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中全会观察系列报告(四):国资国企改革

一、历史上的国企改革:1949-2013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自 1949 年建国以来,国有企业经过多次改 革,历史上改革可以分为两条脉络,一是利润分配关系的改革,二是所有制的改革。前者的改革目标是平衡国 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生产效率,后者的改革则更聚焦于企业自身活力的激发,让其成为“自负盈亏”的真正现代 企业。

(一)国企利润分配关系改革历程

1、税利合一:1949-1994

作为经济体制转型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议题,1949 年以来国企改革经历了计划经济下的集权管理、逐 步引入市场机制、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深刻变革。这一过程中国企承担双重身份: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承担者 和社会生产竞争的主要参与者。

(1)统收统支:1949-1977

自 1949 年到 1977 年,我国对国有企业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利润分配体制,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框架初 步形成以“统收统支”为特征,即生产性支出及其他资金需要则由国家统一拨付,税后利润近乎全额上缴。但 在这一阶段为了调动员工生产积极性,国有企业开始逐步实行奖励基金制,即企业内部自留少部分利润,用于 发放奖金,补贴员工,增加员工的福利待遇。 从财政视角来看,“统收统支”制度有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适应建国初期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 社会需求。1950-1978 年期间,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生产角度来看,这种 “全额上缴,分文不留”方式将会导致企业丧失生产积极性,不利于企业可持续性发展,长期来看不利于市场 良性运转。据统计,1961 年国有企业亏损额高达 103.2 亿元,其中工业亏损总量约占 1/3,为 46.5 亿元;1966 年起,国有企业亏损总额逐年上升,1976 年已经超过 160 亿元,占当年公共财政收入的 28.6%1。

(2)企业基金与利润留成:1978-1982

1978 年,国企重新采取企业基金制度,在完成国家规定计划指标后,国有企业可以从利润中按职工工资 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企业基金。1979 年,为了扩大企业自主权,国企开始实行利润留成。根据试点经验,国 务院于 1980 年明确规定允许企业利润留成比例为 40%,其余 60%上缴国家。随着利润留成制的施行,企业基 金制逐步停止实行。期间,利润留成制度历经全额利润留成、“基数利润+增长利润”留成,至 1982 年,国有 企业留利比例从 3.7%提升至 34.2%。作为利润留成和以税代利的过渡期,1981 年到 1982 年主要实行经济责任 制,利润留成、盈亏包干和以税代利、自负盈亏等三种主要分配方式同时存在,互为补充。

从财政角度来看,“基数利润+增长利润”留成模式使得政府财政收入基数不稳,短期来看该模式不利于 改革开放初期的总体经济建设。但长期来看,有利于国企自身发展,从而对财政收入形成可持续性支持;从生 产角度来看,扩大企业自主权有利于企业内外治理能力的提高,根据《中国财政年鉴》数据显示,该阶段国有 企业亏损额较为稳定。但由于该阶段规定企业利润留存率 3 年不变,因此也出现了鞭打快牛的问题,导致企业 间生产效率差距拉大。

(3)以税代利的探索:1983-1993

1983 年 1 月,我国实施利改税试行办法,采用税利并行,并按照企业规模确定税率:国营大中型企业的 实现利润均按 5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国营小型企业实现利润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所得税。1984 年 10 月,我国试行第二步利改税,完全施行利改税,国营企业利润按照 11 个税种向国家缴税,税后利润由企业自 行安排使用。1985 年,企业留利比例一度下降至 38.9%。 从财政角度来看,企业留利比例较原本更低,总体税负较高,影响企业生产积极性从而拖累财政收入;且 在实际征收过程中,调节税率普遍存在“一户一率、讨价还价”的现象,进一步导致财政收入不够稳定;从生 产角度来看,改革试图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改善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但从实际数据上来看,资 金利润率、利税率等指标下行趋势未能扭转2。此阶段,国有企业亏损额逐年上升,1989 年亏损总额已经超过 800 亿元,占当年公共财政收入的近 30%。

针对前期以税代利的问题,国家在 1986 年又开启了开始对国营大中型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试点,并 于 1987 年在全国普遍推广。具体做法包括在缴税的基础上,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基数包干,超收分成;微利 企业上缴利润定额包干;亏损企业减亏包干。 承包经营责任制本身是为了将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落到实处,增强企业活力,因此在 1990 年企业留存比 例已经上升至 86.7%。但由于“一户一率”的不稳定分配关系影响,部分企业陷入“重生产、轻投资”短视发 展模式中。综合来看,该阶段仍属于“税利合一”的范畴。

