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值管理”相关文件频发,央国企为“重中之重”。2024 年初以来,国务院国资 委和证监会不断发文与会议发言强调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尤其强调推动建立央国企的市值管 理考核体系。2024 年 1 月 25 日,证监会在 2024 年系统工作会议中提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 估值体系,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市场化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推动将市值纳入央企国企考 核评价体系”。2024 年 4 月 12 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研究 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纳入企业内外部考核评价体系。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 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新“国九条”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大方向奠定了基调, 资本市场对其关注度显著提升。
市值管理指引正式落地,对长期破净股作出专门明确要求。2024 年 11 月 15 日,证监会 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一方面明确了市值管理的定义和具体 方式,提出“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应当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依法依规运用并购重组、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促进上 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同时,对长期破净公司作出了专门要求:长期破净 公司应当制定并披露明确、具体、可执行的估值提升计划,应至少每年对计划的实施效果进 行评估,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的长期破净公司应就计划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 中进行专项说明。其中,长期破净公司指股票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

中山公用为 PB、PE 双低的国企标的,长期破净市值管理背景下值得重点关注。我们梳 理了申万行业分类中环保与公用事业板块 A 股破净国央企上市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收盘价,环保公用板块中共有 17 家央国企上市公司 PB(LF)低于 1,但大部分公司存在基 本面承压、高 PE 的情况,中山公用为少有的业绩稳健但 PE 和 PB 双低标的。截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中山公用的总市值为 136.3 亿元,PB(LF)仅 0.75 倍,PE(TTM)仅 11.07 倍。按 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中山公用自 2023 年以来 PB 持续低于 1,属 于长期破净公司,未来公司有望持续强化市值管理,估值修复可期。
2.1.中山市国资委旗下环保水务平台
环保水务业务起家,横向拓展打造环保公用平台。公司始建于 1998 年,2000 年收购佛 山兴华 38.93%的股权,借壳上市,并更名为公用科技。2007 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吸 收合并公用集团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现集团整体上市,更名中山公用。2015 年,公司收购天乙能源 100%股权,进入固废领域,布局垃圾焚烧发电和垃圾渗透液处理等业 务。2018 年,公司收购广东名城科技 95.5%股权,拓展环卫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环保 +水务”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2022 年,公司并与常州亿晶共同出资成立以分布式光伏电站 投资运营为主营业务的合资公司,进军新能源行业。同年,公司收购株洲金利亚 100%股权, 拓展异地固废业务。目前,公司已形成以环保水务为核心业务,涵盖固废、新能源、工程建 设、辅助板块业务的中山市综合环保公用平台。
公司实控人为中山市国资委,增持公司股份彰显信心。截至 2024 年三季报,公司控股 股东为中山投资控股集团,直接持股 48.73%,实际控制人为中山市国资委。控股股东中山投 控集团是中山市委、市政府为实现公用事业产业优质资产证券化,对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整体上市而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其业务涵盖城镇供水、污水处理、 农贸市场经营、环卫环保、旅游酒店、污泥处置、水上高速客运、金融投资等领域。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 月底,中山投控集团累计现金增持公司股份 1086.6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74%,增持金额为 7628.56 万元,控股股东增持彰显公司发展信心。2022 年 11 月,公司 原第二大股东复兴高科将其所持有的 8.04%公司股份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资产),转让价格 6.46 元/股,中信金融资产目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2.主营环保公用,广发证券投资收益利润贡献较大
