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和东部地区中心城市,南京市近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中趋好的总体态势,多项指标达到历史最优水平。根据最新发布的《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PM2.5浓度年均值为28.3μg/m³,排名全省第三;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8%,创下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优值;水环境质量同样表现突出,国省考断面连续6年保持优良率100%,排名全省第一。这些数据充分表明,南京市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全国同类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质量呈现全面向好的发展态势,大气、水、土壤等各环境要素质量均有明显提升或保持稳定。这一成果的取得,既得益于自然气象条件的有利因素,更离不开全市上下坚持不懈的污染防治努力和系统治理措施。
在大气环境方面,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14天,同比增加15天,达标率为85.8%,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112天,同比增加16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52天(轻度污染47天,中度污染5天),主要污染物为O3和PM2.5。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显示:PM2.5年均值为28.3μg/m³,同比下降1.0%;PM10年均值为46μg/m³,同比下降11.5%;NO2年均值为24μg/m³,同比下降11.1%;SO2年均值为6μg/m³,与上年持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³,与上年持平;O3日最大8小时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62μg/m³,超标0.01倍,同比下降4.7%,超标天数38天,同比减少11天。这些数据表明,南京市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尤其是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成效显著。
水环境质量同样表现优异。全市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III类及以上)率保持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断面。长江南京段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5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II类;18条省控入江支流水质优良率为100%,其中10条水质为II类,8条水质为III类;秦淮河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6个监测断面中,1个水质为II类,5个水质为III类;滁河干流南京段5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为III类;金川河水质状况为优,水质为II类。主要湖泊中,玄武湖水质为IV类,固城湖和石臼湖水质均为III类。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优良,逐月水质达III类及以上,达标率为100%,为城市供水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市监测区域声环境点533个,城区区域声环境均值55.1dB,同比上升1.6dB;郊区区域噪声环境均值52.3dB,同比下降0.7dB。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城区道路交通声环境均值为67.1dB,同比下降0.6dB;郊区道路交通声环境均值65.7dB,同比下降0.4dB。辐射环境方面,全市8个电离辐射监测点,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平均值为54.8nGy/h,均在江苏省辐射环境本底值范围内;5个电磁辐射监测点,综合场强平均值为0.79V/m,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限值标准(12V/m)。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完成202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完成全市207个高风险遗留地块的调查工作,落实制度性和工程性管控措施;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更新,严密开展监测监控。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落实"一井一策"方案,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分析,9个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南京市在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了一系列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措施,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环境治理体系,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南京市按照"盯大户、查高值、控源头、降扬尘、强执法、促整改、抓联动"的治气路径,制定年度大气计划,以市政府印发的《南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作为指引,明确2024年至2025年目标,细化9个方面、30项重点任务、89条工作清单。在VOCs专项治理方面,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678个,完成VOCs清洁原料替代项目125个,加强2524个涉VOCs储罐全过程管理和治理,相关企业累计安装1734个高效呼吸阀。重点行业治理方面,持续推进全市28家排放大户落实友好减排、深度减排,推动第二批207个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南钢、梅钢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被列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正面典型;完成2家燃煤电厂全负荷脱硝改造;制定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推动全市650万吨水泥熟料、420万吨焦炭产能深度减排。
水污染防治方面,南京市印发《南京市2024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南京市长江干流通江支流水质稳定达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全市汛期水环境监管与水质保障工作方案》,完成年度水环境目标和37项重点工作任务,实施90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总投资达79亿元。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开展环境状况评估,完成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评估上报,优秀率达100%;开展水源地保护区风险隐患排查,梳理水源地保护区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设施,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治;修订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全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方面,市生态环境局与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实施《石臼湖蓝藻水华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共同保障石臼湖水质达标;及时妥善处置滁河客水污染事件,未让一滴污水流入长江;浦口区和滁州市来安县签订环境安全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有效完善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南京市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实施5项探索创新任务和10个标杆示范工程,推动90余个"无废城市"项目、400余个"无废细胞"建设。在全省率先打造"无废园区"示范案例,推动梅山钢铁建成省内首个钢铁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废油桶项目,全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培训,覆盖全市包括小微收集单位在内的3056家企业;优化完善集中收集体系,将6000余家小产废企业纳入管理体系;危废集中收集、集中处置和集中利用能力分别达到20.4万吨、28万吨和61.7万吨。
