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做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组织、实施和控制。
1. 质量检验的范围包括从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中与质量相关的各个环节。
2. 质量检验的内容包括:原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检验、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以及工程成品的质量检验等。
1. 质量检验的标准包括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技术文件中的质量要求。
2. 质量检验的依据包括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文件规定等。
1. 公司负责制定工程质量检验计划,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检验。
2. 项目部应设立质量检查组,负责日常的质量检验工作,并接受公司的质量检查和指导。
3. 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进行重点控制,并实施实时监控。
4. 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5. 质量检验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作为工程质量的可追溯依据。
1. 公司负责对项目部的质量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部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2. 项目部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质量检验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3. 对于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应制定专项的监控计划,并实施重点监控。
4. 对于不合格品的处理,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并进行跟踪验证。
5. 公司应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对各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分析,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1.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质量检验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等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对于虚报、瞒报质量问题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等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于因质量管理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等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对于故意破坏质量检验设备和设施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等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 对于阻碍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等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 对于拒不执行整改通知要求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等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 对于弄虚作假通过质量检验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等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 对于违反本制度其他规定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等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