2、税利分流:1994-2006

财政汲取能力是国家能力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进入二十世纪 80 年代,财政收入的“两个比重”持续 下降:1993 年财政收入占 GDP 比重自 1978 年的 34%下降至 16%,中央财政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比重从 1984 年的 41%下降至 22%。

为了提高日益下降的“两个比重”,1993 年中央决定全面实行“税利分流、税前还贷、税后分红”的税 利分流制,统一企业所得税为 33%,增设 27%和 18%两档照顾税率,并取消各种包税的做法。这一时期,国 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由拨款改为向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由企业负担,加之国企承担部分社会职责,大批国有企 业进入亏损。因此,国务院在 1993 年的《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中规定:“对 1993 年以前注 册的多数国有全资老企业实行税后利润不上缴的办法”,此后 13 年内,国企利润均不上缴。从财政角度来 看,国有企业成为税收收入的重要支柱,缴纳税收规模逐步提升;从生产角度来看,税利分流模式有利于企业 提高生产效率。从数据来看,国有盈利企业盈利额在规模上显著高于亏损额。

3、完善税利分流制:2007-至今

直到 2007 年,我国推行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恢复国企上缴利润。该项政策旨在健全国企分红机 制,改善国有资本配置效率。2007 年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规 定央企国有资本收益将按“适度、从低”原则,分三档上缴财政部: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 煤炭等具有资源性特征的企业,上交比例为 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 业,上交比例为 5%;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交比例 3 年后再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应 付国有投资者股利股息按照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 从财政视角来看,2007 年后国有企业利润虽然逐年攀升,但是上缴金额却一直处在较低水平,导致财政 收入缩水。因此,2013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 求在 2020 年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至 30%;从生产视角来看,不同于早期的利润留存激励模 式,在国企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建立了完善的财务、产权、薪酬、董事会等制度,以多维度考核 和监管的方式共同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从而实现国有资产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国企的股份制改革

1、改革动力

如前文所说,在股份制出现之前,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推行放权让利、经济责任制、“利改税”和承 包经营责任制等多个阶段,以期通过分配关系的改革刺激国有企业的发展活力,但从结果上来看无法解决长期 困扰国有企业发展的深层次根本矛盾。 股份制概念的引入,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向正确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1994 年 7 月,《公司法》正式实 施,拉开了我国股份制企业快速发展的序幕,截至 1994 年,全国共有股份制企业 3.3 万家,其中股份有限公 司 0.63 万家,股本总额 2867 亿元。 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可以集中社会资本投入生产。股份制能够适应社会化的要求,克服私有制条件 下资本分散持有的弊病,将社会资本集中起来。然而,投资者多元化必然引出经营权和产权分离的问题,因此 股份制改革的关键一步在于实现产权关系的多元化与明晰化,建立起法人资产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赋予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从而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

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主要是基于经营效率的诉求。20 世纪 80 年代,我国许多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 严重恶化,债台高筑,经营难以为继。在这种背景下启动的国有企业改革,其目的就是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 为此,先后尝试了厂长负责制、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班组岗位责任制、承包租赁制等路径,但都不能解决国 有企业效率低的问题。直到 80 年代后期,我国开始了股份制的试点:1984~1986 年间,北京、广州、上海等 城市选择了几个国营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1984 年 7 月,北京天桥百货公司首次向社会半公开地发行 股票(主要在关系网内发行),并形成了国家股占 50.97%,银行股占 25.89%,企业参股占 19.69%和职工个人 股占 3.46%的多元化股权结构。

2、改革过程及效果

1992 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对股份制要积极试点,总结经验。2003 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 确“股份制应成为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同年国资委正式成立,中国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产权 制度改革启动;2005 年 4 月,证监会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2006 年末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2008 年, 《企业国有资产法》出台,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从资产规模来看,自 2003 年起,国有及国有控股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速均低于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资源流入民营企业的占比提高;从利润总额来看,金融危机前,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利润总额 同比增速维持在 10%-40%水平,但总体呈下降趋势;从亏损企业数量来看,国有工业企业自 2001 年至 2008 年期间,每年度亏损企业数量持续下降,股份制改革切实促进了国企的发展活力,从而可以对国家财政和经济 运行形成强有力的支撑。然而,2008 年金融危机后,大量资金资源流向了地方融资平台和国有企业,其杠杆 率不断攀升,有息负债占权益比例一度达到 85%,而非国企只能以较高的利率通过信托、理财产品融资,期间 也增加了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直至 2010 年,国务院发布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放 宽民间资本在金融、铁路等行业的准入措施,以保证市场经济的合理平稳运行。

