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险资产管理年度报告 行业规模增速回升,资产配置以固收类为主

1.行业规模增速回升,资产配置以固收类为主

截至 2022 底,保险行业总资产规模达 27.15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 9.08%,增速较 2021 年有所 回升;净资产 2.70 万亿元,较年初出现负增长,减幅达 7.85%。保险行业总资产规模增速回升主要 是源于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资产增速的提高,具体来看,2022 产险公司总资产 2.67 万亿元,较年 初增长 8.98%;人身险公司总资产 23.37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 9.26%;再保险公司总资产 6719.00 亿 元,较年初增长 10.93%;资产管理公司总资产 1036.00 亿元,较年初增长 0.58%。从整个行业趋势 看,经过前期保险行业总资产规模扩张速度抬升之后,2021 年增速减缓,2022 年增速有所回升,和 2018 年增速水平基本持平,总资产规模整体震荡上行。

1.1.保费收入增长,寿险保费占比小幅回升

2022 年保险行业原保费收入为 4.70 万亿元,同比增加 4.58%,相比 2021 年-0.79%的增速,出 现了由负转正。具体来看,财产险保费收入 1.27 万亿元,较 2021 年同期出现了 8.92%的增幅;人身 险保费收入 3.42 万亿元,增速为 3.06%,较 2021 年的-0.30%,增速由负转正。主要是因为占比最 大的寿险保费收入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增速为 4.02%,一改 2021 年-1.71%的负增速,对人身险 的保费收入的增幅有较大的贡献。此外,人身意外伤害险则出现了 11.32%的跌幅,保费收入也降至 近五年来最低水平,尽管其在人身险中占比较小,但仍对人身险的保费收入造成了一定的拖累。

就人身险保费收入的构成而言,寿险一直以来是占比最大的险种,占比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近五 年的占比超 70%,其次就是健康险,平均占比约 23%。自 2013 年以来,寿险占比整体处于下行态 势,在 2017 年和 2022 年出现了小幅回升。 原保险赔付支出方面,2022 年的赔付支出金额为 1.54 万亿元,与 2021 年的 1.56 万亿元基本持 平;保单件数有所回升,从 2021 年的 489 万亿件升至 553.83 万亿件,同比增幅 13.26%。

2022 年投连险新增交费规模较 2021 年大幅减少,减幅达 68.20%,全年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 费为 211 亿元;万能险保费收入 2022 年同比下降,且降幅由 2021 年的 8.02%变为 13.20%,全年 新增交费为 5624 亿元。

1.2.资金运用余额增速维稳,资产配置以固收类为主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 2022 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 25.05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 7.83%, 增速与 2021 年的 7.15%基本持平。就保险资金的配置而言,银行存款 28348 亿元,占比 11.32%, 占比较 2021 年上升了 0.05 个百分点;债券 102530 亿元,占比 40.93%,占比较 2021 年增加 1.89 个百分点;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31829 亿元,占比 12.71%,占比较 2020 年降低 1.05 个百分点;包 含非标资产投资在内的其他资产 87802 亿元,占比 35.05%,占比较 2021 年同期有所降低。整体来 看,仍保持固收类资产为主、多元化资产分散配置的结构。

1.3.另类投资产品规模缩水,股权投资计划、保险私募基金注册火热

根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截至 2022 年底,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保险私募基金 管理人累计登记(注册)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 2882 只,登记(注册)规模 6.33 万亿元。具体来看,债权投资计划登记(注册)2698 只,规模 5.34 万亿元;股权投资计划登记 (注册)109 只,规模 4447.19 亿元;注册保险私募基金 75 只,规模 5491.58 亿元。 2022 年全年,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注册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 529 只,合 计注册规模 10507.21 亿元,较 2021 年数量和规模分别同比减少 5.37%和 6.78%。具体来看,债权 投资计划 485 只,规模 8711.78 亿元,规模同比减少 9.90%;股权投资计划 23 只,规模 577.15 亿 元,规模同比增加 8.76%;保险私募基金 21 只,合计注册规模 1218.28 亿元,规模同比增加 13.75%。

受疫情扰动,保险资管机构 2022 年注册的另类投资产品的数量和规模较 2021 年出现了一定程 度的减少。整体来看,另类投资产品总体规模仍超万亿元,大多布局于服务国家战略、关系国计民生 的领域。

2.2022年保险业政策回顾

2022 年,保险行业政策频出,全方位助力保险行业的发展。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征集、颁布的 “中国保险业 2022 年度十件大事”,2022 年全年保险行业的政策主要可以分为聚焦疫情防控、服务实 体经济、服务养老战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体现了保险行业致力于 支持经济稳健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的宏大愿景。

