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它年份中,上半年复盘回顾对下半年的指导意义或许并不显著。 但2024年相对特殊,去年的增发国债资金使用情况、上半年的专项债发行节奏、特 别国债的发行计划等,都对今年下半年的财政特征、基建投资增速、政府债券净融 资走势等多项研判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详见下文。
(一)增发国债带动一季度基建投资增速走高,但实物工作量于二季度 开始形成
今年1-2月,来自2023年的1万亿元增发国债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地方,带动同期基 建投资、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速走高,对一季度GDP增速起到一定拉动作用。 4月17日,发改委表示3:“今年2月,发改委完成了全部三批共1万亿元增发国债项 目清单下达工作,将增发国债资金落实到约1.5万个具体项目”。 4月22日,财政部同步表示4:“今年2月底前,财政部将1万亿元增发国债资金全部 下达到地方”。 在统计数据方面,对于1-2月基建投资增速数据,统计局3月表示5:“随着增发国债 项目的落地实施和支撑灾后应急恢复重建资金的陆续下达,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小幅 回升。1—2月份,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6.3%,增速比2023年全年加快0.4个百分 点。其中,航空运输业投资增长18.9%,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13.7%。”

由此可见,来自于2023年主要用于水利投资等领域的1万亿元增发国债资金,已经 于今年1-2月完成中央到地方的下达,并已基本形成财政拨付,计入基建投资增速。 与此同时,1-2月的增发国债下达,也带动了狭义财政中相关领域的支出增速走高。 财政部表示6:“从一季度数据看,增发国债资金重点投向的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 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同比分别增长12.1%、13.1%、53.4%,均实现了两 位数增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财政资金的完全拨付以及基建投资的形成,与实际项目的开工 率并不完全一致。可能这也是为何今年上半年沥青开工率、PMI中土木建筑业分项, 以及百年建筑网调研的资金到位率等表现普通的原因之一。 4月17日,发改委在表示增发国债项目已完成下达工作时,也表示7:“推动所有增 发国债项目于今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 对于推动增发国债项目开工的这一工作,发改委后续于6月表示8:“去年增发1万亿 国债项目加快建设,截至5月末项目开工率已超过80%。”
(二)普通国债发行节奏前置,地方债发行节奏相对较缓
1-6月,在不考虑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前提下,普通国债净融资额发行进度为39%,为 近年同期最高水平。 与此同时,财政部表示9:“截至4月上旬,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已下达8.68万亿元, 占年初预算的85.1%”。 由此可推测,今年以来转移支付进度的加快,其资金来源之一大概率为普通国债发 行进度的加快。 或许正是由于上半年地方财政既有1万亿元增发国债的资金用于项目,又有加快进度 的转移支付,地方财政上半年并不特别急于发行新增专项债,整体进度与国债进度 形成对照。1-6月新增专项债发行进度仅有38%,相较今年同期偏慢。
需要注意的是,除上半年地方财政存在增发国债、转移支付的支持外,财政部还曾 解释其他新增专项债发行节奏较慢的原因10: “一季度发行规模小于往年,一方面是以往年度为应对疫情冲击等特殊因素影响, 加大年初发行规模,另一方面也与地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冬春季节施工条件、债 券市场利率等因素相关,同时我们也在提高专项债项目质量、加强项目前期准备等 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体看全年发行规模总体仍然是符合预期的。”
其中,对于“提高专项债项目质量、加强项目前期准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 可从若干细节处观测验证。 一是发改委于4月17日表示11:“近日,按照专项债券工作职责分工,发改委对地方 报来项目的投向领域、前期工作等进行把关,完成了今年专项债券项目的初步筛选 工作,目前已推送给财政部并反馈给各地方,财政部正在对项目融资收益平衡等进 行审核,各地也在提前做好项目准备工作。” 显示今年今年发改委与财政部对专项债项目把控较为严格。 二是纪委网站于4月23日发表文章《廉洁高效建好增发国债项目》12,文章表示“按 照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由各行业项目审核组带 队,综合考虑增发国债项目实施的任务量、重大项目分布等情况,分成6组开展调研 督导”、“本轮督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进 行全过程监督”。 这一举措虽针对的是增发国债项目,但也显露了今年中央层面对基建项目质量、资 金廉洁使用的重视程度,专项债项目应也如此。 除新增专项债外,今年的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节奏也较预期更加匀速、平缓,对资 金流动性的冲击也较预期更小。