3、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正如上文所说,2008 年金融危机后暴露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譬如董事会设置不规 范、监事会效率低、权力过于集中、中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等。由于上述弊端的存在,导致国有企业资 产回报率较低,从数据来看,国有和私营工业企业的资产回报率差距从 2006 年仅为 4%扩大到 2012 年 9%。 之后,为应对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出现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现代 企业制度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改革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即“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成国有资 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二、党的十八大后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深化国有企业改 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 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自党的十八大以后,国资国企进一步深化改革。

(一)分类改革与治理,制定不同标准

2013 年开启的第五轮国有企业改革,以“分类”和“深化”为核心。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国企改革进入 “分类改革”的全新时期。2013 年 11 月 12 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 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随后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了一系列专题会、新闻发布会、中央 企业及地方国资负责人会,从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深化国有企业管 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两方面部署相关工作。201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 革的指导意见》出台,提出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 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 件;同年《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出台,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 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 公益类,并分类施策,实现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同年年底国有企业 功能界定与分类工作正式启动,各地方政府普遍开展了对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工作,并积极研究制订和出台国 有企业分类监管办法。

(二)强调国家使命导向,改革进一步深化

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 应是建立有效的制度基础保证国有经济追求“国家使命导向”的发展。这意味着国企改革不再单纯追求经济效 益,而是更加注重服务于国家整体战略和社会公共利益。

1、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坚持 “两个一以贯之”原则,将党建工作贯穿改革发展始终,写入公司章程,融入法人治理结构,前置党组织决策 程序。

2、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定型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明显加快,通过分类改 革、差异化监管和考核等措施,健全了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首先,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我国国 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自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但受制于多种原因,改革难度较大。2020 年启动的国企改革三年 行动明确提出要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打响了这项重要改革的“收官”之战,意味着从法律上制度上 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有利于将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 组办公室,截至 2021 年年底,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将传统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符合现代 企业制度要求、规范的公司制企业。中央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所管理企业中公司制企业占比 97.7%,地方 国有企业中公司制企业占比 99.9%,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同步有序推进,引入社会资本超过 15 万亿元,混改企业占比超七成。其次,国有企业治理能力改善从制度上得到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 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 2017 年印发的《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的明确要求,2021 年 3 月国资委与财政部联合印发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为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再次,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深化。自 2002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 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后,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例如 2018 年《国务院关于改革国 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提出了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 管理、健全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四方面措施。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激发了企业内生动力,96.9%的中央企 业建立了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最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组组建不断扩围。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 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其中以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重 要举措。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构建国有资本市场 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更好地服务 国家战略需要。从 2017 年《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到 2018 年《国务院关于推进国 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改革试点不断扩围、授权放权力度不断加大,相关成效得以显 现。以上这些综合改革措施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形成与定型。

(三)市场化运作与公平竞争

国有企业需要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企业效率。这表明国企改革在坚持国 家使命的同时,也注重引入市场机制,推动企业向市场化方向转型。

1、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资国企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加大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力度。2020 年 11 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挥国有经济战略 支撑作用。国有资本集中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 业,改造传统产业,加快低效无效资产退出。至 2020 年底,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机制不断完善,中央企业有效 专利数增长近 4 倍,在载人航天、移动通信等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同时,中央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持续 加大,特别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领域。此外,中央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加快专业化 整合,如煤炭、移动通信铁塔等领域,以及新成立的中国星网、中国电气装备等,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 服务国家战略,提升国企竞争力,这一系列举措充分发挥了中央企业在国家科技自立自强中的战略作用。

2、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推进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企 改革三年行动重点改革任务,推动以混改方式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发挥国有 资本带动作用,促进非公有资本共同发展壮大。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 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指导企业对混改的必要性和 可行性开展深入研究,宜改则改,注重实效,及时纠偏纠正一些企业、地方把国企改革和混改画等号、把混改 户数和完成时限当政绩等苗头性倾向性错误问题。坚持分层分类推动,对主要承担管理职能的中央企业集团公 司,保持国有独资或全资,具备条件的稳妥开展股权多元化,对充分竞争类子企业,积极推动企业引进社会资 本,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稳妥推进混改,确保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坚持防流失的底线红线, 严格决策审批、资产评估、进场交易、员工持股等关键环节,混改项目依托资本市场竞价交易,确保混改操作 在阳光下运行。强化监督检查,开展混改专项检查,对混改规范性问题进行整治。 目前中央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由于引进社会资本形成的少数股东权益占比由 2012 年底的将近 27%提升 到了目前的 38%,2021 年中央企业通过投资入股、并购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引进了超过 1700 亿元的社会资 本,同比增长了 28%,投资入股超过 6000 家非公企业,投资总额超过了 4000 亿元。中央企业通过产业链、供 应链的合作,加快中央企业、社会资本整合,与地方国有资本、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协调发展,极大地发挥了 国有资本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从改革实践来看,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激发国有企业活力的重要途 径。