噪声和异味污染防治方面,南京市印发《南京市深化噪声异味污染治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2024-2025两年行动工作方案》,持续实施"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将50件群众投诉强烈的噪声、异味问题作为年度重点问题强力推动解决,开展交通和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治理。截至2024年底,年度重点问题化解率近88%,噪声问题线索同比下降38.6%,异味问题线索同比下降50.6%,群众环境获得感明显提升。
南京市在2024年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探索出一条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的新路径。
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南京市出台《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市40家重点排放单位编制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13家涉碳交易电力企业均按时足额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碳配额清缴。高淳区成功交易江苏省首张碳票,完成全国首笔有机水稻农业碳汇交易,开创了农业碳汇交易先河。南京市积极构建碳普惠体系,发布首批碳普惠专家名单,加快建设部署南京市碳普惠综合管理平台,为市民绿色低碳行为提供正向激励。
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方面,南京市发布《清洁生产工作指导手册》《工业企业环境管理实用手册(2024版)》《包装印刷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指南》,推动132家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12家企业由"国内一般"水平提升至"国内先进"水平,10家企业被评定为"国际领先"水平。在长三角清洁生产典型案例评选中,南京市4个案例获得提名,1个案例成功入选,数量位居全省第一,体现了南京市在清洁生产领域的领先地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南京市1起案件获评江苏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2起案件获得提名表扬;联合市财政局等八家单位出台《南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联合市检察院出台《南京市生态环境损害清洁生产替代修复实施细则》,被列入2024年全省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制定发布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地方性标准《南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指南》。截至2024年底,累计开展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54件,涉案金额1.19亿元,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实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
环境监管与服务并重,优化营商环境。南京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和"重大项目环保服务保障八条措施",累计上门服务企业110余次,召开服务座谈会60余场,开展专题服务指导240余次,指导解决各类问题400余个。开展在宁台企生态环境法制服务、"企业生态环境法律服务日"暨"民法典进企业"主题宣传等活动。积极指导企业申报中央、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省级绿色金融奖补资金,推动南京市首个"环基贷"项目落地,积极推广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已入库项目4个,总投资约161亿元,已取得金融机构授信70.3亿元,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
南京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为市民提供了优质的生态产品和服务。
在生态示范创建方面,南京市命名南京江豚城市公园、南京市玄武湖景区、南京中山植物园、南京紫金山昆虫博物馆、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长江江豚科教中心、中华虎凤蝶自然博物馆、南京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固城湖水慢城等9家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成高淳区桠溪街道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溧水区方便水库饮用水源地陈墩库区生态安全缓冲区、八卦洲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等3个生态安全缓冲区。江宁新济州、浦口老山、六合金牛湖、溧水无想山、建邺江心洲5个"生态岛"试验区入围省试点项目,玄武区、栖霞区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创建成果丰硕。
自然生态保护方面,南京市深化重点区域物种生物多样性调查,改善生物多样性生境条件。采用遥感监测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人类活动监测,下发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市级自查疑似问题点位144个,督导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18个"绿盾"、56个水生生物栖息地等疑似问题整改销号,实现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守住了生态保护红线。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全市7个涉农区(含江北新区、栖霞区)共计488个行政村、6374个自然村按照"三基本"标准均已完成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100%,设施正常运行率95%以上,涉农污染治理走在全省前列,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2024年,南京市列入江苏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的91个项目均达序时进度,完成项目52个,年度累计投资约41亿元。基本建成南京老山森林生物多样性观测站,为全省首个城区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观测站,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的全面分析。从各项数据和措施来看,南京市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首先,南京市坚持系统治理思维,统筹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等各环境要素,实施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治理,形成了协同高效的污染防治体系。其次,南京市注重创新驱动,在碳普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清洁生产、EOD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再次,南京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科技手段提升治理效能,通过法治方式规范环境行为,通过精准施策解决突出问题。最后,南京市注重共建共享,通过生态创建、环保设施开放、环境宣传教育等方式,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展望未来,南京市仍需在臭氧污染控制、总磷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持续发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从稳中向好向全面改善转变,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南京智慧和南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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