(三)多重因素带动狭义财政收支差走阔
狭义财政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月同比下降2.8%,扣除去年同期中小微企 业缓税入库抬高基数、去年年中出台的减税政策翘尾减收等特殊因素影响后,可比 增长2%左右。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存在高基数因素,但扣除这些因素后的可比口径增速2%,也距 离年初预算报告定下的狭义财政目标收入3.3%存在一定距离。

支出方面则如上文所言,今年以来狭义财政拥有增发国债资金、较快的国债发行进 度等因素支撑,使得1-5月狭义财政支出进度在收入略低于预期的前提下仍保持一定 韧性。
(四)土地市场继续降温,广义财政收支偏弱
1-5月,广义财政收入,即以土地出让为代表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同比-10.8%, 基本符合市场预期。 但需要注意的是,3月以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降幅持续扩大,3-5月同比增速分别 录得-15.9%、-18.2%、-22.2%。 一则与地产放松政策尚未传导至土地市场有关,二则或也与今年以来城投公司受化 债影响,拿地规模有所下降有关。 支出方面,1-5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3%。由于政府性基金支出基本由政府性基 金收入、专项债形成的支出构成。因此今年以来广义财政支出增速较低,除了与收 入端下行有关以外,也与新增专项债发行进度有关。
(五)新一轮化债进程持续推进,政治局会议强调化债与发展并重
若简单以城投债券净融资额来判断新一轮化债政策的推进力度,则可以看到今年1-6 月城投债券净融资额约为1900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06万亿元规模明显收窄。
1-5月各省经济数据中,重点省份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低至高分别为: 广西(-11.7%)、云南(-6.9%,其中1-4月基建投资累计同比-5.5%)、贵州(-4.4%, 其中基建投资累计同比-4.9%)、青海(-3.1%)、宁夏(1.7%,其中基建投资累计 同比8.8%)、甘肃(2%,其中基建投资累计同比-14.8%,制造业累计同比15.3%)、 重庆(3%,其中基建投资累计同比2.8%)、天津(4.8%,其中基建投资累计同比 28.6%)、辽宁(4.8%,其中基建投资累计同比17.6%)、黑龙江(6.3%)、吉林 (6.6%)、内蒙(15.6%,其中基建投资累计同比5.4%,制造业累计同比21.2%)。 从分布情况来看,重点省份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和基建投资增速较高主要集中于 北方地区,即天津、辽宁、黑龙江、吉林、内蒙,这一点或与增发国债资金与环京津 冀省份建设项目有关。 而其他重点省份中,1-5月各省投资增速均低于全国水平4%,也可一窥新一轮化债政 策的推进程度。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4月30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13强调了“确保债务高风险省份和市 县既真正压降债务、又能稳定发展”,并强调“要及早发行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 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进度,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 反映了政策层面在强调化债继续深化的同时,也强调统筹兼顾经济发展的边际变化。
(一)三季度发债进度有望加快,稳定基建投资增速
4月23日,发改委表示14:“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完成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 券项目的筛选工作,共筛选通过专项债券项目约3.8万个、2024年专项债券需求5.9 万亿元左右,为今年3.9万亿元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打下坚实项目基础。”表示专项债 项目的前期审核工作已基本完成,审核问题不再是专项债发行的堵点。 此后,4月30日政治局会议表示15:“要及早发行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快专项 债发行使用进度,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 因此自5月起,新增专项债发行进度有所加快。除进度加快外,今年以来新增专项债 发行还呈现出一定的月内发行前慢后快的月内季节性规律。

对于今年下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进度有望进一步加快;考虑到三季度基建增速基 数较低,这一加速有望支撑统计口径下的三季度基建投资增速走高。 一则三季度各省地方债发行计划已陆续公布,8-9月计划发行规模较多,可能是因为 部分地区发债意愿有所提升。二则四季度或需留出特殊再融资的发债空档期。三则 由于今年1-4月转移支付进度明显前倾,下半年转移支付规模预计较小,部分地区或 需专项债资金补充财政收入。