(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包括明确产权关系、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完善企业 内部治理结构等。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 依靠力量。

1、国有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做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资国企以改革促进发展,国有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同时,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 出:“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 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国有企业要在做强做优做大中 更好履行责任、担当大任。全国非金融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 2012 年的 89.5 万亿元增加到 2020 年 268.5 万亿 元、国有资本权益从 2012 年的 32 万亿元增加到 2020 年 76.0 万亿元,营业收入由 2012 年的 22.5 万亿元增加 到 2020 年的 30.3 万亿元,利润由 2012 年的 1.3 万亿元增加到 2020 年 14 万亿元。中央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 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投入强度稳步提高。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国际国内竞争力大幅度增强,2021 年入榜 《财富》世界 500 强的国有企业达 82 户,比 2012 年增加 40 户,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 “十四五”良好开局,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已成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稳定器”和改善民生福祉的“压舱 石”。

2、国有企业国际化经营深入推进

现代经济发展表明,企业强则国家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 务,是新时代国有企业的战略目标。2019 年召开的“2019·中国企业海外形象高峰论坛”上,国务院国资委 表示将多措并举,在更高水平开放中推进国企海外形象建设,打造具有全球综合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国有 企业国际化经营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境外资产总额由 4 万亿元跃升至 2021 年底的 8 万亿元以上。中央企业在 “一带一路”沿线设立经营单位 7180 户,高质量建设了比雷埃夫斯港、中白工业园、蒙内铁路、中老铁路等 一批标志性重大项目。同时,国有企业加快海外上市和并购步伐,如中国铝业、中国电信等纷纷拓展国际市 场,中国化工并购先正达等案例彰显了国企实力。国有企业海外上市及并购不仅加快了国际经营能力建设,还 大大加强了体制机制国际化转轨。

3、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表率更加突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资国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国企担当。2024 年 6 月,国务院国资委 制定印发《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对新时代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作出部 署。一方面国有企业通过上缴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为国家财政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另一方面,中央企业划转国 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占中央层面划转总额的 80%以上。在稳增长、保供应方面,中央企业发挥主力军作用,煤 炭、发电、油气等企业产量占比较高,确保国民经济稳健运行。同时,在抢险救灾、脱贫攻坚、节能减排等方 面也展现表率作用,积极参与对口帮扶任务,实现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提前达标,并带头降低 社会经济运行成本,落实提速降费、降电价等政策,积极向社会让利。

(五)强调监管与风险防范、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不断健全

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这表明国 企改革在注重激发企业活力的同时,也强调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监管和风险防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资国企构建了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核心的“1+N”政策体系, 对混改、公司治理等关键领域给予明确指导,使改革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意见》指出,该管的要科学管 理、决不缺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该管的要依法放 权、决不越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 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2019 年修订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 例》进一步完善了国资监管框架。通过“四项改革试点”“十项改革试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双百行动”“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等多 个试点项目,增强了国企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这些政策法规体系的不断健全,有力推动了国企改革的全面推 进、重点突破,呈现出成效显著的崭新局面。

三、后续国资国企改革方向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国资国企要坚定不移地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积极融入党 和国家的宏观发展蓝图;要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和方针政策,确保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 度一致;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在企业内部形 成统一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防止任何形式的分散主义和个人主义;要将党中 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计划,确保每项工作都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和对国家战略的坚定支持;要建立健 全政治监督机制,确保党的政治路线和政策方针在企业中得到有效执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

二是夯实党建基层基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国有企业应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特点,合理设置党组织,确 保党组织覆盖到企业各个层面和关键岗位,通过建立健全党组织体系,确保党组织在企业决策、管理和运营中 的领导作用,强化党组织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同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形成积极向上、廉洁高效的企业文化,为员工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 造性,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三是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结合,在制度建设中提高治理效能。国资国企应在公司章程和治理结构中 明确党组织的法定地位,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度体系,加强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等各 环节中的核心作用,从而保证国有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战略部署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此外,国 资国企应制定和完善一系列与公司治理相结合的党内规章制度,如党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增强制度的 执行力和约束力,提高党组织的决策效率,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和组织保障。

