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体系监管框架包括哪些?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5/09/22 15:08

银行体系监管框架相对其他金融机构更加复杂,涉及维度较多,其中银行资本、流动性风险、银行评级等关键维度交叉受央行和金监局的双重监管。

1.央行宏观审慎考核:核心或在“广义信贷”和利率定价

(1)考核对象: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MPA)评估对 象包括商业银行、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租赁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银行业金 融机构,监管对象分为三大类:全国性系统重要性机构(N-SIFIs,一般指大型商业银行)、 区域性系统重要性机构(R-SIFIs,一般指各省资产规模最大的城商行)和普通机构(CFIs, 一般指股份制银行和各省其他非资产规模最大的机构)。 (2)考核指标:MPA 考核是央行进行宏观审慎管理的核心,包含七大类指标,其 中资本和杠杆情况、利率定价行为为“一票否决”指标。MPA 评估的主管单位是宏观审 慎管理局,每季度评估一次,包含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 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和信贷政策执行七大方面,总计 16 个细分指标,其中七大类指 标每类满分均为 100 分,90 分及以上为优秀,60-90 分为达标,60 分以下为不达标。值 得说明的是,MPA 考核各分项考核要求会根据政策环境相应调整,并非一成不变。

(3)评估结果: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估结果,MPA 评估体系将被评估机构分为 A、 B、C 三档,A 档机构实施一定的激励机制。A 档机构七大类指标均需达到优秀,对其实 施奖励性准备金利率和一些其他激励;C 档机构资本和杠杆情况、定价行为两类中任意 一项不达标,或者除上述两类的其余 5 大类中任意两项及以上不达标,对其实施约束性 准备金利率和一些其他约束;剩余为 B 档机构,对其实施正常的准备金利率,并无其他 激励和约束。MPA 按每季度数据进行事后评估,同时按月进行事中事后监测和引导,实 施期间为当次评估结果生效后的 3 个自然月,待下次评估结果生效后重新调整。此外, 考虑到新设机构缺乏评估所需历史数据,且往往初期发展较快,原则上开业三年内可暂 不纳入 MPA。 对于银行而言,宏观审慎评估体系中的资本和杠杆情况、流动性等分项与金监局的 监管体系存在一定交叉(后文详细展开),故对于 MPA 考核本身,银行关注监管达标的 侧重或更在于资产负债情况、利率定价行为、资产质量、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等内容。

2.金监局微观指标考核:梯度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金监体系的风险监管涵盖银行运营的多个重要方面,强调银行经营过程中风险暴露 的微观审慎监管。从具体指标设计来看,金监监管体系主要涉及三大方面:一是,银行 资本管理与银行监管评级相结合,通过信用风险资产加权比重的设置影响银行的资产配 置结构和资本补充;二是,构建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引导银行注重资负结构的 匹配;三是,衡量利率变动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冲击,银行通过调整资产配置的期限结 构控制利率风险。

1、资本办法及银行评级: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

(1)资本办法:风险权重设定引导形成利率为主的债券投资结构

商业银行资本考核的核心是通过设定资本充足率等要求,确保银行有足够资本抵御 风险,维持经营稳定。2023 年 11 月 1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核心考核指标为资本充足率,即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净额 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资本办法通过风险加权资产计算规则,引导银行形成利率 债为主的债券投资结构。 具体而言,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中商业银行的国债、政金债风险权重为 0,地方一般债 和专项债风险权重为 10、20%,银行普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 20-40%,一般企业债权及非 银金融机构普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 75-100%,次级金融债债权(非国开)的风险权重为 150%、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为 250%。2023 年风险权重调整相较于此前监管 要求,更加有利于银行自营配置地方政府一般债、投资级非银金融债、投资级企业债以 及其他中小企业债;而对于 3M 以上偏长久期的存单、二级资本债、证券公司次级债以 及保险公司次级债的配置动力有所减弱。整体上看,考虑风险权重占用的机会成本后, 利率债投资更加占优,银行持仓结构基本以利率债为主。

(2)银行评级:分类评估+附加要求,注重“大而不倒”