(二)特别国债匀速发行支撑下半年基建增速,部分项目开工或落于明 年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16:“为系统解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进程中一些重大项目建 设的资金问题,从今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 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今年先发行1万亿元。” 考虑到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2023年增发国债的集中发行情况对流动性的影响,今 年市场投资者对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发行时点与节奏也特别关注。 5月13日,财政部公布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计划17,计划显示超长期特别国债于5月 17日开始发行,11月15日结束18。整体节奏较为均匀。
从这一发行节奏来看,今年5-10月发行的大部分超长期特别国债大概率将在今年形 成财政支出,但可能项目开工、实物工作量的形成将部分落于2025年上半年。 有何影响? 一则能够带动广义财政的支出增速,即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速的走高,具体狭广义支出增速的测算见下文。 二则考虑到上半年增发国债带动1-2月基建投资增速的情况,这部分资金形成财政支 出也将拉高今年下半年基建投资增速;但项目的开工、实物工作量可能主要落于明 年上半年。
(三)基建投资增速与实物工作量
综合以上信息,我们对今年基建投资增速、基建实物工作量的形成可作综合判断。 首先是基建投资增速。 第一, 今年上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1.5万亿元,下半年将发行2.4万亿元,环比 多增9000亿元左右、同比多增7600亿元左右。 第二, 6-11月将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9200亿元,这部分纯增量资金大概率将于7-12 月形成财政支出。 两个支撑项,叠加低基数效应,预计将保证今年下半年的基建投资增速至少将与上 半年的6%左右持平,甚至有望在上半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小幅提高。
其次是基建实物工作量的形成。 第一, 2023年1万亿元的增发国债资金虽对下半年基建投资增速或无太多贡献度, 但将对下半年的基建实物工作量形成有力支撑。 天津市发改委19表示:“截至5月底,资金支付率达到22.77%,高于全国平 均水平”、“确保6月底前资金支付率达到30%以上”;纪委文章表示20:“重 点核查资金落实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增发国债资金在年底前使用完 毕”。可见预计约有8000亿元左右的增发国债资金将在下半年形成实物工作 量。 第二, 下半年将发行的新增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都具有较多增量,尽管部分项 目开工时间或落于明年,但仍将有部分项目于今年开工,对下半年的实物工 作量形成小幅支撑。 因此对于基建实物工作量,下半年将较上半年有所回升,带动相应的基建产业链需 求回升。但整体看,基建实物工作量略弱于基建投资增速的现象仍将延续。
(四)下半年政府债发行节奏与社融
基于上文对新增专项债发行节奏的判断,以及普通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发行计 划情况,我们可以对下半年政府债券(普通国债、特别国债、新增专项债、新增一般 债、普通再融资专项债、普通再融资一般债)净融资情况进行简单测算。
除上述常规情况外,我们还需要考虑上述测算是否存在超预期的可能?目前看,下 半年政府债券净融资超预期的可能性主要有三: 第一, 四季度不仅发行特殊再融资债,且发行规模较大,如1万亿元左右,则对应的 是四季度政府债券净融资规模高于测算结果; 第二, 下半年新增专项债不完全发完,预留部分至明年发行,则对应的是四季度政 府债券净融资规模低于测算结果; 第三, 下半年普通国债的净融资规模略高于市场预期,则对应的是下半年政府债券 净融资规模高于测算结果,但发生概率相对较小。 对于第三点我们理解如下,一般情况下全年普通国债净融资规模约等于全年中央财 政赤字规模,今年对应规模为33400亿元,今年下半年对应规模为20370亿元。 但诚如上文所言,今年上半年央地转移支付进度较快、狭义财政收支缺口相对较高; 下半年若需狭义财政支出回升,可能带动下半年普通国债净融资规模高于此前预期 的20370亿元。 2020年也类似,全年普通国债净融资规模高于年初财政预算约3000亿元。

(五)下半年狭义财政支出的主要支撑项来自收入端能否回升
如第一章所述,今年1-5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2.8%,扣除去年同期中小微企业 缓税入库抬高基数、去年年中出台的减税政策翘尾减收等特殊因素影响后,可比增 长2%左右。 其中,1-5月税收收入累计同比-5.1%,扣除特殊因素影响后可比增长0.5%左右;非 税收入同比10.3%。 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继续背离,意味着今年上半年狭义财政收入的主要拉动项来自 非税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扣除基数等特殊因素后,狭义财政收入增速由负(-2.8%)转正 (2%左右),但仍然距离年初预算收入增速目标3.3%存在一段距离。
