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美联储基础研究系列(一):美国中央银行制度的百年博弈与美联储的诞生

一波三折:中央银行制度的百年博弈

在美联储正式成立之前,美国中央银行制度曾经历多次更迭。在 1913 年正式设立美联 储之前,美国曾两度尝试建立中央银行:美国第一银行(1791 年–1811 年)与美国第二银 行(1816 年–1836 年),但都因政治博弈、地方利益冲突未能持续,最终导致制度真空。以 杰克逊为首的民主共和党人视央行为联邦扩权工具,1832 年其否决第二银行续期案凸显了 联邦与地方的权力之争。同时,这两家银行被批为“东北部精英代理人”,信贷资源过度倾 向东部,加剧区域矛盾。州立银行担忧市场份额被蚕食,持续游说限制央行特权;而第二银 行私人控股性质又与民粹主义相悖。此外,第一银行外资控股 70%引发经济主权担忧,为反 对者提供了有力论据。第二银行关停后,曾出现史称“自由银行时期”的小银行热潮。最终 由于频繁出现挤兑等金融危机,国会决定重新考虑建立央行。

(1)中央银行的首次设立:美国第一银行(1791 年-1811 年)

金融业发展需求萌生,美政府欲效仿英国加强中央铸币权。首次美国独立战争之后,这 个新生的共和国拥有一个摇摇欲坠的金融体系。战争债务沉重,各州银行各自发行货币,整 个国家没有中央机构来监管信用或货币供应。首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认为一个强大 的中央银行对国家的金融稳定与发展十分重要,能够负责帮助美国各州发行债券,以逐步偿 还独立战争时期累积的债务。除此之外,该银行还可帮助保管财政部的存款及处理其他联邦 政府财务上的收支。汉密尔顿曾被英国银行在英国经济实力中扮演的角色所打动,他希望在 美国也建立类似的制度。1791 年,国会批准设立美国第一银行,期限为 20 年,开启了该国 中央银行制度的首次尝试。美国第一银行由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主导提出,旨在集中 财政收支、稳定信用体系及偿还独立战争期间的债务。第一银行执行原始的货币政策,在巨 额黄金储备的支持下,国家银行发行的纸币为美国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国家货币。通过管 理贷款政策和资金流动,国家银行也能够改变本土的信贷供应,从而调控利率。第一银行在 运营中逐渐积累州银行发行的纸币(notes),并存入保险柜。当它希望收紧银根时,就向州 银行申请将这些纸币兑换为黄金或白银储备,从而减少州银行的准备金(即贵金属),削弱 它们的放贷并流通新钞的能力。类似地,当第一银行注入流动性时,则反之。

央地博弈限制中央银行发展,外资持股成为争议主因。虽然其设立获得总统华盛顿支持, 并在 1791 年签署成为法案,但其成立之初便引发巨大争议。反对者主要来自南部与农业州, 担忧中央银行可能导致金融垄断,削弱州银行和地方财政的自主性,违背了《宪法》未明文 授权联邦政府设立银行的原则。更具争议的是,美国第一银行 70%的股份由外国投资者持有, 许多美国人质疑这是否会让国家金融主权被境外资本操控。最终在 20 年特许经营期满后, 国会未能通过续期投票,第一银行被迫关闭。

(2)中央银行的再次设立:美国第二银行(1816 年-1836 年)

金融秩序混乱再次触发设立中央银行诉求。在 1812 年对英战争之后,联邦财政陷入极 端混乱,通货膨胀严重、地方银行纸币泛滥、金融秩序失控。政府希望通过中央银行统一货 币发行、管理公共债务与监管州银行。1815 年,随着和平的到来,国会否决了关于成立国 家银行的诸多上书。然而,战后萧条席卷全国,政府财政恶化,许多州银行相继停止了对纸 币的兑换。这使得麦迪逊意识到一个稳定的货币对美国的重要性。在 1816 年,美国第二银 行应运而生。 自判自赛导致美国第二银行重蹈覆辙。但第二银行继承了第一银行的双重身份:既作为 监管者又开展商业业务,直接与各州银行竞争。第二银行的终结源于政治与行业的双重压力。 政治层面,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及其民粹主义阵营强烈反对该行,认为其代表东部精英利益, 违背民主共和精神。1832年杰克逊否决续约法案,并于 1833年将联邦资金转移至州立银行, 直接削弱其财政基础。行业层面,第二银行作为准央行行使监管职能,引发地方银行强烈抵 制,后者通过游说推动政策松动。最终,在政治孤立与行业竞争夹击下,第二银行于 1836 年特许经营权到期后未能续约,宣告倒闭。这一案例凸显了美国早期金融体系中央与地方、 精英与民粹的深刻矛盾。

