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上市公司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研究:近七成企业仍未披露范围三数据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企业的碳排放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碳排放不仅影响企业的环境责任履行,更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以及全球气候目标的实现息息相关。其中,范围三碳排放作为企业价值链中产生的所有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涵盖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上游采购、下游销售以及其他间接活动的碳排放,是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5年,中国上市公司在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方面呈现出怎样的现状?存在哪些问题与挑战?又有着怎样的发展趋势?中国气候联合参与平台(CCEI)联合碳信科技,选取了沪深300指数、H股及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去重处理确定695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从这些公司的官方网站、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收集2024年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其温室气体排放相关定性信息和定量数据的披露,对中国上市公司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现状进行了深入研究。本研究旨在为投资者、政策制定者和企业本身提供关于中国大陆和香港地区上市公司温室气体排放(尤其是范围三排放)的深入分析,并推动上市公司强化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透明度和行动力。

一、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现状:整体覆盖率低且行业分化显著

在政府部门、投资机构等相关方的持续推动下,中国A股和港股上市企业在范围一、二排放信息披露方面日趋成熟,然而范围三排放披露虽有缓慢提升,但整体情况仍较为薄弱,且披露内容在实质性和规范性上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研究发现,在选取的695家样本企业中,范围一、二、三披露率较上年均有所提升,但仍有近70%的样本企业还未披露范围三排放数据。这一数据直观地反映出,尽管范围三碳排放在企业总排放中通常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大多数行业范围三排放都贡献了大部分的排放量,通常占企业/组织总排放的70%到90%,但对于中国上市公司而言,其在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上仍显得十分滞后。

从行业细分来看,不同行业的范围三排放披露率呈现出明显的分化态势。房地产、通讯服务、金融行业和公共事业行业披露率较高,披露率超过40%。这些行业可能在碳排放管理意识、行业监管要求或者市场竞争压力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促使它们更积极地进行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例如,金融行业作为经济的核心领域,对风险管理和社会责任履行有着较高的要求,可能更意识到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对于评估其投资组合的环境影响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房地产行业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涉及众多上下游环节,范围三碳排放来源广泛,可能出于对自身可持续发展形象的塑造以及对政策合规性的考虑,提高了披露率。

而能源、医疗保健和原材料行业披露率依然处于下游,披露率不足20%。能源行业作为传统的高碳排放行业,虽然在范围一和范围二的碳排放管理上可能有一定的基础,但在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方面却相对滞后。这可能是由于能源行业的业务复杂性,其范围三碳排放来源广泛且难以准确核算,同时行业在碳排放管理理念和信息披露意识上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医疗保健和原材料行业同样面临着各自的问题,医疗保健行业可能更多关注于医疗服务的提供和研发创新,对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不够;原材料行业则可能由于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成本控制的关注,忽视了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

对比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沪深300指数以及H股上市公司,沪深300和H股企业披露率依然显著不足。恒生大型综合股指数企业披露率达到67%,远高于沪深300及H股企业。这种差异可能源于不同市场的监管要求、投资者关注度以及企业自身的国际化程度等因素。香港市场可能在信息披露要求上更为严格,投资者对企业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表现更为关注,促使恒生大型综合股指数企业更加积极地进行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而沪深300和H股企业可能在这些方面相对较弱,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意识和能力。

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的整体覆盖率低且行业分化显著,不仅影响了投资者对企业环境风险的全面评估,也不利于推动整个价值链的碳减排。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其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的不足,可能导致上下游企业难以准确评估自身的碳排放情况,进而影响整个价值链的碳减排效果。同时,这也不利于监管部门全面掌握企业的碳排放状况,制定有效的政策和监管措施。因此,提高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的覆盖率和质量,对于中国上市公司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以及推动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标准与内容:参照标准不一且实质性披露不足

在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过程中,参照标准和披露内容的规范性与实质性是衡量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指标。然而,研究发现,当前中国上市公司在这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在参照标准方面,虽然GHG Protocol和ISO 14064成为主要参照标准,部分企业暂未披露其参照标准。在披露核算标准的样本企业中,有接近八成企业明确表示参考《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或ISO14064开展范围三排放核算和披露,其中绝大部分主要参考GHG protocol。但还有近两成企业暂未披露其参照和使用的标准。参照标准的不统一和不明确,给企业之间的碳排放数据比较带来了困难,也影响了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和可比性。不同的核算标准在方法学、排放因子选择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如果企业不明确披露所采用的参照标准,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难以准确评估企业范围三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披露内容方面,仅15%的样本企业按类别披露了范围三排放数据。由于范围三涵盖不同的类别,按照不同类别披露范围三有利于利益相关方对企业范围三排放有更具体的了解。但样本企业中仅约15%的企业披露了范围三相关排放类别的具体数据,其余披露范围三的企业要么仅披露了其范围三排放总量,要么披露了其范围三数据覆盖了哪些类别,但没有分类别披露排放量。这使得利益相关者难以深入了解企业范围三碳排放的具体构成和来源,无法准确识别企业的排放热点和关键排放源。

更为关键的是,范围三披露实质性分析不足,高实质性/重要性范围三类别披露提升缓慢。范围三披露应该优先披露企业最具有实质性/重要性的范围三类别,但研究发现,样本企业中,仅有约7%的企业通过实质性分析识别了重大排放源。目前,企业对具有实质性/重要性的范围三类别的披露存在明显的提升空间,例如所有样本企业中仅有约14%的企业披露了其类别1的排放情况(而类别1对大部分企业的范围三都具有实质性),而样本中金融行业在其至关重要的类别15披露上不足10%。

