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其规划编制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资源安全保障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随着“十五五”规划期的临近,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的发布为各地提供了明确指引。这份技术规程不仅明确了2025-2030年的规划期,还展望至2035年,突出强调了矿业绿色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等新理念,反映出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正从单纯的资源开发向综合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转变。
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兼顾资源禀赋、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等多重因素。新一轮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在方法论上呈现出明显的创新性与系统性。
规划定位方面,省级矿产资源规划被明确定位为“辖区内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保护以及矿区生态修复的基本依据”。这一宽泛而深入的定位表明,矿产资源规划已不再是单一的资源开发计划,而是涵盖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综合性部署。
规划编制原则中,“合理继承,创新发展”被置于首位,要求基于自然资源管理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这种继承性思维有助于保持政策的连贯性,避免推倒重来造成的资源浪费。据统计,我国矿产资源规划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积累,前几轮规划中关于矿产勘查布局、资源基地建设的经验将为新一轮规划提供重要参考。
规划编制强调“体现特色,突出重点”,要求各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资源潜力和开发利用条件,体现地区特点。我国矿产资源分布极不均衡,如山西的煤炭、江西的稀土、云南的磷矿等,各具特色。这种差异化指导原则有助于避免“一刀切”的弊端,实现资源最优配置。
开门编制原则是本次规划编制的另一大亮点。技术规程明确要求“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这种多元共治的模式有助于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在具体实践中,已有省份探索建立了跨学科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地质、生态、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专家参与论证,同时通过听证会、公示等方式吸纳公众意见。
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也呈现出精细化特征。从现状分析到目标设定,从空间布局到保障措施,形成完整闭环。规划背景分析不仅要总结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还要科学研判面临的资源新形势新挑战。规划目标制定则强调“从国情、省情和矿情出发”,要求合理制定规划目标,并明确指标的预期性和约束性。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技术规程还专门设置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章节,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确定的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这一安排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矿产资源领域的具体落实,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矿业领域的实践。
矿产资源勘查是矿业发展的前端和基础,新一轮省级矿产资源规划对勘查工作布局进行了系统性优化,呈现出从粗放式普查向精细化勘探转变的趋势。
地质调查工作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技术规程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矿产的需求,结合辖区内资源潜力和地质工作程度,提出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地质调查等工作目标”。这一要求反映了对基础地质工作的重视,因为只有摸清资源家底,才能为后续开发提供科学依据。数据显示,我国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已达60%以上,但中西部部分地区仍存在调查空白区。
重点勘查区的划定标准体现了战略导向。技术规程明确重点勘查区应位于“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的区域”或“大中型矿山的上部、深部和外围等具有找矿潜力的区域”。这一布局思路是对就矿找矿理论的实践应用,也是对已有矿业基地资源接续的重视。我国多个老矿山经过数十年开采面临资源枯竭,深部与外围找矿成为重要方向。
勘查规划区块的划分技术要求更加科学精细。附录A中详细规定了根据不同勘查阶段(普查、详查和勘探)划分勘查规划区块的技术标准。在普查阶段,区块划分要综合考虑“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异常”等因素;而在详查和勘探阶段,则需重点考虑“矿体投影范围”、“矿床规模”和“预计的采掘方式”。这种分层分类的指导方法,有助于提升勘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机制也在不断创新。技术规程提出“形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勘查投入机制”,这一导向对于缓解地质勘查资金压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地质勘查投入中社会资金占比逐年提高,但仍以财政投入为主。如何通过政策引导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风险勘查,是各省规划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绿色勘查理念全面融入勘查工作部署。技术规程专门强调要“推广应用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这意味着,从勘查伊始就要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避免传统勘查工作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我国已在多个省份开展绿色勘查示范项目,采用无人机航测、轻便钻探设备等新技术,最大程度减少对地表环境的扰动。
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勘查优先地位得到强化。技术规程明确规定“针对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程度普查及以下的,原则上不要求划定勘查规划区块,但是具备一定找矿信息的,可按已知地质资料划定相应的勘查规划区块,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优先”。这一特殊安排体现了对国家资源安全的重视,也是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矿产材料的提前布局。
矿业绿色发展是本轮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的核心亮点,从绿色勘查、绿色开发到矿区生态修复,形成完整的绿色矿业体系,推动行业向环境友好型转变。