2.1.聚焦疫情防控,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2022 年,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疫情,保险业积极面对疫情带来的巨大挑战,在保通保畅、复工达 产、保障民生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 保通保畅方面,货运物流是产业链供应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是保障民生的最后一公里。在疫情 防控期间,货运物流不仅承载着生活物资,还承载着抗疫物资。政策引导保险业助力支持货运物流, 将有利于维持疫情期间货运物流行业的稳定,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支撑。具体来看,对于保险 业,《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货车司机、快递员等特殊 岗位工作人群的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鼓励积极发展货物运输保险、道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等 财险业务来为物流业提供风险保障。

复工达产方面,政策鼓励保险业针对受困企业制定特殊险种,全方位为产业链上下游提供保障, 助力稳住经济大盘。2022 年 5 月,中保协发布《关于财险行业扎实推动稳经济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的 通知》,表明财险公司要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持续加大保险保障支持力度, 例如鼓励财险公司围绕物联网、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保险服务,积极发展营业中 断险、利润损失险等特殊险种。此外,2022 年 6 月,中保协发布《关于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进一步做 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保险服务的倡议书》,聚焦因疫情遇困企业的痛点堵点难点,有效配置 保险服务资源。

保障民生方面,要充分发挥保险的资金杠杆和风险分散功能,为市场主体和个人提供疫情相关保 险保障。2022 年 6 月,银保监会等三部联合发布《关于推广疫情防控保险 助力做好保市场主体保就 业保民生工作的通知》,表明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保险对于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的精准滴灌作用, 鼓励开发完善健康保险、货物损失险等疫情防控保险产品。2022 年 12 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切实 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 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畅通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落实优化防控措施二十 条、新十条有关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做好医疗卫生、物流保供、服务 消费等重点领域的资金保障和金融服务,确保基础金融服务不断档、有质量。

2.2.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深化改革创新、聚焦高质量发展方面,保险资金运用、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是 2022 年保险业改 革的重要方向。 在 2021 年底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保险科技“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2022 年 1 月银保监 会出台《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积极践行数字中国战略,其中,在业务经营管 理数字化转型领域,主要聚焦于产业数字金融和个人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表明要积极支持国家重大 区域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字化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增强 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农村金融服务能力;要利用科技手段开展个人金融产品营销和服务,解决数字 鸿沟问题。

为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银保监会于 2022 年 6 月出台了《银行业保险业绿色 金融指引》,旨在从战略高度推进银行保险行业绿色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点明要从金融支持、 风险防范、自身管理三方面来落实绿色金融战略,例如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绿色产业和技 术等领域的保险保障业务以及服务创新,要将 ESG 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流程。随后,11 月发布的《绿 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对绿色保险的意义进行了规定,从负债端来看,绿色保险主要是指保险 机构以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为主题提供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从资产端来看,绿色保险主要是指保险 资金在绿色产业进行的投资。准确把握绿色保险的含义,有助于相关机构提升绿色保险服务质量,促 进绿色发展相关领域的保险业务与产品的创新。

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银保监会不断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投资优势,进 一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办法》和《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时隔 10 年修订后 发布,标志着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进入新阶段。委托投资是目前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资金投资的重 要方式,较 2012 年的版本,《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办法》对委托管理的受托主体、委托范围、资 质要求、流程机制、主体责任和行为规范重新进行了规定,具体来看,包含了放松委托方的资质条件 要求(删除了“最近三年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资质要求)、收缩受托方范围(明确受托方仅 限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增加委托管理的资产类型、压实委托方的管理职责和强化受托方主动管理 责任等,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保险公司的自主决策权,助力保险资金委托投资市场的高质量竞争。

而新修订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主要对保险资金可投资金融产品的范围进 行了拓宽,将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债转股投资计划等保险业外金融产品纳入可投 产品范围。越来越多符合保险资金风险收益偏好的产品能被纳入组合,有助于缓解保险资金的配置压 力,进一步完善资产配置结构,稳定组合收益。不仅如此,保险公司与银行理财、证券公司、证券资 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通过投资产品紧密联系在一起,有望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此外《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还强调了穿透监管要求,底层资产清晰、交易结构 清晰的金融产品将更受保险资金青睐。

银保监会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于 2022 年 8 月修订发布《保险资产 管理公司管理规定》,除了对保险资管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进行规定,还优化了股权结构设计要求,取 消了外资持股比例上限,体现了银保监会落实扩大对外开放战略部署的决心,在一定程度上利好粤港 澳大湾区的金融保险业,给内资保险公司带了挑战,有利于促进保险市场的繁荣发展。此外,《保险 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还明确规定了保险资管公司可以设立的子公司类型。保险资管公司要以实现 资产长期保值增值为目的,政策引导其进行专业化运作,来增强长期投资能力,未来有望实现差异化 发展。

支持重点领域、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国家治理、乡村振兴、服务实体经济、制造强国 是 保险业参与的重点领域。 在国家治理领域,为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问题,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银保监会、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于 2022 年 2 月联合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 要求各类保险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力度。随后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市民 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鼓励保险机构因地制宜就新市民在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进 行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共同富裕的又一 重要举措。