公司着力构建以环保水务、固废处理、新能源为主,工程技术为辅的“3+1”业务布局: 环保水务板块为公司第一大收入来源,以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为主,分别由子公司中山 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2023 年,该板块收入 13.38 亿元, 占公司总营收比重 25.74%,其中供水业务收入 7.21 亿元,污水处理业务收入 6.17 亿元。 2022 年底公司中标中山市中心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中山 市的污水业务占有率。 公司固废板块 2023 年收入 5.78 亿元,占公司总营收比重 11.12%,为公司第二大业务板 块,主要包括垃圾处理、环卫服务业务。垃圾处理方面,子公司天乙能源拥有中山市北部组 团垃圾焚烧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特许经营权;2022 年收购的株洲金利亚拥有株洲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权。2023 年,公司垃圾处理业务收入 3.34 亿元。截至 2024 年半年度,公司生活垃圾设计处理能力达 3870 吨/天。环卫服务方面,公司承担环卫服务范围约占 全市市场份额的 24%,2023 年环卫服务收入 2.44 亿元。 新能源板块为公司近年拓展的新成长方向,重点布局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业务。 公司充分利用自有物业的先天资源优势,在污水厂、农贸市场等多个场景铺开推广“光伏+”模 式,尽管目前业务规模较小,但成长速度可观。2022 年,公司与广发证券合伙设立 4 亿元 Pre-REITs 基金,涉及光伏、锂电材料及储能等行业,未来将继续探索新能源赛道。 工程建设板块,公司拥有市政、建筑“双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业务类型多元化,涵盖市 政、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生态环境治理等,积极参与中山市治水攻坚项目 建设,同时与公司水务、新能源等业务产生上下游协同。2023 年公司工程业务收入 27.47 亿 元,尽管其收入占比达 52.84%,但毛利占比仅 5.41%。 公司辅助业务板块主要包括金融投资、市场运营、港口客运等业务,2023 年收入占比 10.19%。
公司为广发证券第四大股东,投资收益为重要利润来源。公司持有广发证券 10.34%的股 份。广发证券主营投资银行、财富管理、交易及机构业务,是行业领先创新能力的资本市场 综合服务商,具备全业务牌照。一方面,参股广发证券为公司贡献了可观的投资收益。2019- 2023 年,公司年度投资净收益为 7-13 亿元之间,主要受广发证券业绩波动影响,广发证券 贡献的投资收益占比约在 85%-93%之间,利润贡献较高。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15 亿元,同比增长 15.2%。另一方面,公司与广发证券在投资基 金领域深化合作,与其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合作设立了环保产业投资基金、致远创投基金、 新能源产业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多个基金。截至 2024 半年度,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夹 层投资基金、致远创投基金处于退出期,剩余新能源产业基金和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逐步从 单一财务投资向产业投资领域拓展。

2.3.业绩加速增长,现金流与资产负债情况良好
近年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归母净利润回暖。公司营业收入由 2018 年的 20.37 亿元稳步 增长至 2023 年的 51.99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20.61%。2022-2023 年公司营收同比显著提 升主要由于中山市中心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项目贡献增量,以及收购垃圾处理公司金利亚; 而利润有所下滑,主要由于广发证券投资收益的下滑以及低毛利工程板块业务占比的提升。 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收入 32.86 亿元,同比增长 7.1%;归母净利润 10.22 亿元,同比 增长 23.3%,主要由于厂网一体化、供水一盘棋、水污染治理工程等业务量的增加,以及广 发证券投资收益的同比提升。根据《中山公用 2021-2026 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公司力争三 到五年内实现规模增长一倍,十年内打造行业领军企业,公司规模增长目标明确。
公司毛利率维持稳定,净利率止降回升。公司净利率高于毛利率主要由于广发证券投资 收益对净利润贡献较大所致。2022-2023 年,公司毛利率水平在 20%左右,2024 年前三季度, 由于垃圾发电业务利润增加使毛利率小幅提升至 21.7%。2023 年,公司净利率受广发证券的 利润下滑影响 19.1%,2024 年前三季度回升为 31.4%。公司费用率整体稳中有降,2023 年公 司销售、管理、财务、研发费用率分别为 1.26%/5.75%/3.29%/3%。
公司回款与现金流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仍较低。公司 2023 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提升 至 6.04 亿元。截至 2024 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2.7%,整体资产负债情况良好。 应收账款方面,公司 2023 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 67.8 天,客户回款速度较好。