实质性分析的不足导致企业披露的信息缺乏针对性和决策有用性。企业往往更多地关注一些低实质性类别的披露,如“运营废弃物”、“商务差旅”、“员工通勤”等,而对价值链核心环节(如上游采购相关的类别1、金融机构重要的类别15)的披露比例虽有小幅提升但依然很低。这使得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难以从企业的信息披露中获取关于企业关键碳排放源和重要环境风险的有效信息,无法为企业的决策和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完整核算方法学的披露极为有限,仅约11%的企业披露了完整的方法学报告。样本企业大部分没有披露其详细的范围三核算方法学,包括排放因子类型及来源,计算过程中使用财务数据、物理数据还是供应商数据等。核算方法学信息披露的缺失可能降低披露的可信度,无法确定排放的变化是否来自于方法学的调整。企业在范围三碳排放核算过程中,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学和数据来源可能会导致碳排放数据的差异,如果不披露详细的核算方法学,利益相关者难以判断企业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标准与内容的规范性和实质性不足,不仅影响了企业自身的环境形象和投资者信任,也不利于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的指导和监管,推动企业采用统一的参照标准和规范的披露内容,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可比性。企业自身也应提高信息披露意识,加强实质性分析,详细披露核算方法学,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准确、更有用的碳排放信息。

三、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管理与目标:减排目标设定薄弱且管理滞后

企业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的最终目的是推动企业采取实际行动,实现碳减排目标,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贡献。然而,研究发现,当前中国上市公司在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管理与目标设定方面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

研究发现,当前披露工作尚未有效驱动实质性的减排管理。尽管披露企业数量增加,但2025年,设定范围三减排目标的企业仍不到7%,设定净零目标者更少(4%)。这表明绝大多数企业仍停留在被动响应披露要求的阶段,尚未将范围三核算转化为明确的减排战略和供应链协同行动。数据披露与目标设定、行动落实之间的断层,成为当前范围三管理中最突出的薄弱环节。

从目标设定情况来看,不仅设定范围三减排目标和净零目标的企业比例极低,而且在目标设定的具体内容上也存在不足。企业设定的减排目标往往缺乏科学性和针对性,没有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同时,目标设定的时间节点和阶段性任务不明确,难以对企业的减排行动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在减排行动方面,企业更是缺乏具体的举措和行动方案。虽然部分企业可能意识到范围三碳排放减排的重要性,但由于缺乏明确的目标和行动计划,难以将减排理念转化为实际的行动。企业在与供应商合作、优化生产流程、推广绿色技术等方面的减排行动较少,没有形成有效的减排合力。

这种减排目标设定薄弱且管理滞后的情况,不仅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整个行业的绿色转型和全社会的碳减排目标实现。企业作为碳排放的主体,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积极推动范围三碳排放减排。通过设定科学合理的减排目标,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加强与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合作,企业可以有效降低范围三碳排放,提高自身的环境绩效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政府和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企业范围三碳排放减排的引导和监管,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设定减排目标,推动企业开展减排行动。通过建立健全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政府可以引导企业将范围三碳排放减排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企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也应发挥积极作用,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制定科学的减排目标和行动计划。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和合作,行业协会可以推动行业内企业共同开展减排行动,形成良好的行业氛围。第三方机构可以通过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估和认证等工作,为企业提供客观、公正的碳排放信息,促进企业提高碳排放管理水平。

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管理与目标设定薄弱且管理滞后,是中国上市公司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面临的重要挑战。企业、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应共同努力,加强合作,推动企业设定科学合理的减排目标,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加强减排管理和行动落实,为实现全社会的碳减排目标做出贡献。

以上就是关于2025年中国上市公司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的分析。通过对研究样本的深入分析,我们发现中国上市公司在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着整体覆盖率低、行业分化显著、参照标准不一、实质性披露不足、减排目标设定薄弱以及管理滞后等诸多问题。

在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现状方面,近70%的样本企业仍未披露范围三数据,不同行业的披露率差异明显,金融、房地产等行业披露率领先,而能源、原材料等行业则滞后,沪深300和H股企业披露率显著低于恒生大型综合股指数企业。这反映出企业对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披露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

在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标准与内容方面,参照标准不统一,近两成企业暂未披露其参照标准,同时仅15%的样本企业按类别披露了范围三排放数据,实质性分析不足,高实质性/重要性范围三类别披露提升缓慢,完整核算方法学的披露极为有限。这些问题导致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和可比性受到影响,利益相关者难以获取准确、有用的碳排放信息。

在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管理与目标方面,设定范围三减排目标的企业不到7%,设定净零目标者更少,企业缺乏明确的减排目标和行动计划,减排行动较少,数据披露与目标设定、行动落实之间存在明显的断层。这表明企业尚未将范围三核算转化为明确的减排战略和供应链协同行动,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全社会的碳减排目标实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应积极行动,开展范围三排放计算与披露,密切跟踪并参与标准更新,严格参照标准核算,重视实质性分析,识别重点排放源,披露核算方法学,提高透明度和可比性,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完善测算方法,推进排放鉴证认证,提升数据可信度,设定范围三碳减排目标,开展减排行动,协作管理,共创零碳价值链。同时,政府部门应逐步强化范围三碳排放披露要求,为企业提供数据收集和计算方法学指导,研究出台鼓励企业针对范围三碳减排的相关激励机制,第三方评级机构和鉴证机构也应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企业提高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

通过企业、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的共同努力,中国上市公司有望在范围三碳排放信息披露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为推动全社会的绿色低碳转型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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