在乡村振兴领域,保险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重点工作的意见》,银保监会于 2022 年 4 月发布《关于 2022 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 兴重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要增强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功能作用,大力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 险;针对农村居民的特定需求,扩大意外伤害险、养老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供给;提升农业农村保险 承保理赔服务质效,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

在服务实体经济领域,2022年保险业主要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治理三方 面重点布局。具体来看《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表明要坚持 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丰富普惠保险产品和业务;《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鼓励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公路交通重大 项目;《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促进城市安全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进程。

在制造强国领域,2022 年 7 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 通知》,对于保险业,提出要完善科技保险服务,加大知识产权、科研物资设备和科研成果质量的保 障力度;通过承保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等方式来更好地服务跨区域保险需求;保险资金通过投资 股权、债券、保险资管产品等形式来为先进制造业等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2.3.发挥自身禀赋,躬身入局养老市场

在养老第一二支柱压力日趋增长的现在,养老第三支柱的建设早已提上日程。自2018年以来, 政策引导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募基金、保险公司等积极布局养老金融产品市场,养老金融产品不断 扩充从最早创设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和养老目标基金,逐渐新增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养老理财产品等,而养老第三支柱在2022年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

2022 年 4 月,《关于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首次提及了个人养老金这一概念,并明确个人养 老金将实施个人账户制度,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 融产品均可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畴。为进一步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2022 年 9 月,国务院常务会 议提出了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扩大了个人养老金的覆盖面。 2022 年 11 月,《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及其配套细则正式出台,个人养老金新时代由此开启,长期 增量资金的入市,或将助力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壮大。

在 2022 年支持养老第三支柱发展的过程中,保险业率先将已有产品扩容,将更具专属和普惠的 特性、能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长期养老需求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 围由浙江、重庆扩大至全国,参与机构新增了 10 家养老保险公司。此外,保险业还积极响应国家最 新的养老战略要求。自 2022 年 4 月个人养老金制度首次被提出后,银保监会随后于 2022 年 5 月出 台《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明确了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的范畴和属性,并大 力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丰富商业养老金融产品的供给。

为了进一步明确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的安排,银保监会于 2022 年 9 月出台《关于促进保险 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明能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畴的保险 产品(年金保险、两全保险等),制定详细要求来严格限制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的保险公司,以此保 障投资者养老资金的长期稳健保值与增值,并表明将有序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 养老保险政策衔接的决心。2022 年 11 月,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最后 一项配套细则——《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出台,标志着以《个人 养老金实施办法》为主、四项配套规则为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构建完成,养老第三支柱的发展迈 上新台阶。

个人养老金制度满足了投资者补充养老保险的需求,出于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和市场化的考虑,创 新型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商业养老金问世。根据 2022 年 12 月颁布的《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 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将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由人保养老、人寿养老、太平养老、国民 养老在北京、上海、江苏等 10 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金相辅 相成、齐头并进,共同助力养老第三支柱奔向新高度。 值此服务养老战略发展的关键之际,保险公司将凭借自身禀赋资源、良好的资金管理能力、专业 且经验丰富的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商业养老市场的建设,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2.4.产品升级创新,更多更好惠及群众

人身险方面,保险业积极响应《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 个人所得税政策,研究扩大保险产品范围”的要求,努力践行《健康中国 2030 规划纲要》,深入探索 产品创新发展新路径,积极推进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从以治已病为中心向以治未病 为中心转变、从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的进程,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康保障需求,为多层次医 疗保障体系的建设添砖加瓦。

2022 年 1 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问题和建议 的报告》,指出目前商业健康保险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仍存在较多的不足,点明要从加强多方协作、 深化供给侧改革、保证城市定制医疗项目持续性和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来进行改进,并要实行税收 优惠来吸引居民参保。2022 年 5 月,银保监会等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个人 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保险产品范围的通知》,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

出于助力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提升居民认知、加强特殊失能群体的保障的考虑,银保监会于 2022 年 10 月印发《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决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 2022 年 11 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产品范围有关事 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至医疗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为居民提供了更为丰富的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选择,还扩大了被 保险群体,可以为配偶、父母、子女进行投保。此举旨在为人民减轻自付医疗费用压力,在一定程度 上加强了对长期患病人群、重病人群、老年人群等特殊群体的保险保障,有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 感。

财产险方面,银保监会吸取了近年来农业保险改革发展的经验教训,于 2022 年 2 月发布《农业 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切实保障投保农户权益,进一步发挥保 险业在支持乡村振兴、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此外,还将森林保险纳入适用范围,这正是 保险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 3.21 东航客机事故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除了应该尽量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但一旦发生,事后 及时有序处理也是至关重要的。因此银保监会于 2022 年 10 月发布《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 法》,旨在提升财险业灾害事故处置能力,发挥保险防灾减损和经济补偿功能,其中将财产保险灾害 事故按照事件性质、损失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 3 个等级,分别启动Ⅰ 级、Ⅱ级、Ⅲ级响应。

