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风险,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叉车、天车、以及各类(包括但不限于)游乐设施等。
1. 公司在用特种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取得相应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明,并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天车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 特种设备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未取得安全合格证明的不得使用。
4. 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检验档案,记录设备性能及主要参数的检测结果,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档案。
5.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6.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培训,提高对安全意识的认识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7. 制定特种设备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1. 特种设备的采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采购。
2. 特种设备因使用年限、安全隐患等原因需要报废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