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推进。技术规程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原则,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绿色转型升级”。绿色矿山不仅要求开采方式科学化,还涵盖资源利用高效化、矿区环境生态化、管理规范化和矿区和谐化等多个维度。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建成1000多家绿色矿山,但相对于全国数万座矿山而言,比例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矿区生态修复机制更加完善。技术规程强化了“生产矿山企业矿区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并要求“建立矿区生态修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矿区生态修复费用管理”。这一制度设计解决了长期以来矿区生态修复责任不明确、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规划还提出了“鼓励矿山企业通过复垦修复自有采矿用地,满足新增采矿用地需求”的创新举措,这一政策将有效激励企业积极参与生态修复。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要求进一步提高。技术规程从“加强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调查评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等方面提出了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的要求。我国矿产资源禀赋存在“三多三少”的特点(贫矿多富矿少、综合矿多单一矿少、中小型矿多大型矿少),因此综合利用尤为重要。数据显示,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分别为35%和40%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
开采总量调控与开发利用结构调整并重。技术规程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重点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区分优势和紧缺矿种,明确开采总量引导目标”。对保护性开采特定战略性矿产,应制定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这种差别化管理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避免优势矿产过度开发导致资源浪费。同时,规划还明确了新建矿山最低生产规模要求,推动矿业开发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砂石粘土类矿产的管理模式创新值得关注。技术规程提出“针对砂石黏土类矿产,优先划定集中开采区,明确区内矿业权投放总量、开采总量、最低生产规模、矿区生态修复措施等准入要求,引导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这一专门规定回应了近年来建筑用砂石资源紧张与生态环境压力加大的矛盾,有助于规范砂石资源开发秩序。
矿山安全生产要求被纳入规划考量。虽然技术规程未设专门章节,但明确提到“根据省内实际及有关要求,可对其他方面的内容进行部署,如矿山安全生产”。这表明各省在规划编制中需要结合本地实际,将安全生产作为矿业绿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但深部开采带来的地压、地热等灾害风险增加,对安全技术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发展矿业新质生产力是本次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的全新主题,反映了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矿产资源行业向创新驱动转型的迫切需求。
技术规程从“强化地质基础理论研究、人工智能找矿预测和找矿靶区优选、勘查开发关键技术创新和装备更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部署了提升矿业科技整体水平的任务。这一全面布局旨在突破传统矿业发展模式的技术瓶颈,培育行业竞争新优势。当前,我国矿业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尤其是在深部探测技术和智能开采装备等领域亟待突破。
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矿业领域的应用前景广阔。技术规程特别提到“人工智能找矿预测和找矿靶区优选”,这是对新一轮人工智能技术浪潮的积极响应。人工智能可通过分析多源地学数据,提高找矿预测的准确性和效率。国际上已有矿业公司利用机器学习算法分析地质数据,成功发现新的矿床,找矿成本比传统方法降低30%以上。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为矿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技术规程要求“围绕增储上产、建设探产供储销体系加强政策协同、规范并活跃矿业权市场、提升资源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等方面,提出辖区内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重点举措”。这些改革旨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矿业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环境。我国矿业权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已初步建立,但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是矿业权流转和融资渠道方面。
重大工程项目设置是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手段。技术规程明确“围绕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根据实际需要,在地质调查、资源勘查、资源开采、资源保护、资源储备等方面设置若干重大工程或项目”。通过重大工程牵引,可以集中资源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形成示范效应。我国已在矿产资源领域部署了一系列重大科技项目,如“深地资源勘查开采”重点专项,推动向地球深部进军。
矿业装备更新与智能化改造是提升新质生产力的物质基础。随着物联网、大数据、机器人等技术的发展,智能矿山建设已成为全球矿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智能矿山通过实现采矿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可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目前,我国部分大型矿山已开始尝试无人驾驶矿卡、远程操控掘进设备等智能装备,但整体普及率不高,是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矿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持续动力。技术规程明确提出要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这些平台将汇聚创新资源,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我国已建成一批矿产资源领域的国家级创新平台,但产学研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
新一轮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正全面铺开,各地将根据本地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实施方案。从初步迹象看,绿色矿业和新质生产力将成为两大主线,贯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全过程。
随着规划实施,我国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将进一步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将显著提高,为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