2.5.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 年,保险业不断加强自身法治建设,加快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反保险欺诈,切实保护消 费者合法权益。 在完善治理机制方面,主要可以分为保险资金监管和关联交易监管。2022 年,银保监会陆续出 台《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于精简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报告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资 金存款银行有关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口径的函》和《关于加强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工作 的通知》,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促进保险机构安全、独立、稳健运行。

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主要可以分为整治乱象和管理营销行为。2022 年全年,银保监会 和各地监管局连续发布防范代理退保、保险欺诈的风险提示,警示消费者保护好个人信息,并为消费 者开辟正规合法的维权途径。2022 年 5 月,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机制与管理要求,在其基础上《银行保险机构消费 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于 2022 年 12 月正式颁布,作为银保监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制定的基础 性、纲领性文件。除了制度层面的引导,银保监会还发布了《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乱 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深入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的通知》,严厉打击保险业的黑产乱 象,要求保险机构全面自查整改、强化整治问责。

此外,通过对保险销售人员和销售行为进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障,服 务保险消费者多元化的需求。2022 年 7 月,《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保险销售 行为进行了系统性规范,其中还明确指出禁止虚假及夸大表述、禁止炒作停售及价格变动。2022 年 10 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规划》正式出台,旨在促进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

3.2022年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发展

目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从事的两大业务板块:投行业务板块和资产管理业务板块,前者包括 了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后者包括了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企 业年金业务、养老保障、公募业务、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连险管理。

3.1.投行业务板块

根据中国保险资管协会披露的数据, 2022 年全年,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和保险私募基金管理人累 计发起设立各类债权和股权投资计划 508 只,合计备案(注册)规模 9288.93 亿元;累计注册保险私 募基金 21 只,合计规模 1218.28 亿元。根据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披露的数据,2022 年中保登公司出具注册通知书的资产支持计划有 65 只,注册规模合计约 3044.93 亿元。

3.1.1.债权投资计划

债权投资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面向委托人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资金以债权方式 主要投资基础设施、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等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并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 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1)2022 年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情况。根据保险资管协会披露的产品注册数据,2022年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注册债权投资计划共485项, 合计注册规模 8711.78 亿元。从注册主体上看,2022 年招商信诺资管、华泰资管和光大永明资管注 册的债权投资计划数量位于前列,分别注册债权投资计划 47 项、38 项和 31 项。此外,中意资管、 泰康资管、平安资管、生命保险资管、百年保险资管和人保资本注册的债权投资计划的注册数量超过 了 20 项。从债权投资计划的投向来看,2022 年保险资管机构注册的债权投资计划仍以基础设施债权 投资计划为主,注册数量为 217 项,占当年注册债权投资计划总数的 47.17%。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方面,涉及的领域包括水利、棚户区改造、交通、能源、电力、物流、市 政建设等。具体来看, 2022 年平安资管注册 21 项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数量位居第一,主要涵 盖了轨交、电力、路桥、产业园建设等领域。其次是招商信诺资管,注册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共 计 18 项,涉及市政建设、高速、产业园建设等领域。

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方面,2022 年保险资管机构注册发行的项目仍以商业不动产为主,区域较 为分散,涵盖威海、南京、长沙、成都、大连、重庆等一二三线城市。细分公司来看,2022 年华泰资 管注册的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的数量较可观,高达 19 项,除了商业不动产外,还涉及了公共租赁住 房和市政道路建设等领域。 棚改项目方面,保险资管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22 年有 5 家保险资管机构共发行 7 项棚改项 目相关的债权投资计划,地域涵盖武汉、宁波、石家庄等城市。

(2)2022 年保险机构投资债权投资计划情况。根据各保险公司官网公开披露信息板块的资金运用数据,对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 国太平、泰康保险、中国平安、华泰保险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2 年的债权投资计划的投资情 况进行了统计,共涉及投资记录 170 笔,累计投资金额 964.02 亿元,数量和金额分别同比减少 3.41% 和 18.27%。

具体来看,就单公司而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投资的债权投资计划金额超 200 亿元,分别为 219.92 亿元和 205.00 亿元,此外还有中国平安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金额超百亿,分别为 177.00 亿元和 117.48 亿元,上述 4 家公司的投资金额占 2022 年全样本公司累计投资金额的 74.62%;就保险集团而言,中国太保 2022 年投资的债权投资计划金额最高,为 302.60 亿元,太平洋财险、太平洋寿险、 太保安联、长江养老和安信农保均属于该集团旗下,其次是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累计投资金额分别 达 211.38 亿元和 210.26 亿元。