公司连续多年维持 30%左右分红。公司分红持续且稳定,2018-2023 年,公司分红比例保 持在30%以上。2023年,公司派发每股股利0.2元,现金分红总额2.94亿元,分红比例30.35%, 按照 2024 年 11 月 25 日收盘价计算,股息率 2.3%。公司运营业务稳健,未来具备分红提升 潜力。
3.1.水务业务有望量价齐升
3.1.1.量:中山市水务资产整合进行时,规模仍有增长空间
水务业务经营稳健,中山市供水整合与新污水项目投产带动增长。公司水务业务包括供 水和污水处理,服务范围涵盖水污染治理、城镇供水用水、水质监测、城区排水管网管理、 防洪除涝设施等。公司水务板块收入从 2019 年的 8.68 亿元增长至 2023 年的 13.38 亿元, 2024 年上半年收入 6.91 亿元,同比增长 17.1%。其中,2024 年上半年,公司供水收入 3.77 亿元,同比增长 11.01%,主要由于供水一盘棋整合后售水量增加;污水处理收入 3.14 亿元, 同比增长 25.43%,主要由于公司于 2022 年底中标中山市中心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 项目,以及两大污水厂扩建项目于 2023 年中相继投运带来增量。2022 年公司水务板块毛利 率下滑主要由于新项目投产导致折旧成本增加以及疫情导致供水水量下滑。
公司为中山市供水行业绝对龙头,市占率 80%。供水方面,公司拥有岚田和古宥量大水 库,向下游居民和工业销售自来水,并收取水费,现金流稳定。截至 2024 年半年度,公司整体供水能力为 276 万吨/日。其中,公司在中山市的供水能力约 226 万吨/日,由全资子公司 公用水务运营,拥有中山市除小榄镇、坦洲镇之外所有地区的供水特许经营权,有效期至 2037 年,服务 21 个镇街(除小榄镇、坦洲镇外)及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 2 个功能区,承担着中 山市约 80%的供水任务。此外,公司联营企业济宁水务(公司持股 49%,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 司持股 51%)拥有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高新区和北湖旅游度假区的供水特许经营权,有 效期至 2039 年,目前供水能力为 50 万吨/日。 历年售水量整体平稳,疫情后有所回升。中山市城市供水普及率高,因此公司 2019-2023 年售水量稳定在 4-4.4 亿吨左右,受疫情影响,2022 年公司售水量小幅下滑,2023 年公司售 水量回升至 4.2 亿吨,同比增长 1.4%;2024 年上半年售水量为 2.12 亿吨,同比增长 7.2%。
中山市“供水一盘棋”整合持续推进,公司市占率有望进一步提高。据南方日报统计, 2022 年底前,中山全市拥有市属、镇属、村属、合资、省资及外资控股等多种不同形式的供 水企业,数量达 21 家。多元的供水主体导致统筹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管理维护难度较大, 不利于水源监控、管理一体化。为优化供水设施、保障供水安全、提高供水质量和供水服务, 2023 年 4 月 21 日,中山市政府印发《中山市推进“供水一盘棋”工作方案》,明确由公司旗下 公用水务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整合全市供水资源。中山市水务局组织成立了工作专班推进“供 水一盘棋”的实施,该项工作被纳入了市政府重点工作、市级重点考核目标中,推动力度大。 2023 年 12 月,公司分别与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黄圃、小榄、南朗、大涌、西区、民众、 南头、南区、三乡 11 个镇街代表集中签署协议,全市“供水一盘棋”格局基本形成。2023 年 12 月公司发布《关于中山市镇街供水资产收购项目的公告》,提出计划整合中山市 13 家供水企 业。根据 12 月 29 日发布的进展公告,8 家公司于 2023 年底移交资产,合计交易价格为 7.51 亿元。据 2023 年年报披露,公司目前已成功整合中山市 10 家供水企业,基本实现统一全市 供水运营主体,公司在中山市的供水能力从 2022 年的 206 万吨/日,提高至 2024 年中的 226 万吨/日,在中山市供水行业的市占率从 75%提升至 80%。按照规划,未来仍有 3 家供水企业 待整合。随着中山市“供水一盘棋”工作的持续推进,预计公司供水能力仍有望稳步提升。 污水处理业务规模不断提升,中山市市占率 36%。污水处理方面,公司采用 AAO 氧化沟 -深床反硝化滤池工艺处理城市生活污水,收入结算模式主要为政府购买服务。2019 年以来, 公司通过股权收购不断扩大污水处理业务规模,截至 2023 年底,公司污水处理总设计规模 达 136 万吨/日。据 2024 年半年报披露,目前公司在中山市内拥有污水设计处理能力 75 万 吨/日,承担着中山市约 36%的污水处理任务,覆盖全市 9 个镇街。2019-2022 年,公司污水 设计处理能力维持在约 100 万吨/日,2022 年随着珍家山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10 万吨 /日)、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20 万吨/日)两大项目的投产,公司污水设计 处理能力提升至 2022 年底的 138 万吨/日。
异地扩张+厂网一体化,提升污水处理业务规模。根据广东省统计局数据,2022 年中山 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 99.08%。公司通过异地收购与“厂网一体化”横向与纵向拓展污水处 理业务规模: 1)横向异地扩张:除了中山市污水处理业务外,公司近年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积极拓展 异地污水处理市场,2019 年现金收购了通辽桑德和兰溪桑德,拓展内蒙古通辽、浙江兰溪地 区市场,未来不排除公司进一步通过收购的方式拓展其他市场。 2)纵向拓展排水“厂网一体化”运营,污水处理市场份额有望提升:为了提高城市排水 系统管理的高效性、增强防洪排涝的能力、优化污水治理的效果、降低系统建设和维护成本, 近年中山市推进排水“厂网一体化”,致力实现城区排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智慧 化高效统筹管理运营,推动生活污水处理扩容提质和布局优化。2022 年 11 月,公司中标中 山市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在污水处理厂运营的基础上,公司新增智慧排水系 统、管网、泵站的运营业务,智慧排水系统年运维服务费为 1280 万元/年、运营期管网综合 平均运维单价为 4.58 万元/公里、泵站年综合平均运维单价为 43.69 万元/座,项目合作期 为 30 年。管网与泵站的运营拓宽了公司在传统污水处理运营业务中的盈利渠道。未来随着 中山市其他区域排水厂网一体化的持续推进,中山市污水处理行业也有望稳步整合,公司污 水处理业务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