(二)完善国企现代化公司治理

2023 年 2 月 23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提出:“新时代 10 年 来,国资央企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市场化经营机制 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有企业和市场经济更好地实现了融合,打造了一批现代新国企。”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 表示,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将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 完善国企现代化公司治理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其目标是构建一个更加高效、透明和规范的治理体 系,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四个层面发力: 董事会建设层面,国有企业应优化董事会结构,引入更多具有专业背景和市场经验的独立董事,以增强董 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提升董事会在企业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和风险管理中的 核心作用。同时,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流程和评估机制,加强对董事决策能力的培训和提 升,来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效率。国有企业还应清晰界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和权力,避免职 责重叠和权力冲突,确保各治理主体能够有效协同工作。此外,还要促进外部董事与企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 协作,通过定期的交流会议、工作报告和咨询机制,加深外部董事对企业运营状况的了解程度,从而提出建设 性意见。

管理制度层面,首先,国有企业要建立全面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设计灵活多样的薪酬结构,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提高员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对企业长期发展的责任感和归属感。要确保激励政策的透明性和公 开性,定期评估激励机制的有效性,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市场变化及员工需求进行调整优化。其次,国有企业 要建立健全系统化的风险识别机制,构建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通过数据分析、市场调研、内部审计等手段, 及时发现企业面临的风险并进行量化分析,评估其对企业运营的潜在影响,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和应对措施。 同时,培养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定期对员工进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风险管理能 力。 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层面,国有企业应制定清晰的国有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国有资本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领域,在确保国有经济布局与国家宏观战略相一致的前提下,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 系,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国有经济向产业链高端和价值链核心环节升级,通过技 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此外,国有企业还可以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重组整合,优化 资源配置,减少同质化竞争,强化国有企业在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主导地位。 企业文化层面,国有企业应培养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从而保证企业 决策和业务发展紧密贴合市场需求,产品和服务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国有企业应鼓 励创新思维,为员工提供创新的空间和资源,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模式的探索和实践。通过这些措 施,国有企业能够建立起积极、健康、富有生命力的企业文化,为市场化经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 撑。

(三)加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

国有资本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国 有资本监督管理对于确保国有资本的安全和完整,增强国有资本在关键行业和重要领域的控制力,维护国家经 济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国 有资本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国有企业应构建全面覆盖企业战略规划、财务审计、人力资源、业务流 程等关键领域的内部监督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监督体系中的职责,定期对内部监督体系进行评估和优 化,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此外,要推进董事会结构优化,确保外部董事占多数并在决策过程中能够提 供独立意见,从而增加董事会的多样性和专业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和透明度。国有企业还应明确监事会的职责 和权力,推动监事会与内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等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企 业财务报告、董事会决策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多方面的有效监督。 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一方面,要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的合规性检查 机制,定期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审查,确保国有企业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范围内运行。同 时强化对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合规意识教育,提升其依法治企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 国有资本运作的监管机制,完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规范。制定国有资本运作的详细流程,明确资本运作 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操作规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国有资本的流入、流出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 异常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重大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信息公开时间和频 率,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连续性,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增强公众对企业运营和国资监管的信任。重 视并积极响应媒体和公众的监督,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社会意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和意 见给予及时反馈。将信息公开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对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对信息公开不力的 部门或个人进行问责,提高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性。 强化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追责。首先要清晰界定国有资产损失的责任归属,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国有 资产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其次要建立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具体的违规行为清单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任 何形式的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将违规行为进行分类管理,根据违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 施。最后,要健全内部举报机制,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违规行为,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的问题进行 认真调查,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维护举报制度的公信力。

(四)改革国企考核制度

在国企改革中,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一直是重要内容之一,且改革较为频繁。央企负责人薪酬改 革一直在推进,从 2019 年开始国资委对央企提出“两利一率”,2020 年又提出了“两利三率”,再到 2021 年“两利四率”、2023 年“一利五率”等一系列考核指标不断推出。目前来看,官方口径仍为“一利五 率”,2023 年 12 月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明确对中央企业总体保持“一利五率”目标管理体系不变,具体要求 是“一利稳定增长,五率持续优化”,即中央企业效益稳步提升,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母净利润协同增长, 净资产收益率、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现金比率同比改善,研发投入强度和科技产出效率持续提高。若将利润 总额、净利润和归母净利润视为三个利润指标,加上国资委明确提出的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 考核指标,则事实上形成了“三利六率”指标体系。纵观历史,可以发现央企考核指标体系变化频率非常高, 基本上一两年即变动一次,反映出各指标体系可能都不是对于所有央企都通用的,需要探索更精准、科学、有 效的考核指标体系。今年 1 月召开的 2024 年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考核分配工作会议也验证了这一点。会议 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全面实施“一企一策”考核,即统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企业差异性,根据 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承担重大任务等情况,增加反映价值创造能力的针对性考核指标,“一企一策”签 订个性化经营业绩责任书,引导企业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未来国企考核制度的改革方向将会更精准、更个性 化,有助于不同行业央企的负责人更加聚焦于有助于自身所在公司长期价值增长的指标,而不是为了完成考核要求而盲目发展。

