通交易权限。尚无交易账户的,由交易中心 开立交易账户并开通南向通交易权限,记录并维护其交易必要信息。 境内机构在南向通下的交易通过请求报价方式进行。机构可向一家或多家南向通做市商发 送报价请求,报价请求的交易要素包含交易方向、债券代码、券面总额、结算日等。在发 送报价请求时,投资者应选择该笔交易使用的境内债券托管结算机构及托管账户。做市商 可以通过 CFETS 系统或者境外交易平台向境内投资者回复报价,待做市商回复后,投资者 选择其中一项报价进行确认,其他报价回复自动失效。交易时间上,南向通交易的服务日 为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日,服务时间为每个交易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20:00。“南向通”交易的结算日期应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中国香港债券市场共同工作 日。
南向通跨境托管结算采用国际通行的名义持有人制度。境内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清算 银行通过在中国香港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的方式,为境内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 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通过境内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或境内托管清算银行托管其债券资产: 1)境内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模式(多级直连托管):境内投资者在上清所开立南向通账户, 用于记录债券持有余额。同时,上清所在香港金管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开立 名义持有人账户,代境内投资者持有其购买的债券。境内和境外登记结算机构所记录的南 向通债券余额应相等。在这一模式下,可投券种限于在 CMU 总登记托管的境外债券。结算 币种上,上清所支持人民币、港币“南向通”交易结算,且自 2025 年 1 月 14 日起,新增 为结算币种为美元、欧元的“南向通”交易提供结算服务。 2)托管清算银行模式:境内托管清算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与 CMU 或 香港托管银行建立连接,为境内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等服务。与多级直连托管相比, 托管清算银行模式可支持的债券币种范围更广。 清算方面,以上清所多级直连托管为例,CMU 为结算币种是人民币、港币的“南向通”交 易办理券款对付结算,为结算币种是美元、欧元的“南向通”交易办理纯券过户结算。其 中,债券过户通过上海清算所在其开立的名义持有人账户办理,人民币、港币的资金支付 直接通过境内投资者或其指定资金结算行开立在 CIPS 的资金账户办理,美元、欧元的资金 支付由境内投资者与中国香港做市商自行完成。上清所根据 CMU 结算结果,通过南向通债 券账户办理债券结算。南向通结算确认截止时间为结算日前一个银行间债券市场工作日 16:30,结算处理截止时间为结算日 16:30。上清所支持结算周期为 T+1 至 T+3 的南向通交 易。境内投资者需办理结算周期 T+3 以上交易结算的,应提前与外汇交易中心及上清所联 系。
南向通下的资金跨境受到严格监管。南向通报价、交易及结算币种为债券的票面币种,境 内投资者如使用人民币投资外币债券,可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兑换所需外币,并可使用外汇 衍生产品对冲风险。境内投资者的南向通资金只能用于债券投资,投资的债券到期或卖出 后境内投资者不再继续投资的,相关资金应汇回境内并兑换回人民币。央行负责对南向通 进行监督管理,交易中心负责实时监控南向通交易额度使用情况,额度使用完毕的,交易 中心即时暂停向境内投资者提供买入境外债券的交易服务,境内投资者仍可卖出境外债券。 如何看待南向通扩容影响? 一是优化投资者结构,非银交易较银行更活跃、风险偏好和投资策略差异化,有利于改善 中国香港债券市场流动性; 二是加快境内机构出海,实现全球化债券配置。相较于境内债市,中国香港债券市场在发 行人类型、债券币种、条款等方面更加多样,美元债利率中枢更高,存在收益挖掘空间, 也有利于分散单一市场风险; 三是中资境外债品种溢价或率先压缩。中资主体离岸在岸债券利差是吸引机构跨境投资的 一大因素,南向通扩容将带来增量债券配置需求。而在供给层面,年内美联储降息待观察, 中资美元债融资成本仍高,叠加外债监管尤其是城投境外债监管持续较严,中资境外债短 期供给或难放量,南向通扩容或导致离岸-在岸超额利差收窄。 关注后续监管细则以及配套措施,例如额度、流动性支持、风险管理工具等方面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