从各保险公司 2022 年所投资的债权计划类型来看,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金额最多,为 539.42 亿元,占 2022 年样本保险公司累计投资金额的 55.95%,具体到公司层面,中国平安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金额高达 156.00 亿元,位居首位,中国人民养老保险 有限责任公司位居其后,总投资金额达 96.50 亿元;其次是投资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总投资金额为 320.90 亿元,占 2022 年样本保险公司累计投资金额的 33.29%。

从各保险公司2022年所投资的债权投资计划的投向来看,产业园建设、高速、轨交、电力、水 利、商业地产、市政建设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均有涉猎。在棚改项目方面, 2022 年仅中国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06.10分两次认购了以中保投资为管理人的中保投资-上海地产三林棚 改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总金额达6.00亿元。 此外,我们所选取的 7 家保险集团样本涉及的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在 2022年投资的债权投资计 划,几乎都是自身保险集团体系内保险资管机构创设的,仅仅只有中国太保旗下的太平洋人寿和太保 安联认购了非集团体系的债权投资计划,共涉及到 5 项债权投资计划,均来自于中保投资。

3.1.2.股权投资计划

股权投资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1)2022 年股权投资计划注册情况。根据中国保险资管协会披露的数据,2022 年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注册股权投资计划 23 项,注册规 模 577.15 亿元。此外,保险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还注册了 21 只保险私募基金,合计注册规模 1218.28 亿元。从注册的股权投资计划的投向来看,涉及清洁能源、市政建设、国企改革等领域。

(2)2022 年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计划情况。保险公司对股权类项目的投资形式包括投资股权投资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 2022 年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泰康保险、中国平安、华泰保险集团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公开披露的股权类项目共计 22 笔,总金额达 648.44 亿元,其中 8 笔以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进行、14 笔以股权投资计划形式进行,较 2021 年同期(19 笔股权项目投资、总金额 666.09 亿元),数量同比上涨 15.79%、总金额同比下降 2.65%。具体从投资金额来看,单笔投资金 额最大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中国人寿-云南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计划(首期)”,金 额达 200 亿元,该股权投资计划由国寿资产设立,投资期限为 12 年。

3.1.3.资产支持计划

资产支持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售标准化产品份额,募集资金,由 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投资于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测现金流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基础资产), 并以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金融产品。 (1)2022 年资产支持计划注册情况。根据中保登披露的信息,2022 年共注册通过 65 项资产支持计划,注册规模总计 3044.93 亿元, 较 2021 年同期(34 项资产支持计划、注册规模 1442.40 亿元),数量和规模均实现大幅提升,涨幅 分别达 91.18%和 111.10%。其中大家资产-火种 2 号-2022 第 1 号资产支持计划是当前中保登注册的 规模最大的资产支持计划,注册规模达 150 亿元。

(2)2022 年保险公司投资资产支持计划情况。根据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泰康保险、中国平安、华泰保险官网披露的资 金运用及关联交易信息,2022 年上述保险集团及其子公司共认购资产支持计划 30 笔、认购金额 182.28 亿元,较 2021 年同期(认购资产支持计划 36 笔、认购金额 170.07 亿元),尽管数量略微有 所减少,但金额出现了 7.18%的增幅。

从资产支持计划的投向来看,主要涉及了供应链金融和融资租赁等领域,其中有 3 笔认购金额超 15 亿元,具体来看: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平安-明珠-利盈 2 号资产支持计划,认 购金额达 19.60 亿元,管理人为平安证券;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中国人寿-诚臻供应链 1 号资产支持计划(第 3 期)和中国人寿-诚臻供应链 1 号资产支持计划(第 2 期),单笔认购金额均 超过 15 亿元,分为别 19.48 亿元和 16.71 亿元。此外,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三次认购了中 国人寿-诚臻供应链 1 号资产支持计划,总金额达 49.68 亿元。

3.2.资产管理板块

3.2.1.2022年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截至2022年10月底,保险资管产品存量规模为6.83万亿元,较2021年同期,同比增长37.71%。 我们对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泰康保险、中国平安、华泰保险 2022 年集团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开披露的资金运用信息进行梳理,其所投资的保险资管产品类型丰富,涵盖现金 管理、固定收益、股票多头、量化选股、港股通、定向增发、FOF 等。 (1)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分类情况。根据银保监会于 2020 年 3 月发布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管产品按照投 资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

我们汇总了 778 只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数据,纳入统计样本的保险资管产品的管理人分布情况如 下。其中,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管的保险资管产品最多,共计 105 只,其次是太平洋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共计管理了 94 只保险资管产品。 在资管新规对资管产品的分类基础上,为更清晰揭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线情况,我们综合投资范 围和策略类别进行分布情况统计。具体来看,固收型产品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中占比最高;权益类产 品中,股票型产品明显数量占优,还有部分公司布局了量化类和量化对冲类产品。此外,除了传统的 投资类别, FOF/MOM 策略、打新策略等也是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一大特色。