3.1.2.价:中山市水价多年显著低于周边地区,水价提升背景下
用户的到户水价主要由自来水单价(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税)、附加费/ 基金等构成,根据水利部统计数据,截至 2021 年底,我国 36 个重点城市第一阶梯水价构成 中,基本水价占第一阶梯终端水价的比例介于 34.38%-74.74%,平均占比 58.62%;水资源费 (税)占第一阶梯终端水价的比例介于 2.23%-35.71%,平均占比 9.87%,不同地区占比有较大 差异。我国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促进不同收入群体结构性节水。

上调供水价格具备政策依据。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长、供水建设投入等多方面因素影 响,供水企业的运营处理成本不断上涨,但全国大部分地区尚未开展大规模的水价调整,部 分供水企业面临较大经营压力。2021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 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系统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持续深化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建 立健全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合理制定城镇供水价 格。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适度拉大分档差价。鼓励探索建立城镇供水上下游价格联动机 制。” 2021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发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方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 本监审办法》,明确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城镇供水价格监管周期原则上为 3 年,按照“准 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用水价格,供水企业的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金构成。供 水企业的准许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和运行维护费。准许收益由有效资产 和准许收益率决定,其中,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 资产负债率。当实际供水量不低于设计供水量的 65%时,供水企业平均供水价格=准许收入÷ 核定供水量。核定供水量=取水量×(1-自用水率)×(1-漏损率),其中漏损率按照《城镇供 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确定的一级评定标准 10%来计算。《城镇供水价格管理 方法》为水价的调整奠定了政策基石,但受制于政府对民生的考量,在 2024 年前我国大部分 城市均未实现水价的上调。
近期各地水价上调加速。根据国家发改委数据,近年来,我国 36 个中大城市的居民生活 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呈缓慢上涨趋势,从 2014 年初的 1.92 元/吨上涨 至 2024 年 3 月的 2.35 元/吨,近十年涨幅仅 22.4%。为加速推动节约用水、保障供水企业盈 利能力、保障供水长期安全发展,2023 年底以来,各地上调水价进展加速,据我们不完全统 计,上海、江苏宜兴、安徽滁州、江西樟树、海南三亚、华南长沙、江苏南京等多地在 2024 年正式上调了供水价格。大部分地区居民第一阶梯供水价格的上调比例在 15%-30%之间,工 商业供水价格上调差别较大,大部分在 8%-60%之间,整体上调幅度较大,水价调整落地后预 计供水企业盈利能力有望显著提升。
广州市召开中心城区水价改革听证会,有望打响广东省水价调整第一枪。2024 年 4 月 3 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举行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暨征集听证会参加 人和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根据初步拟定的《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本次成 本监审核定自来水单位的定价成本为 2.46 元/立方米(不含税),仅略低于广州当前的平均 供水价格 2.53 元/立方米,按照国家、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核定准许收益率 5.8%,平 均供水价格拟调整为 3.4 元/立方米(含税)。本次广州共提出了两套水价改革方案,其中平 均供水价格均上调 34%,两套方案中,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分别上调 34%、24%,非居 民生活用水价格分别上调 32%、39%。若后续广州市水价改革政策顺利落地,不排除广东其他 城市也会出台相关政策。