(3)中央银行的空白期:自由银行时期(1837 年-1912 年)

美国第二银行终结后,美国进入长达 70 多年的中央银行空白期。此后,美国进入了长 达 70 多年的“自由银行时期”(1837-1912)。在这一阶段,整个金融体系基本处于地方州立 银行主导之下,缺乏统一监管,货币发行也高度分散。正因为如此,银行倒闭、挤兑、金融 恐慌频繁发生。1837 年、1873 年、1893 年,尤其是 1907 年,都爆发了严重的全国性金融 危机。1907 年的危机几乎摧毁了美国的整个金融体系。危机期间,由于信贷紧缩和公众信 心崩溃,银行、信托公司相继倒闭,股市暴跌,民众争相取款,银行体系陷入瘫痪。而帮助 美国度过金融危机时期的并非政府,而是私人银行家 J.P.摩根。他凭借自己的信誉、人脉和 资金,临时组织了一场私人性质的央行救援,勉强稳定了市场。

设立中央银行制度的思想再度萌发,但如何设立再次成为焦点。然而,这次危机也让全 国上下意识到:美国不能再依靠一名私人银行家来维护整个国家的金融稳定了,必须有制度 性的解决方案。与此同时,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的美国社会经历了技术、人口、社会和经济 的重大变革。压力不断累积,以至于全国各地的工厂城镇和矿山,劳资冲突常常升级为暴力 事件。工业化的国民经济伴随不稳定的经济结构让人口变迁和失业量增加,失业人群甚至组 成军队要求国会采取措施要求国会稳定就业。这段时间美国的一系列改革统一可以被视为正 在发生一场进步运动。这场运动从倡导和平,解放到倡导国家扩张,技术效率,一直到之后 进步思想逐渐占据美国的核心地位。举国的进步思想以及动荡让全国上下达成了“必须改革” 的共识。但如何改革,却成为激烈争论的焦点。一些人主张效仿英格兰银行的模式,由私人 银行组成中央协调机构;另一些人则坚持中央银行必须由政府全权掌控,以防资本垄断。还 有人则完全反对设立中央银行,担忧这将是“华尔街”的进一步扩权。在这场博弈中,摩根 财团与洛克菲勒财团等大银行势力逐渐形成联盟。他们发现,只有通过法律手段、借政府之 手建立“由国家背书的银行同业联盟”,才能真正实现货币发行、信贷扩张的统一节奏,避 免银行间恶性竞争。而知识界、媒体和部分经济学家,则为这一进程提供了理论支持,称之 为“为了维护金融稳定的必然之路”。他们也深知,公众对“银行垄断”的敏感性极高。因 此,这场改革被精心包装为“公众利益”的需要。一场名为“印第安纳波利斯货币大会”(1897) 召开的会议成为转折点:表面是中西部地区的商人代表大会,实则由摩根系高管操盘,通过 新闻、公关和基层动员营造“全美共识”的氛围。危机结束后,美国国会迅速启动改革,并 成立了国家货币委员会(National Monetary Commission),由参议员纳尔逊·奥尔德里奇 (Nelson Aldrich)主导。他带领专家团到欧洲考察英国、德国等中央银行模式,提出了“奥 尔德里奇计划”,建议成立一个由私人银行主导的“国家储备协会”,但这一方案被批评为“华 尔街精英阴谋”而最终遭到搁浅。

(4)中央银行的最终确立:美联储的诞生(1913 年-至今)