综合分类信息,使用 Wind 中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净值及收益率数据,对各类别保险资产管理产 品 2022 年的表现情况进行对标分析。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属于私募类产品,缺少 信息披露,存在数据不全或者有误的问题,虽然我们采取了数据清洗以尽可能提高数据质量,但数据 仍可能存在偏差,请投资者和读者谨慎使用,也欢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我们的数据提出修正建议。

(2)各类别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表现情况对比。在每个类别产品内部,对同类别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2022 年的表现进行评价,并将部分产品在 2021 年、2020 年的收益进行列示。结果如下: 股票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收益表现 2022 年权益市场整体表现不佳,沪深 300 全年涨幅为-21.63%,我们汇总的 91 只股票型保险资 产管理产品样本中有 52 只产品在 2022 年跑赢沪深 300 指数,占比达 57.14%,其中仅有 3 只录得正 收益,分别是阳光资产-港股通优选(7.30%)、阳光资产-医疗保健行业精选(4.66%)和人保资产安 心通港 11 号(1.50%)。

量化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收益表现。纳入统计的 34 只量化类保险资管产品在 2022 年均录得负收益,其中有 31 只在 2022 年跑赢沪 深 300 指数。具体来看,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量化类保险资管产品表现较为出色,收益排名 前十的产品中有 7 只均由其进行管理,太平资产量化 6 号(人工智能)在同类产品中收益表现最优, 录得了 3.08%的较小的负收益。债券型保险资管理产品收益表现。纳入统计的 447 只债券型保险资管产品中,有 230 只在 2022 年录得正收益,占比达 51.45%。 2022 年全年收益最高的为太平资产如意 51 号,2022 年的年化收益率为 7.65%;其次是中英益利福 鼎 7 号和中英益利福鼎 12 号,年化收益率分别为 5.96%和 5.95%,位居第二、第三。

混合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收益表现。根据《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凡是投资于单一类别资产不超过 80%的组合品种就属 于混合型产品。和公募基金不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除了可以配置股票、债券和基金,还可以配置非 标资产,因此,组合收益的来源和使用的策略更为复杂。 2022 年,纳入统计的 95 只混合型保险资管产品中有 75 只跑赢沪深 300 指数,其中有 6 只录得 正收益,5 只均来自于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为:太平资产太平之星 109 号(8.32%)、太平 资产太平之星 23 号(6.94%)、太平资产太平之星安心 6 号(6.66%)、太平资产太平之星 95 号 (6.61%)、人保资产安心通港 1 号(4.81%)和太平资产太平之星 99 号(3.75%)。

FOF/MOM 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收益表现。纳入统计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中共有 53 只采用 FOF 或 MOM 的方式进行投资(平安资管鑫福 64 号也是属于债券型 FOF,但是由于其 2022 年的年化收益率高达 157.78%,由于其公开披露的数 据较少,该业绩存在一定的偶然性,因此暂不纳入分析),2022 年仅有2只取得正收益,具体来看, 中再资产-FOF 稳健配置 1 号录得 0.35%的年化收益率,太平洋卓越FOF配置一号录得 0.19%的年 化收益率。

3.2.2.企业年金资产管理业务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建立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国内的养老 保障体系由三大支 柱共同构建:第一支柱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 政府主导,主要是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第二支柱是指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一种由国 家政策引导的补充养老保险,就目前而言,第二支柱大多集中于垄断性行业及大型金融机构,覆盖面 较窄;第三支柱是商业养老保险和养老保障产品,是凭个人意愿参加的。

(1)企业年金业务市场概况。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披露的数据,截至 2022 年三季度,全国建立企业 年金的企业数量为 12.58 万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 2984.68 万人,企业年金积累基金 2.80 万亿元。 从待遇领取情况看,2022 年三季度领取企业年金的人数为 214.74 万人,领取金额为 195.83 亿元; 2022 年前三季度,领取金额总计 550.07 亿元。

从企业年金的基本情况来看,自从 2006 年下半年开始市场化投资运作以来,参与企业年金基金 的企业数量、职工数量以及积累基金的规模在持续增长。细分来看,截至 2022 年三季度,参与的企 业数量的增长率出现了自 2018 年以来的较大幅度的下跌,由 2021 年的 11.69%跌至 7.06%,增长步 伐放缓;积累基金的规模的增长率也是近十五年来首次不及两位数,仅 5.87%,一方面是因为新增实 际投资运作金额的增速放缓(由 2021 年的 17.73%,大幅降至 6.07%),另一方面与 2022 年市场动 荡,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承压、录得负收益有关。