与收入端形成对比的是狭义财政支出具有相对韧性,1-5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3.4%,略低于目标增速4.0%;但相较收入端的差距不算太大。 一方面是今年1-2月有来自增发国债的5000亿元形成支出;另一方面是上文提到的今 年普通国债进度靠前,带动转移支付进度大幅提升。截至4月上旬,中央对地方转移 支付已下达8.68万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5.1%。 而这也意味着下半年的狭义财政支出,在没有增发国债、前倾转移支付的支撑下, 主要依赖项将来自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 资本经营收入、罚没收入等)、存量资金的调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即土地出让收 入)的调用、普通国债的发行。 其中,存量资金、政府性基金收入可调用的规模有限。因此,下半年狭义财政支出能 维持的增速水平,主要依赖于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回升幅度。 对于税收收入,下半年高基数因素消退,增速将有所回升,有望转正。但回升幅度主 要依赖于经济的量与价,即增加值与PPI表现。 对于非税收入,为保证财政收支平衡,预计将仍然维持较高增速,可能依赖于央地 继续盘活国有资源资产,以及提高央行、金融类国企的利润上缴。
(六)下半年广义财政支出的主要支撑项来自新增专项债、特别国债
1-5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同比-10.8%、支出累计同比-19.3%。 前者的下行主要来自土地收入,后者的下行除土地收入外,还有专项债发行后置的 因素。
然而,对于下半年的广义支出增速而言,上半年的拖累项反而将成为下半年的支撑 项,分别是新增专项债和特别国债。这一点与上文提到的基建投资增速的情况类似。 一是新增专项债,今年上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1.5万亿元,下半年将发行2.4万亿 元,环比多增9000亿元左右、同比多增7600亿元左右。 二是特别国债,6-11月将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9200亿元,略高于去年的增发国债 5000亿元;这部分资金大概率将于7-12月形成财政支出,并进一步拉高政府性基金 预算支出增速。
基于以上,我们对2024年全年广义支出增速进行简单测算—— 在保守情形下,若2024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速 -30%,并假设全年新增专项债3.9万亿元、特别国债1万亿元全部形成支出;则2024 年广义支出增速0.9%,低于去年的1.3%;对应的2024年6-12月广义支出增速为2.8%。 在中性情形下,若2024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速 -20%,并假设全年新增专项债3.9万亿元、特别国债1万亿元全部形成支出;则2024 年广义支出增速3.4%,略高于去年的1.3%;对应的2024年6-12月广义支出增速为 6.7%。 在乐观情形下,若2024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速 -10%,并假设全年新增专项债3.9万亿元、特别国债1万亿元全部形成支出;则2024年广义支出增速5.9%,显著高于去年的1.3%;对应的2024年6-12月广义支出增速为 10.6%。
(七)特殊再融资债与化债
2023年10月起,各地开始发行特殊再融资债,2023年全年共计13885亿元。2024年 1-5月,部分地区又陆续发行少量特殊再融资债,共计1088亿元。二者合计后为14973 亿元,基本接近1.5万亿元规模。

除今年1-5月的少量特殊再融资债外,2024年四季度是否还会继续发行新一轮特殊再 融资债是市场关心的议题。 整体来看,今年继续发行大规模特殊再融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较上年有所降低,一 是今年存在部分特殊新增专项债;二是特殊再融资债的发行来自于往年地方债存量 空间的利用,而这一空间的规模逐年递减,需谨慎使用。 因此,上文对政府债券净融资规模进行测算时,我们对四季度特殊再融资债发行规 模的判断,以较为中性的6000亿元基准。
2023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1在“深化重点领域改革”部分提到“要谋划新一轮财税 体制改革”。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22再次强调“推进财税金融等领域改革”、“谋 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一)消费税
在所有财税体制改革领域中,当下消费税相关领域相对最受关注。主要原因或是消 费税相关领域改革文件自2019年起便已有思想雏形。 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 方案》23(下文简称《方案》)提出“稳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适时调整完善 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将部分条件成熟的中央税种作为地方收入,增 强地方应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能力。” 具体改革措施方面,《方案》表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将部分 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拓展 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具体调整品目经充分论证,逐项报批后稳 步实施。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再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改革调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数, 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确保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