中山市供水水价上调具备较高的上调可能性与空间: 1)中山市供水水价已逾 12 年未调整。目前中山市一二三阶梯居民生活用水供水水价分 别为 1.6 元/立方米、2.4 元/立方米、3.2 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基本水价 1.8 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基本水价 3 元/立方米,该价格自 2012 年 7 月发布后,12 年一直未调整。2)中山市显著低于大湾区其余城市。横向对比大湾区周边其他城市,中山市水价显著偏 低,第一阶梯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在大湾区所有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二,非居民用水价格排名倒 数第一,远低于深圳、广州、佛山、珠海等地,未来具备较大的提升空间。
3)中山市当前水价水平低于用水户可承受范围下限。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 范》(SL72—2013)规定,城市居民人均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例在 1.5%-3%以内时,为用 水户可接受范围;而当水费支出比例超过该范围时,市场价格杠杆作用会增强,用户会采取 进一步的强化节水措施。根据水利部统计,我国 36 个重点城市水费支出占比均远低于 1.5%, 当前水价水平远低于用水户承受范围的下限。目前中山市居民第一阶梯供水水价为 1.6 元/ 立方米、代收污水处理费为 0.95 元/立方米、代收垃圾处理费为 0.31 元/立方米,因此终端 居民支付水价为 2.86 元/立方米。假设按照水利局《2023 年中国水资源公告》中所统计的人 均居民生活用水量为 125 升/日(约 45.63 立方米/年)计算,2022 年中山市居民水费支出占 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仅为 0.2%,远低于 1.5%-3%的标准。
水价上调对公司供水业务盈利增厚可观。假设中山市参考广州初步拟定的调价方案,将 平均供水价格上调 34%,则按照公司 2023 年 4.2 万吨售水量,以及 1.72 元/吨的平均售水价 计算,预计将为公司增厚 2.45 亿元利润。
3.2.并购实现固废业务扩张
公司固废业务主要以垃圾处理、环卫服务业务为主。2021-2024H1 公司固废业务营业收 入和毛利整体呈现稳步增长态势。2023 年公司固废板块实现收入 5.78 亿元,同比增长 9.5%, 其中垃圾处理收入 3.34 亿元,同比增加 50.87%,主要由于新收购的株洲金利亚项目带来公 司垃圾进场量的大幅提升;环卫服务收入 2.44 亿元,主要由于公司保洁面积增加 8.24%、垃 圾收运作业量增加 34.22%。近年来,公司固废板块整体毛利率稳定在 30%左右。
公司垃圾发电业务主要经营主体为子公司天乙能源和金利亚,分别覆盖覆盖中山市和湖 南株洲市两地。 子公司天乙能源运营稳健,中山市垃圾焚烧产能占比 28.15%。2015 年,公司收购天乙 能源,正式进入垃圾处理领域。天乙能源拥有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 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建设有 4 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线和 1 条渗滤液处 理生产线,服务中山市小榄、东升、古镇、东凤、南头、黄圃、阜沙、三角 8 个镇区,截至 2024 年半年度,拥有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79.2 万吨/年,发电量约 3 亿度/年。根据公司 2024 年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分三期运营,其 中一期与二期垃圾处理能力约 970 吨/日,特许经营期至 2029 年;三期于 2020 年完工投产, 垃圾处理能力 1200 吨/日,特许经营期至 2040 年;三期合计设计日处理量达 2170 吨/日。 根据住建部数据,目前中山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从 2016 年底的 2020 吨/日提升至 2023 年底 的 7710 吨/日,近三年总产能保持稳定,公司产能约占中山市总产能的 28.15%。
异地收购株洲金利亚,2023 年垃圾处理量显著提升。公司于 2022 年收购株洲市金利亚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对价 6 亿元。根据公司公告,金利亚在株洲市拥有株洲市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权,规模 1700 吨/天,已全部建成投运,垃圾处理服务费 单价 73.6 元/吨。收购完成后公司整体垃圾处理能力从原先的 2170 万吨/日提升至目前的 3870 万吨/日。2023 年,受益于金利亚公司的贡献,公司垃圾进厂量与发电量分别同比增长 67%、54%。根据株洲市生态环境局《2023 年度株洲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截至 2023 年底,株洲市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6 座,总处理能力为 3079 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 比 69.83%,达到 2150 万吨/年。公司在株洲市生活垃圾焚烧市场占有率近 80%。

3.3.拓展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领域,打造新增长极