从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情况来看,截至 2022 年三季度,企业年金实际运作资产金额为 2.77 万亿元,实现投资收益-476.79 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1.83%,出现了自 2012 年以来的首次负收益, 这与 2022 年权益市场震荡调整密不可分。与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的稳定状态相比,企业年金基金投 资收益率明显有更大的起伏波动,于 2020 年达到顶峰后,急转下降,现已显著低于保险资金投资收 益率。两者出现明显差异可能与两者的风险偏好有一定关系,相较于企业年金,险资在固收型、货币 型等收益相对稳定的产品上配置较多,即使权益市场波动较大,险资的投资收益率相对来说就较为稳 定,在 2022 年就显得更为可观。

从企业年金的管理人来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中明确指出从事企业年 金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包括受托人牌照、账户管理人牌照、 托管人牌照和投资管理人牌照。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 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选择投资管理人。

就企业年金基金市场份额而言,截至 2022 年三季度,各类投资管理人所管理的组合资产规模占 比结构与 2021 年三季度出现了较大的变化,由原先的以养老保险公司为主导转变成以基金公司为主 导。具体而言,基金公司管理的组合资产规模占总规模的 39%,其次是养老保险公司,管理的组合资 产规模占总规模的 34%,这可能是由于基金公司管理的组合资产规模大幅增加(较 2021 年同期同比 增加 19.36%)、养老保险公司管理的组合资产规模小幅回落(较 2021 年同期同比减少 0.99%)导 致的。此外,保险资管机构管理的组合资产规模为 5216.60 亿元,占总规模的 19.20%,相比 2021 年 同期的 18.12%的占比,略微有所提高。

聚焦于养老保险、养老金管理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截至 2022 年三季度,在受托人和账户管理 人中,国寿养老的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达 5922.64 亿元,管理的企业账户数量达 14547 个,均位于首 位;在投资管理人中,泰康资产、国寿养老和平安养老的组合资产规模位于前列,占保险行业公司管 理的组合资产总规模的 72.83%。此外,不管是固定收益类组合,还是含权益类组合,这三者均有着 较为不错的投资收益。

(2)年金养老金产品评价。年金养老金产品是由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发行的,面向企业年金基金定向销售的企业年金基 金标准投资组合。截至2022年三季度,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已备案649个,实际运作 598 个,期末 资产净值2.18万亿元,较年初增长 12.95%;2022 年以来投资收益率为-0.09%,较 2021 年出现了 较为显著的降幅。细分来看,固收类资产的收益较为出色,2022年以来的平均收益率达1.17%,权 益类资产则出现了大幅回调,2022年以来的平均收益率仅-17.80%。拉长时间维度来看,自年金养老 金产品成立以来,截至2022年三季度,累计投资收益率为26.91%,较2021年底出现了 2.97%的降 幅。

根据 Wind 披露的年金养老金产品数据,我们分类对比了 833 只在 2022 年具有收益率信息的年 金养老金产品。整体来看,833 只产品 2022 年的平均投资收益为 3.12%,较 2021 年的 5.92%有了 明显的下滑,其中固定收益型产品表现较优,2022 年平均投资收益率达 3.00%。细分来看,权益型 产品中数量较少的股权型产品收益表现最佳,平均收益率为 3.03%;固定收益型产品中仅债券基金录 得负收益,债权计划和存款收益相对靠前,分别为 4.30%和 3.97%,人民养老汇鑫 3 期和太平养老金 福佑 1 期分别是该类中收益表现位于前列的产品,其 2022 年投资收益率达 5.50%和 6.42%。

3.2.3.个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养老第三支柱是完全属于商业性质,凭个人意愿参加的,商业养老保险和养老保障产品是其主要 构成,其中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是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金管理以及与养老需求相关的财富管理为主要 内容的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是保险业养老服务金融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商业养老保险注重风险保障 和长期资金管理,而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则更注重团体和个人养老储备管理。2022 年个人养老金制度 的出台推动了第三支柱的进一步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迎来新发展。

(1)商业养老保险。2018 年 5 月,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开启,这是我国运用税收优惠手段建立起来的 商业养老保险,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且对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 人所得税。截至 2022 年底,具有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共计 23 家,2020、2021、 2022 年中国银保监会均未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但自试点以来,不论是规模,还是试点范围,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发展始终不及预期,这 可能是因为该类产品自设计起就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主打的税收优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度较小,具体 来看,对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3%的投资者,当购买个人税延养老保险产品之后,在领取期的税率反 而上升到了 7.5%,而对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10%的投资者,每月的税收优惠最多为 75 元。

2022 年 11 月《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正式出台进一步助推了商业养老保险领域的发展,符合 银保监会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将被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畴,长期稳定的增量资金的入市,商业养老 保险前景广阔。2022 年 11 月 23 日,首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公布,包含了 6 家公司的 7 款产 品,且均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进一步扩容,截至 2023 年 3 月 2 日,共包 含 20 只产品,产品类型也由最初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拓宽到了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丰富了投资 者的选择。