随着民主党掌权后,改革进入新的阶段。众议员卡特·格拉斯(Carter Glass)和参议员 罗伯特·欧文(Robert Owen)提出了“格拉斯–欧文方案”,这是一个兼顾各方利益的中央 银行方案。这个方案特别强调“分权制衡”,一方面避免政府直接控制货币发行,防止政治 干预,另一方面避免完全由华尔街金融集团主导,从而防止金融垄断。最终,在总统伍德罗·威 尔逊的大力推动下,1913 年 12 月 23 日,《联邦储备法案》(Federal Reserve Act)正式签 署生效,美国联邦储备系统正式成立。《联邦储备法》赋予了美联储的独立性。所谓的“独 立”意味着它不会通过国会的预算和拨款程序获得资金,而且当美国新总统上任时,其领导 层也不会随之变动 。《联邦储备法》规定,“美联储制定货币政策市不受包括总统在内的任何 行政部门干预”。作为美国的中央银行,美联储从美国国会获得权力。它因其决议无需获得 美国总统或者立法机关的任何高层的批准,而被视作独立的中央银行。2013年 10月 1日—17 日,美国政府“关门”期间,在众多美国政府机构关门打烊之时,美联储依然保持开放,因 为联储并不依靠国会拨款来运行,巨大的盈利保证其财政独立,且它每年向政府返还几十亿 美元。美国政府没有货币发行权,美国政府如果想要得到美元,就必须把美国人民的未来税 收(国债)抵押给美联储,由美联储来发行“联邦储备券”。当然,美联储服从于美国国会 的监督,必须在政府建立的经济和金融政策的总体框架下工作。美联储有三个关键实体,包 括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和 12 家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储备委员会是核心, 是政府机构,是货币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12 家联邦储备银行属于股份制,持有美联储的资 产,其背后财团主要来自于联储的会员机构。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具体 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目标。

建章立制:美联储的基本职能与机构组成

2.1 美联储的基本职能

中央银行是一国货币和金融系统的中心,核心任务主要有三:1)稳定经济增长,运用 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市场利率,以最大化就业、稳定物价和维持适度的长期利率,促进宏观经 济的稳定增长;2)金融稳定,充当最后贷款人,缓解金融恐慌或危机,维持金融体系的正 常运行;3)金融监管,对监管范围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监督管理,防范金融风 险积聚与爆发,保护消费者权益。 具体而言,美联储作为美国中央银行,根据《联邦储备系统:目的与职能》(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 Purposes & Functions)规定,其职能体系围绕表 1 中五大支柱展开。其 中,货币政策在五大支柱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实现宏观经济稳定的主导工具;金融机构监管 与消费者保护能则构成制度保障,通过规范微观主体行为防范风险积聚;而“最后贷款人” 与全国性支付清算服务则发挥危机预防和底层金融设施支撑作用,确保金融基础设施在极端 情况下仍能稳健运行。

2.2 美联储的组织架构与治理体系

美联储由三大核心部门构成,兼具公共监督与营利创收两大属性。区别于单一中央银行 模式,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由设在华盛顿的联邦储备理事会(Board of Governors)、分布全国 的 12 家地区性联邦储备银行(Reserve Banks)以及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三部分共同组成。在此体制下,中央银行既能通过联邦政府机构实施统 一的宏观决策,又能通过股份制形式的地区联储吸纳私营部门信息与区域经济需求。同时, 公共与私营属性并存也从经济维度保障了其职能履行的专业性与非政治性。

联邦储备理事会作为美联储系统的最高管理机构,掌握货币政策的核心决策权并主 导全系统的战略方向。理事会由 7 名经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的理事组成,理事任 期长达 14 年且采取交错更替制度,每两年更替 1 人,旨在通过超长任期隔离短期 政治周期的干扰。作为独立的政府机构,理事会负责监管 12 家地区联储银行的运 营,审批各地区联储建议的贴现率,并拥有设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排他性权力。此外, 理事会主席与副主席由现任理事兼任,任期 4 年,人事制度的稳定性为政策的权威 性与连贯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12 家地区性联邦储备银行作为运营分支,成为中央连接微观市场和地方经济的有 效触手。12 家地区联储在地理上覆盖全美,各自注册为独立法人实体,由其董事 会负责治理。每家地区联储的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代表私营部门的 6 名由辖区 内会员银行选举,代表公共利益的 3 名则由联邦储备委员会委任。地区联储的主要 职责包括管理贴现窗口、提供支付清算服务,并持续收集所在区域的就业、物价及 企业经营等一手数据,为中央层面的政策制定提供底层实证支撑。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是美联储货币政策制定的重要决策机构,其决策机 制高度体现了专业性与分权制衡。FOMC 由 12 名拥有投票权的成员组成,包括 7 名理事会理事、纽约联储行长以及其余 11 家地区联储行长中轮换产生的 4 名投票 委员。纽约联储因其在全球金融市场的特殊地位而拥有常设席位,其他地区联储行 长则按分组每年轮换投票权,但所有 12 位行长均列席 FOMC 会议参与政策讨论。 委员会每年定期举行 8 次议息会议,通过调整联邦基金目标利率及进行公开市场操 作来引导市场流动性,“12 人决策小组”的架构确保了宏观与微观在决策闭环中的 综合考量。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