明确将新能源纳入公司发展战略,打造第二增长极。根据《中山公用 2021-2026 年发展 战略规划纲要》,公司明确提出在对存量业务提质增效的基础上,打造工业环保和新能源两级 增长极;以并购方式切入新能源市场,将新能源作为公司未来第二增长极,重点关注电化学 储能和氢能领域。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拓展主要通过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运营、新能源投 资基金两种模式展开。 分布式光伏业务步入轨道,中山市规划明确,装机增长可期。2022 年,公司与常州亿晶 共同出资城市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为主营业务的合资公司,公司持股 70%。目前公司 在新能源板块重点布局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业务,充分利用公司自有物业的先天资源 优势,在污水厂、市场等多个场景铺开推广“光伏+”模式。截至 2024 年 6 月底,公司光伏发 电站累计并网容量约 88.9MW,在建容量约 250.7MW。2024 年 11 月 22 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发布《中山市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30 年)》,对中山市园区、 公共机构与公共设施、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城市建筑、农村等场景与建筑类型提出了明 确的分布式光伏建设目标,公司未来在中山市分布式光伏业务扩张可期。
分布式光伏电费收入稳定,并可赋能工程板块。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 由公司投资建设并自持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在电站建 成运营后,所发电量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公司给予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电价折扣或 者支付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租赁费用。若电站所发电量供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后尚有余电,则 余电全额上网。一方面,分布式光伏的盈利模式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盈利;另一方面,分布式 光伏电站的建造有望为公司工程板块赋能,拉动工程业务规模的提升。 瞄准新能源方向,设立两大投资基金,后续项目孵化可期。此外,公司借助广发证券的 资源、投资决策及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的优势,拓展新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渠道,孵化和培育优 质新能源储备项目,2022 年 4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公用环投与广发证券全资子公司广发信 德、广发乾和共同设立了总规模为 30 亿元的中山公用广发信德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公司持股 50%,截至 2024 年半年度,新能源基金累计投资项目 20 个,累计投资金额 8.29 亿元。此外,2023 年 3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公用能源与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 山市产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共同设立了总规模为 4 亿元的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截至 2024 年半年度,该基金累计投资项目 10 个(其中,并网发电项目 9 个,竣工验收项目 1 个),累计投资金额 1.46 亿元。
公司持有国内头部券商广发证券 10.34%的股份,广发证券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 拥有投资银行、财富管理、交易及机构客户服务、投资管理等全业务牌照,先后于 2010 年和 2015 年分别在深交所、联交所上市。广发证券主营业务包括投资银行、财富管理、交易及机 构和投资管理四大板块。2024 年前三季度,广发证券实现归母净利润 68.64 亿元,同比增长 16.4%,主要由于其自营业务业绩的大幅增长。2024 年前三季度,广发证券实现投资净收益 55.51 亿元,同比增长 62.3%。
近期一揽子政策持续发力,资本市场成交量与两融余额提升,券商行业业绩预期向好。 今年证监会先后出台了包括“支持科技十六条”、“科创板八条”、“并购六条”在内的多项政策措 施以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9 月 24 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 示,将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支持股票市场的稳定发展,首期为 3000 亿元,视情况 后续可增加,商业银行给客户办贷款时利率为 2.25%,所获资金只能用于股票市场;同时央 行将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通过资产 质押,从中央银行获取流动性,将大幅提升资金获取能力和股票增持能力,首期 5000 亿元。 此外,9 月 26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 等资金入市堵点,指导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有助于“长钱长投”。同时,政府多次发文或发言 强调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并于 2024 年 11 月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 市值管理》以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政府发布政策组合拳以重塑资本市场生态,提振 投资者信心,9 月底、10 月初以来,市场活跃度大幅提升,A 股日成交额与两融余额显著提 升,预计将带动券商经纪业务收入增长,同时提升其利息业务收入,提高自营业务投资收益, 券商行业今年四季度业绩预期向好。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