此外,市值管理成效逐步纳入央企业绩考核。央企市值管理相关表态分别在 2005 年、2014 年和 2022 年 出现过,2024 年更是提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考核将全面推开,重点解决的是“央企价值实现与价值创造不匹 配”的问题。且国企改革的新方向强调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市值管理作为其中一环,有助于推动国企上市和市 场化运作。目前市值管理不再仅仅关注经营效率和公司治理,而是更加注重落实国家战略,市值管理的核心是 提高经营效率和经营能力,而不仅仅是股价的绝对值。从具体措施来看,国资委的考核不再是通用性考核,而 是根据不同企业的国家战略指标进行分类考核。从短期来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通过鼓励上市 公司回购、加大现金分红、加强股权激励、做好信息披露等方式助力央企上市公司市值提高;从中期来看,央 企集团资产证券化率仍是关键抓手,政策或鼓励央企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平台或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以提 高央企的整体价值;从长期来看,政策或聚焦优化企业经营考核指标以提高央企效率和盈利能力从而提升整体 估值。

(五)支持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

立足于央企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的使命担当,央企对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自 2020 年起就一直被纳入央企考核指标体系,2024 年“三利六率”的提法更是纳入了科技 产出效率、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两个指标,对央企支持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考核不断加 大。 2023 年底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把“重视科技创新”列为 2024 年重点任务导向之一,首次并行提出 “着力提高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的要求,表明创新力成为国有企业不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力,中央企业需 要在创新引领方面发挥更大作为。下一步,央企应在“加快完善新型举国体制”中发挥主导作用,强化科技创 新布局和基础研究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度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让人才、资金 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系统性优化创新生态”,构建开放共赢的协同创新模式,推动企业加快创新合作步伐。实际上,近年来,央企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加强考核、资本金投入等政策支持,加快锻 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未来或将继续加大相关方面的政策力度,更好助力科技创新发挥引领作用。 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指标对央企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提出了量化要 求,国务院国资委近期也按照“四新”(新赛道、新技术、新平台、新机制)标准,遴选确定了首批启航企 业,加快新领域新赛道布局、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从实践上看,近期,中广核、中国建材等多家央企产业集 团透露了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新思路,积极开辟产业新赛道、增强产业引领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也逐渐在加速度,“国”字头基金也在加快布局。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形成新型 生产关系。中央企业在新质生产力重塑产业赛道背景下,需要加速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不断破局 新技术、新产品、新赛道,为我国经济注入强劲推动力和支撑力。

(六)政府补贴方式转变

近年来,政府补贴方式有所转变,更多注重优化结构和资金使用效率。一是直接的财政补贴力度逐渐减 弱,更多转向市场化的产业投资基金形式。政府补助方面,由于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项目普遍存在,同时 具有金额大且占比高的特点,可以通过非经常性损益的走势观察政府补助的变化。可以发现近五年来,上市国 央企除 2020 年或因疫情原因获得的政府补助有明显上升外,其余年份非经常性损益均出现下降趋势,由 2019 年的 867.93 亿元下降至 2023 年的 545.89 亿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国央企税前利润的比例也在总体上呈现下降趋 势,由 2019 年的 7.19%下降至了 2023 年的 3.41%。地方政府逐步从直接的财政拨款和补贴,转向更加市场化 和专业化的产业投资基金模式,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更多撬动社会资本,提 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政府对国央企的直接补贴力度逐渐减弱,体现出国家对国央企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的决 心。国央企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即提升国央企经营效率,减少补贴甚至不补贴,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 展望后续,政府补贴方面的支持可能持续降低,有利于促进国央企减少对财政补贴的依赖,不断提高自身造血 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关系协定》(以下简称《CPTPP 协定》)也将对央国企补贴产生一定的 负面影响。2021 年 9 月 16 日我国正式提交加入《CPTPP 协定》的书面申请,不同于以往的多边贸易协定, 《CPTPP 协定》中的规则标准要求更为严格,其中非商业援助作为对国企补贴进行规制的规则,将会对国有企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其影响主要体现为,扩大了反补贴的范围,降低了对国有企业的反补贴门槛。从非 商业援助规则的规制主体和适用范围可以看出,该规则规制的国有企业的范围较大。非商业援助规则设立的初 衷是通过限制国有企业的补贴利益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这与我国主张的国企改革方向基本一致。但是不可 忽视的是,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的国企除了承载调节市场失灵的责任外,还承担了较多的社会责任,而非商 业援助规则中对国企的认定主要是强调国企的商业性,以“三权”来作为认定国企的标准很容易将为国企提供 原材料、能源、半成品等上游或下游国企同样纳入非商业援助规制的范围,从而导致国企反补贴的滥诉。尤其 对于我国这类存在国企之间对接的经济体而言,未来将可能面对大量针对国企的反补贴调查。此外,该规则规 制的国企的行为类型较为广泛,尤其是采用了“自由裁量权”这一要素。自由裁量权本身就是难以界定的要 素,在实践中很容易滥用。因此,我国正式加入《CPTPP 协定》后,国央企补贴有可能进一步减少。

