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自然与生物多样性金融分析:撬动万亿级蓝海市场的关键路径​​

自然与生物多样性金融,作为绿色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分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从边缘走向主流。它特指支持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金融活动。随着全球对生态危机认知的深化,特别是“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昆蒙框架”)设定了“3030”目标(即到2030年保护至少30%的全球陆地和海洋),这一领域所蕴含的巨大资金需求与投资机遇正逐渐显现。当前,我国银行业绿色贷款中约20%投向自然和生物多样性相关领域,预示着这是一个潜力巨大的新兴赛道。本报告将深入剖析2025年中国自然与生物多样性金融的发展现状、核心挑战与未来趋势,为关注这一领域的各方人士提供全面的行业洞察。

​​一、自然相关金融风险:从“隐忧”到“显性”的宏观经济挑战与评估实践​​

自然资本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其退化与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正通过复杂的传导机制,对宏观经济稳定构成实质性威胁。全球半数以上GDP高度依赖于自然及生态系统服务,这意味着自然系统的任何扰动都可能引发经济体系的连锁反应。具体而言,自然环境恶化会直接损害人类健康,推高死亡率和缺勤率,从而压缩有效劳动力供给;生产要素供给链的断裂、自然资本本身的损耗,会直接冲击企业正常经营,导致财产损失和盈利能力下降;这些微观层面的冲击最终会汇聚成宏观层面的金融风险,表现为信贷违约率上升、保险赔付激增以及资产贬值,甚至可能成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据相关研究显示,全球金融机构持有资产中,有35%-54%高度依赖生态系统服务,这一数据凸显了金融体系与自然生态之间紧密的依存关系。

为量化这种风险,前沿研究开始引入“自然相关在险价值”(GDP at Risk)模型。课题组的测算结果触目惊心:2020年,我国经济活动对生态系统服务的平均依赖度高达34.3%,生物多样性相关GDP在险价值占GDP总量的比重区间为18.4%至61.6%。其中,地下水、地表水、气候调节等生态系统服务的中断对经济的影响最为显著。进一步分析表明,生物多样性每丧失1%,将导致总体就业降低0.89%。这些数据清晰地表明,自然风险已不再是遥远的理论推演,而是迫在眉睫的、需要被度量和管理的现实经济风险。自然相关金融风险通常被划分为物理风险(如森林火灾、物种灭绝导致的生态服务功能丧失)和转型风险(如为保护生物多样性而出台的严格环保政策导致高污染企业成本骤增)。由于其具备跨学科、长周期、数据稀缺及非线性传导等特征,其评估复杂程度远超相对成熟的气候风险评估。

面对这一挑战,国际组织和各国监管机构正积极探索评估框架。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提出了“三步法”,即识别风险来源、评估经济风险、最终评估金融体系风险。自然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NFD)则推出了LEAP方法(定位、评价、评估、准备),为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自然相关风险与机遇分析提供了结构化工具。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也强调需将自然风险纳入监管视野,建议从短期风险指标识别逐步过渡到中长期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在实践层面,巴西、马来西亚、赞比亚等国已结合本国国情开展了侧重点不同的自然相关金融风险评估。欧盟央行已明确将生物多样性丧失视为环境风险来源之一,要求金融机构进行长期监测。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则要求银行业将可持续性因素纳入风险管理流程。

反观国内,尽管江苏银行、工商银行湖州分行等机构已开始将生物多样性敏感性嵌入业务流程,蒙牛集团等企业也开始尝试自然风险评估,但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当前评估面临三大核心难点:一是政策框架尚不完善,全球银行业审慎监管标准未明确纳入自然风险,国内也缺乏统筹机构;二是数据与技术壁垒高,自然风险数据分散、标准不一,模型工具开发难度大;三是机构能力存在短板,缺乏跨学科人才和有效的生态数据获取工具。特别是国际主流的LEAP方法和ENCORE工具,与我国独特的产业结构、生态特征及金融监管需求的契合度不足,亟需进行本土化改造。因此,未来的破局之道在于完善政策框架、构建跨部门协同机制、建设统一的国家级自然风险数据库,并大力培育复合型人才,以全面提升金融机构识别与应对自然相关风险的能力。

​​二、标准、披露与产品创新:构建自然金融基础设施的三大支柱​​

自然与生物多样性金融要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离不开坚实的基础设施支撑,这其中的三大核心支柱分别是:统一的金融标准、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信息披露体系、以及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工具箱。首先,标准是引导资金流向的“指挥棒”。在国际层面,虽未形成统一标准,但已凝聚了“无重大损害、风险预防、透明可核证”等共识原则。国内方面,自然和生物多样性金融的内涵在绿色金融标准中已有所体现。2025年修订的《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单独设立了“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分类,这是一个重要进展。更具里程碑意义的是,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制定专门的《生物多样性金融目录(试用稿)》,该目录包含生物和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和高敏感性行业的生物多样性友好型活动等4大类87个条目,较2025版绿色目录新增了24个自然相关条目。目前,全国25个省(区、市)正在开展目录试用,未来将动态优化并加强国际可比性,这为精准识别和界定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济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次,信息披露是消除信息不对称、实现市场定价的关键。国际上,TNFD框架已成为自然相关信息披露的主流参考,其架构与气候领域的TCFD框架一致,包含治理、策略、风险与影响管理、指标与目标四大支柱,便于企业整合披露。截至2025年7月,全球已有50余个国家和地区超过620家机构承诺根据TNFD建议进行披露。国内方面,2025年沪深北三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在结构上与TNFD对齐,但内容上仍偏重气候,自然维度有待加强。目前,我国(含港澳台)仅有33家企业正式加入TNFD试点,其中内地企业仅6家,如蒙牛、宁德时代等,表明整体披露实践仍处于早期阶段。挑战依然严峻,包括企业披露意愿不强、中小企业能力薄弱、自然影响的财务量化方法缺失等。未来,需要采取分阶段、分行业推进的策略,为中小企业提供简化模板和过渡期,并通过供应链传导、财政金融激励等方式降低披露门槛。