简单理解,2019年《方案》的消费税相关主要信息有三: 第一, 将原来由生产端代征的消费税,逐步转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考虑到消费 税是价内税,征收环节的后移叠加批发渠道的加价,或将增大税基。 这一影响或将有利于议价能力高的上游厂商,影响部分议价能力低或缴税不 规范的相关厂商。 第二, 将原本完全属于中央税的消费税,稳步下划地方;即中央税转变为央地共享 税,最后可能过渡至地方税。 这将驱动地方政府进一步完善消费税的征收管理,部分改善地方财政收入, 即《方案》中提到的“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 与此同时,长期来看一定程度上也将影响省际税源分配格局,消费能力较强 的省份将获得较多的消费税收入。 第三, 短期内改革试点范围相对有限,稳步拓展至全面领域。 一方面是试点品类较窄,以高档手表等成熟品目试点改革,尚未拓展到烟酒 油等领域;另一方面是《方案》强调“确保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 尽量减少改革对省际财政收入格局的冲击影响。 因此,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沿袭2019年《方案》措施,短期对不同行业、不同 省份、央地财税格局的直接冲击影响不会太大,更多旨在促进地方政府对居民消费 环境改善、培养地方税源的中长期影响。

除《方案》内容外,中长期来看消费税的税目也会有所调整。十八届三中全会24提出 “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 征收范围。”2022年,消费税税目增加电子烟子目。 未来,或将继续增加与高端消费(含高端服务,未来可能可扩大至私人飞机、红木家 具、夜总会、高档餐饮、高档会所、美容美体、赛马场、毛皮等)、影响环境保护(如 现有的一次性筷子子目,未来可能可扩大至大型机动车、一次性包装物、破坏臭氧 层化学品和电子产品等)、影响居民身心健康(如现有的烟酒子目,未来可能可扩大 至糖类和饮料等)相关领域的税目。
(二)个人所得税
二十大辅导读本《健全现代预算制度》25:“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 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强化税制的累进性。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当扩大综 合所得征税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在主流直接税种中,主要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间接税主要是增值 税、消费税。 提高直接税比重有两种渠道,一是降低间接税比重,如“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畅通 增值税抵扣链条,优化留抵退税制度设计”;二是提高直接税比重,随着消费税改革 的推进,未来国内消费税大概率将逐渐转变为直接税。
因此,提高直接税比重的另一大抓手应来自个人所得税。 短期内的改革方向一是扩大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将财产转让、财产租赁、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纳入综合征收范畴,调整我国个税“重劳动、轻资本”的现有格 局。 《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还提到“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持续推进涉税 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各部门信息共享”,而这也是“适当扩大综合所得征收范 围”的重要前提,未来财产性所得、资本所得预计将逐步纳入综合所得范畴,将个税 调节收入分配功能最大化。符合“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的要求。 短期内的改革方向二是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扩大综合所得征收范围的前提下, 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抵扣减免政策也有望进一步提升,减轻特定人群的税收负担。
(三)资源税与环境保护税