(七)鼓励并购重组及混改

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未来政策或继续鼓励国企以并购重组的方式提高核心 竞争力。2020 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在“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和“健 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两节中分别提到了要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 研究拓宽社会资本等多方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渠道,以及要完善并购重组和破产重整等制度,拓宽多元化 退出渠道。“十四五”发布后,国资委也表示,将结合“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的布局优 化和结构调整,对于需要“进”的领域,以做强做优做精为明确的目标,支持相关的企业进行并购和专业化整 合,充分发挥龙头作用,配置相应的资源,提高效率和整体竞争力;在“退”的方面,对那些不具备竞争力的 非主营业务和不良资产坚决退出。2023 年 6 月,国资委还专门召开了中央企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暨并购重组 工作专题会,持续推动中央企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聚焦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流工作经验,明确工作思 路。会议指出,近年来中央企业以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为契机,主动运用并购重组手段促进资产和业务布局优化 完善,提升国有资源运营配置效率,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中央企业要把握新定位、扛起新使命,充分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开展并购重组,助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 能,同时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锁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重点任务,以更加务实有力的行动做优基本 面、夯实基本功,为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更好发挥作用提供坚实支撑。

资本市场是落实国企改革任务的关键平台。一方面,资本市场可以有效提升国企改革的透明度,确保各项 改革公开、有序、依法推进,防止个人或机构借改革名义侵吞国有资产;另一方面,资本市场可以为国企改革 的推进提供包括发现优质资产标的与战略投资者,提供资产处置通道等。预计下一阶段的国企改革深化推进, 必须鼓励国企并购与重组,借助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为此,需要在国有股权或资产的重组、交易、转 让过程中,建立公开、透明、有效的估价、竞价、定价机制,从而为确定国有企业价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找到实现路径。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当前,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正在密集部署和推进,更大力度打造现代新国 企。国资委明确,乘势而上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将抓好加快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增强服务 国家战略的功能作用;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加快健全有利于国 有企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打造创新型国有企业等方面的工作。未来混改的重点发展方向可能仍集中于 完善国有资产定价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与混合所有制企业相适应的市场化薪酬机制以有效发挥薪 酬激励效用两个方面。

(八)提高国企对财政的补充力度

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速下台阶背景下税收承压、土地出让收入高增长时代翻篇,需要提高国企在财政体系 中的地位,以股权财政接力土地财政、强化对综合财力的支撑。 国企对财政的补充主要体现在税和利两个方面。国企上交的税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所得税,二是土地增 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等其他税收,体现为利润表中的“税金及附加”。从税率来看, 所得税率统一为 25%(不包括部分实施优惠税率企业)。从总量及贡献度来看,全国国有企业约贡献 30%左右 的税收收入,其中上市国企贡献了约 35%的国企税金,占全部上市公司上缴税金的 60%左右。国企上交的利体 现在:第一,三本账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中。从“利”的结构来看,利润收入是主要组成部分,占比约 60%,其他还包括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等。净利润上交比例最高档从 2007 年的 10%提升为 2014 年至 今的 25%。从行业分布来看,烟草企业以及石油石化等资源型企业的利润上缴占比在 40%左右。国企对综合财 力的贡献方面,国企上交的“利”并非全部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目前调入比例在 40%左右。但今年年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扩大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有望实现国企利润上缴 基数的扩大。将国企上交的“税”、一般预算中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以及能够调入一般预算的“利”合计规模 视为国企对综合财力的贡献,2014-2020 年呈震荡下行趋势,2020 年约为 18%。