最后,金融产品的创新是直接将资金引流至保护一线的“管道”。长期以来,自然保护资金主要依赖政府投入和捐赠,亟需撬动私人资本。一个成功的项目融资设计,核心在于将生态价值转化为可识别、可预期的现金流。贵州红枫湖元宝枫项目便是一个典范,它通过选育兼具水质净化与经济价值的元宝枫,构建了“退耕—还林—林下经济”的复合收益流,包括元宝枫籽油、林禽药菜立体种养、碳汇及生态旅游,形成了超过2000元/亩的年收入,足以覆盖绿色信贷本息。该项目还创新性地引入普惠金融担保基金,将贷款拆分给多个合作社,实现了收益共享与风险共担。在金融工具方面,除了传统的绿色信贷和债券,自然主题债券、蓝色债券(支持海洋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绩效挂钩贷款、生态保险(如碳汇险、人兽冲突险)、以及生态系统服务补偿(PES)和生物多样性信用等新兴工具正不断涌现。这些工具应根据项目生命周期差异化配置:种子期依赖公益赠款,启动期引入绿色信贷与风险投资,扩张期则可发行债券或开发生态系统服务交易。构建一个多层次、可持续的自然融资体系,需要政策环境的支持、产品设计的匠心独运以及交易平台等基础设施的完善。

​​三、蓝色金融与跨区域协作:自然金融的战略纵深与中国特色实践​​

自然与生物多样性金融在中国展现出两个极具特色的重要维度:一是面向海洋的“蓝色金融”,二是针对重大国家战略区域的跨区域金融协作。蓝色金融作为可持续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及海洋经济低碳转型。发展蓝色金融对实现“海洋强国”战略至关重要。其发展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建立统一标准。目前国际上的蓝色金融倡议多为原则性指引,我国央行正在研制的全国统一蓝色金融标准,按照实质性贡献、无重大损害等原则设定技术指标,将有力引导资金投向可持续的海洋经济活动。在风险评估方面,蓝色金融需应对海洋生态系统的跨地域性和长时滞性等特殊挑战,海南等地已开始探索巨灾模型、信用评级联动等评估方法。在产品层面,我国已有诸多实践,如海南省政府发行蓝色债券用于海洋环保、深圳设立绿色航运基金、保险公司开发深海网箱养殖保险等。然而,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仍面临产权确权难、碳汇定价机制缺失等挑战,未来需通过完善产权制度、制定海洋碳汇方法学、以及财政金融协同发力来破解。

另一方面,自然生态系统具有整体性和跨区域特征,金融支持必须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加强系统性统筹。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为自然金融的跨区域实践提供了绝佳舞台。202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大对重要湖库水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沿江各省市形成了“1+N”绿色金融框架,创新层出不穷,如浙江丽水基于生态附加值的融资、安徽的“碳票生态贷”、湖北的排污权交易等。数字赋能也成效显著,重庆的“长江绿融通”、浙江的“长三角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提升了项目识别和融资对接效率。黄河流域则针对水资源短缺、水土流失等挑战,探索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如山东)、设立黄河母基金(济南)、实施水利PPP项目(宁夏)以及发行专题绿色债券(国开行)等模式。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川甘青藏江河源绿色金融协作”机制。长江黄河共同发源地的这片高寒生态脆弱区,跨越四省(区),保护资金缺口大、灾害风险高。四地央行分支机构通过共建协作机制,统一项目准入与生态补偿标准,共建物种数据库与“江河源生态产品交易平台”,联合制定生物多样性负面清单,成功将中下游资金精准导入上游保护与社区发展,实现了生态治理成本的合理分担和生态效益的共享。这一模式为破解行政分割与生态外部性难题提供了极具价值的“中国方案”,是可复制、可推广的自然金融跨区域战略合作典范。这些特色实践表明,中国的自然与生物多样性金融正沿着一条将国际共识与本国国情深度融合的路径稳步前进。​

以上就是关于2025年中国自然与生物多样性金融的深入分析。总体来看,该领域正从概念认知加速走向实践落地,其背后是应对严峻生态挑战、管理宏观金融风险、并抓住可持续发展新机遇的多重驱动。尽管前路依然面临标准统一、数据获取、风险评估、产品创新等多重挑战,但政策框架的持续完善、市场主体的积极探索以及数字技术的赋能加持,正在为这个万亿级蓝海市场铺平道路。自然与生物多样性金融不仅是金融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抓手,更是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未来,随着生物多样性金融目录的推广、信息披露的深化、以及蓝色金融和跨区域协作模式的成熟,中国有望在全球自然治理和绿色金融发展中扮演更为重要的引领者角色。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