银行评级是监管机构评估银行经营状况、风险水平的重要手段,央行和金监局共同 构建起银行评级的监管体系,互为补充。对于系统性重要银行(N-SIFIs)提出附加资本 和附加杠杆率的要求,对于全球性重要银行(G-SIBs)提出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比率的 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适用于开业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的商业银行和农村 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的法人机构等。该办法规定的监管评级要素包括资本充足(15%)、资产质量(15%)、公司治理与管理质量(20%)、盈利状况(5%)、流动性 风险(15%)、市场风险(10%)、数据治理(5%)、信息科技风险(10%)、机构差异化要 素(5%)。单项要素得分按权重换算为百分制后分 6 个级别,级别越大风险越高。对于评 级结果为 3 级及以下(75 分及以下)的单项要素,应当加强对被评级银行该要素的非现 场监管,并视情况对该要素进行现场核查或专项现场检查。

《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由央行会同原银保监会制定,主要用于识别我国系统 重要性银行(N-SIFIs),每年发布名单并实施差异化监管。1)附加资本:系统重要性银 行在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基础上,还应满足一定的附加资本 要求,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组,第一组到第五组的银行分别适 用 0.25%、0.5%、0.75%、1%和 1.5%的附加资本要求。2)附加杠杆率:系统重要性银行 在满足杠杆率要求的基础上,应额外满足附加杠杆率要求。附加杠杆率要求为系统重要 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的 50%,由一级资本满足。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对于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GSIBs)提出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比率的考核要求。2021 年 10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建立总损 失吸收能力监管体系,要求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TLAC 风险加权比率自 2025 年起不得低于 16%,自 2028 年起不得低于 18%,TLAC 杠杆比率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不得低于 6%,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不得低于 6.75%。 具体计算方法为:1)外部 TLAC 风险加权比率=(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扣除项)÷ 风险加权资产×100%,2)外部 TLAC 杠杆比率=(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扣除项)÷调整 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100%。 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构成包括剩余期限一年以上的合格监管资本、TLAC 非资本债务工具、存款保险基金等。为满足缓冲资本要求(储备资本、逆周期资本和系 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计提的核心一级资本工具不能计入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当外 部 TLAC 风险加权比率最低要求为 16%时,存款保险基金可计入的规模上限为银行风险 加权资产的 2.5%;当外部 TLAC 风险加权比率最低要求为 18%时,存款保险基金可计入 的规模上限为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 3.5%。

2、流动性风险考核指标:引导增加稳定负债,增持优质流动性资产

流动性考核指标的核心在于引导银行增加稳定负债,持有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保 证银行具备充足的可变现资产以应对债务偿还的流动性压力。流动性风险考核指标主要 关注流动性覆盖率(LCR)、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HQLAAR) 以及流动性匹配率(LMR)。 (1)适用范围上,LCR 和 NSFR 主要针对资产规模 2000 亿元以上的银行(国股大 行及部分大型城农商行),HQLAAR 适用于资产 2000 亿元以下的银行,LMR 适用于所 有银行。 (2)指标设计上,LCR 和 HQLAAR 较为类似,要求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未来 30 天资金净流出量≥100%,主要关注 30 天内到期的短期负债偿还压力,NSFR 和 LMR 逻 辑一致,要求可用的稳定资金/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100%,四项指标的引导均在于拉长 银行负债久期,缩短资产端平均期限。

(3)就考核压力而言,主要关注 NSFR 的季末达标压力。由于商业银行债券投资均 增加,且多是利率债为主的投资结构,LCR 指标读数逐渐增大,从上市银行披露数据来 看,2024 年年末城农商行 LCR 指标读数攀升至 280%-290%附近,国股行读数分别在 165%、 182%,均不构成较大的达标压力。对于 NSFR,股份行同业负债为主的结构导致 NSFR 读数相对偏大,2024 年年末水平在 110%附近,城商行、农商行、大行依次在 121%、136%、 138%附近。

3、久期指标:大行债券投资拉久期的“硬约束”

根据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监管要求,国有大行经济价值变动超过 15%需进行监管评 估。根据《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办法》,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的经济价值变 动超过其一级资本的 15%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在监管中予以关注,并开展后续评 估。按照银行账簿标准化计量框架,模型计量的核心是将利率敏感性资产和利率敏感性 负债划入不同的重定价现金流的时间区间,按照 6 种利率冲击情景下的资产净值变化计 算经济价值变动的最大损失。在后文中,我们将对银行账簿久期指标压力做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