展望后续,需要进一步提升国企对财政的贡献,主要有两种方式:(1)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做大国企 利润总额,提高利润增速。例如 2024 年国资国企考核分配工作以聚焦做强做优做大目标,“一企一策”签订 个性化经营业绩责任书;建立考核“双加分”机制,分档设置效益指标考核目标,对跑赢国民经济增速的企业 给予考核加分,同步设立提质增效特别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再给予额外加分,引导央企积极确定挑战性 目标,确保全年稳增长。(2)加大国企支持财政力度,提高利润上缴比例。当下理论上或仍有约半数的利润 留存于企业。若针对部分留存收益过高且并无大量投资需求的企业,提高利润上缴的比例,把这部分留存于企 业的利润用于补充财政,仍可以提高我国财政体系的稳定性。

(九)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发挥核心功能

国有经济有着特殊的功能定位,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核心功能的使命方向, 需要继续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4 年 1 月 24 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相关领 导指出,2024 年,要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聚焦国之大者、围绕国之所需,着力增强核心功 能和提高核心竞争力,更加突出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根据经济参考报于国资委官网发布的文章,我国 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任务艰巨复杂,对国有经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 功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要不断增强国家战略安全保障能力;(2)要把科 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3)要担负起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任;(4)要发挥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力军作用; (5)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保障人民利益;(6)应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展望后续,政策或将通过国有 企业投资方向、研发投入强度等,引领国企更好提高核心竞争力、发挥核心功能。

(十)重视市值管理与增加分红

国企具有低估值和高分红的特征,随着市值管理逐步纳入国央企考核,下一步政策导向上或将进一步鼓励 估值回升和增加分红。

由于国有企业经营效率方面存在不足,且与大多数民营企业重视市值管理和品牌宣传推广不同,央企在市 值管理方面相对保守,因此资本市场给予其的估值明显低于民营企业。然而,国央企在 A 股市场中的地位举 足轻重,截至 202 年 7 月初,央企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 A 股总市值的 39%、国央企上市公司总市值更是达到 A 股总市值的 64%,考虑到央企在 A 股市场中的重要地位,促进国企估值回升显得尤为重要。国资委很早就 关注央企的价值管理问题,早在 2021 年 4 月,国资委就下发了《关于做好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2021 年投资者沟 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要求央企上市公司全体举办业绩说明会,被视为国资委关注国企市值指标的重 要表态;今年召开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考核分配工作会议上,国资委更是表示,在前期试点探索、积累经 验的基础上,将全面推开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考核。目前中国石油、航天彩虹、国机重装、云南铜业等多家央企 控股上市公司已宣布将市值管理指标纳入管理层业绩考核,意味着考核新要求正加快落地。未来促进央企估值 回升政策有望继续出台,各央企或将通过大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提高分红派息比例等行为加强市值 管理,央企市值管理或成为今年投资主线之一。 目前国央企分红比例较高,但具体来看可能仍有提升空间。提高分红有诸多好处,例如目前“一利五率” 考核体系中强调 ROE,而通过提高分红比例有利于降低股东权益,从而提升 ROE、满足国企考核要求;其次 通过增加派息提高股东回报,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同时实现二级市场价值发现、提高国企估值。目前国央企 股息率高于民营企业,但具体到行业层面,部分行业,如银行、建筑、通信等行业央企的分红比例距离整体平 均值还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后续政策可能进一步加大高股息的落实。

四、潜在投资主线

(一)科技创新

国资国企改革中的一大重点是推动科技创新,这为投资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国有企业在改革中被赋 予了更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鼓励其在研发和技术创新上投入更多资源。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 力,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参与到前沿科技产业的机会。特别是在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新能源、生物技术、高 端制造等领域,国有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将成为其未来发展的关键。投资者可以关注那些在科技创新上具有前 瞻布局和实际成果的企业,这些企业往往能够在技术革新中获得先机,为投资者带来超额回报。

(二)红利股息

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的推进,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效率得到了显著改善。这不仅提升了企业的盈利能 力,也为投资者带来了更为丰厚的分红回报。国有企业在改革中更加注重股东利益,通过提高分红比例和优化 分红政策,吸引和稳定投资者。特别是在当前低利率环境下,高分红的国有企业成为投资者寻求稳定收益的重 要选择。投资者可以关注那些业绩稳定、现金流充沛、分红政策明确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往往能够提供长期 且稳定的投资回报。

(三)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是国资国企改革中的又一重要战略,它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选择。国有企业通过并购重 组,不仅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还能够加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这一过程往往伴随着企业价值的重估 和市场地位的提升。投资者可以关注那些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具备并购重组潜力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在 并购重组中可能会实现业务的横向或纵向拓展,从而带来新的增长点和投资价值。同时,投资者也应密切关注 政策导向和市场变化,以便在并购重组中把握最佳的投资时机,实现资本增值。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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