较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而言,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旨在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 灵活就业人员的长期养老需求,具有投保简便、缴费方式灵活、参保门槛低等特点,支持月付、年 付等方式,部分产品最低可每月支付 100 元和 200 元。此外,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积累期采用了“保 证利率+浮动利率”的收益模式,设立了稳健型(更多配置固收资产,保证利率 2%-3%,大多为 2.5% )和进取型(更多配置权益资产,保证利率 0-1%,大多为 0.5%)两种账户供投资者选择, 在有效期内两种账户还可以进行转换。

截至2022年底,6家寿险公司和 6 家养老保险公司共发行13只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其中 有9只被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畴。就收益表现来看,2022年稳健型账户的结算利率区间为 [4.00%,5.15%],进取型账户的结算利率区间为[4.50%,5.70%],均明显高于保证利率,其中,太平 养老旗下的太平盛世福享金生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和国民养老旗下的国民共同富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综合表现较为优秀。在2022年整体投资风险偏好下行的背景下,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收益表现还是 较为可观的,正是保险公司发挥其绝对收益投资能力的体现。

(2)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是指养老保险公司作为管理人,接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等 团体委托人和个人委托人的委托,为其提供养老保障以及与养老保障相关的资金管理服务,主要包括 了团体养老保障产品和个人养老保障产品两大类。团体养老保障产品主要是为不具备建立企业年金计 划的企业或希望提供更多激励机制的单位定制的综合薪酬激励方案;个人养老保障产品是面向个人满 足其养老财富投资增值需求的产品。一直以来个人养老保障产品的规模远超团体养老保障产品的规模, 但根据 2021 年底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要求养老保险机构持 续压降清理现有短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政策导向养老保险公司的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向长期 养老规划方向转型。

4.2022年保险资产管理展望

2022 年 1 月 1 日,资管新规正式结束了过渡期,以全面净值化为标志的资管新规元年正式到来, 刚性兑付的理财产品退出历史舞台。2022 年作为资管新规正式落地后的第一年,资管行业积极变革, 就保险资管而言,首先偿二代二期工程正式施行,接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出台,规范了保险资管公司的运作,将其从保险公司和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规则体系 中彻底剥离出来,从此拥有了相对独立、成体系的监管制度,解除了此前存在的诸多发展束缚,保险 资管终于能在大资管市场中大步迈开向前行。 除了自身的变革,2022 年外部市场的变化也给保险资管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个人养老金制度的 正式出台,逐渐为资本市场带来较为可观的长期稳定的增量资金。符合规定的养老保险产品将被纳入 个人养老金投资范畴,作为保险资金核心管理人的保险资管有望迎来新发展。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保险资管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转变买方心态,提升资产管理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市场化竞争。保险资管新规取消了外资持股比 例上限,拓宽了管理资金来源,除保险资金外,还将受托管理其他中长期资金和合格投资者资金。保险资管一改此前相对封闭的态势,将以越来越开放的状态面向市场,与此同时, 海外资管机构带来的 竞争压力,也迫使着国内的保险资管进一步改革。目前,国内的保险资管依旧保持着较重的买方心态, 产品同质化情况尚未明显缓解,这在与其他类型经济主体同台竞争中较为不利。由买方心态积极主动 向买方+卖方心态转变,学习海外同业先进的管理、服务、转型经验,增强市场化意识,才能在未来市 场中脱颖而出。

大力发展第三方业务,聚焦养老市场,推动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目前保险资管管理资金仍以系 统内保险资金为主,但几年来业外资金规模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保险资管新规也将第三方业务提到 了新高度。就国外资管机构的发展经验来看,占比较高的普遍是第三方业务,目前国内的第三方业务 正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保险资管机构以实现资产的长期保值增值为发展第 三方业务的切入点,差异化抢滩市场,加快行业市场化进程。

聚焦于养老市场,养老金这类长期稳定资金和保险资金天然具有较高的相似度,经过多年管理保 险资金,保险资管机构在长期资金管理、大类资产配置和绝对收益获取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个 人养老金制度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保险资管机构要加强投研管理和产品设计,设计能 满足不同风险偏好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养老产品。

扎根保险主业,积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强国、数字中国、制造强国等重大战略,加快保险 资管绿色化、科技化、数字化建设进程,探索服务实体经济新模式。2023 年是贯彻二十大精神的开 局之年,也是疫情防控政策全面放松的开局之年,值此关键之际,保险资管作为市场上重要的专业投 资者,肩上的担子不可谓不重。尽管保险资管新规将保险资管与保险公司相剥离,但保险资管服务保 险主业的立足点是不可改变的,未来保险资管要在做好主业的基础上,积极服务科技强国、数字中国、 制造强国等重大国家战略。一方面,加快保险资管行业自身绿色化、科技化、数字化建设进程,提升 发展韧性;另一方面,发挥自身优势,大胆创新资金运用方式,不断丰富国家重大项目、重点领域、 重点行业的参与渠道,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市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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