“绿色税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主要包括资源税(占比约1.3%,大部分为地方税) 和环境保护税(占比约0.1%,地方税)。十八届三中全会26也提到:“加快资源税改 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目前,我国资源税征税范围过窄,依然集中于矿产资源,如原油、天然气、有色金属 矿、黑色金属矿、非金属矿和盐等。这将导致应税资源品价格更高,非应税资源品面 临过度开采的情况。 根据资源税的功能与定位,一切归国家所有的不可再生资源以及可再生但生长周期 缓慢的资源,都可能纳入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内,如淡水、森林、草场、土地、海洋、滩涂等。此前,河北省便开征水资源税试点工作27。 与资源税类似的是环境保护税。 不仅消费税中对环境保护的覆盖面较小,如不可降解的塑料餐盒、塑料袋、氟利昂、 含磷洗衣粉、含氮纸制品、氯氟化碳制品、剧毒农药等仍未包括。而2018年开征的 环境保护税,如二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光污染等新型污染物也尚未纳入征收范 畴。 由于资源税与环境保护税占财政收入比重相对较低,其改革主旨并不指向扩大税源, 更多是通过税制改革,进而引导绿色环保的改革理念。在这一过程中,或将对部分 企业产生一定的结构性影响。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们在前期报告《从各省预算报告前瞻全国财政预算特征》中提到,2024年各省预 算报告中,部分省市将改进国资预算纳入2024年重点工作领域中。 如天津市表示“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完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监管国有企业全级 次名单。改进国资预算管理,扩大国有资本收益应交利润范围,将国企利润上缴比 例由23%提高至30%。”。山西省表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引导省属企 业逐步建立科学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江苏省表示“阶段性提高省级国资收益征 缴比例,强化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征缴,防止跑冒滴 漏,确保颗粒归仓。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财力来源。大力盘活存量资产,通 过市场化等方式,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收益”。山东省表示“将省属国企利润上缴比例 提高到30%,其中金融企业、资源类企业提高到35%。” 此外,我们在前期报告《从第二财政到第三财政》中也提到:实际上自2007年国有 企业利润开始上缴以来,各类型企业上缴比例先后于2007年、2011年、2013年、2014 年经过了多次上调。

从这一数据来看,一方面这一收取比例制定时间为2014年,时间较为久远,存在进 一步调整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与国际相比,这一比例仍有一定上行空间。 总结来看,在财政第二本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土地出让收入)下行的背景之下, 第三本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开始受人瞩目。 短期内,体量较小的第三本账对公共财政的贡献度相对有限,但中长期来看这一比 例的提高是相对确定的趋势。上文提到的部分省份2024年财政预算报告的相关表述, 也可间接印证。
(五)要素市场化改革
在前期报告《关注新线索:2024年中期政策环境展望》中我们提到—— 估计本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切入点可能包括:(1)土地管理制度。2月19日中央深 改委第四次会议提出“增强土地要素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可能指向 建设用地的跨区域流动,实际上自2018年以来,城乡建设用地的跨省调剂一直在推 进;……;(3)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等制度,逐渐 破除二元壁垒。 从财政视角来看,这一要素市场化改革在财政方面可概括为“人、地、钱”的改革, 如土地要素跨省流转、户籍制度完善、转移支付支持等。 而今年以来备受关注的三大工程中的保障房、收储新政等,背后也部分指向了农民 工市民化、城镇化率提高、三亿新市民融入工作等重要领域。 对于土地要素跨省流转,一定程度上有望理顺部分地区专项债建设项目收益较低、 难以达到政策要求的现状,同时也将增加部分优势地区的土地出让收入。
对于城镇化率提升、农民工市民化与转移支付支持,《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还提到 转移支付方面应“逐步加大常住人口权重”,即转移支付与常住人口的挂钩度应进 一步提升。 2016-2022年期间下达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规模逐年增加,自100亿元增 至400亿元,占均衡性转移支付比重自0.5%增至2.1%。但整体看规模仍然较小,具 有较大上升空间。 近期,《求是》文章《开创我国高质量发展新局面》28也提到:“我国城乡区域发展 差距较大,而究竟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有很多新的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尤其是区域 板块分化重组、人口跨区域转移加快、农民落户城市意愿下降等问题要抓紧研究、 明确思路”、“拓展现代化发展空间,农业农村是大有可为的广阔天地。几亿农民整 体迈入现代化,会释放巨大的创造动能和消费潜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畅通工农城乡循环,是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增强我国经济韧性和战略纵深的重要 方面。”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