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取得哪些进展?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5/05/27 09:03

从政策体系、市场运行、 产品服务、机构发展、区域建设及国际合作等方面来看,2024 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取 得了一系列显著进展。

1.转型金融成为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的发力点

绿色金融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国家级绿色金融文件加速出台。2024 年 4 月,为更 好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三大功能”,不断健全绿色金融体系的“五大支柱”,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 提出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约束机制、促进绿色金融产品 和市场发展等要求。同年 10 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 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为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十九 项重点举措,进一步明确了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框架与路径。2025 年初绿色金融 发展路线图不断完善,证监会出台《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 见》,要求完善资本市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包括持续优化绿色债券标准、制定绿色 股票标准、推动完善绿色金融统计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 文章”的指导意见》,同样强调了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金融精准支持提供依据。 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在更新中更加突出转型金融。2024 年 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 年版)》。该目录在《绿 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的基础上进行了重要更新,明确了在绿色低碳转型过 程中,应优先支持和加速发展的关键产业,并详细列出了每个产业的具体要求和发展 方向。这一指导目录的核心在于绿色金融的发展目标应立足于推动产业向绿色发展转 型,为培育新的绿色发展动能和加速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有力保障,这也意味着转型金 融成为当前我国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的抓手。在《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 年 版)》的基础上,为应对转型金融活动中的“洗绿”“漂绿”,监管部门积极制定相 关标准。2024 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主导制定首批煤电、钢铁、建材和农业四个行业 的转型金融目录国家标准,同时已启动第二批七个行业国家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 在地方层面,转型金融标准目录等相关机制也在迅速落地实施。

2.全国碳市场扩容预期推动价格提升

2024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交易及清缴工作顺利结束,全国碳市场维持了 平稳有序的运行,推动全社会实现低成本减排功能逐渐显现。相较前一个履约年,2024 年全国碳市场制度基础进一步扎实和完善,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的活跃度与成熟度持续 提升,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不断提升。 全国碳市场扩容预期不断升温,带动价格提升,交易量略微下降。2024 年全国碳 市场交易量降低,全年碳排放配额成交量 1.89 亿吨,较 2023 年下降了 0.23 亿吨,这 主要是因为《2023、2024 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等政 策文件出台,配额履约清缴周期缩短,由之前的两年一履约变成一年一履约,客观上 降低了企业在某一特定年度交易腾挪的空间。从价格来看,随着 2024 年 9 月《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 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正 式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已于 2025 年 3 月发布),全国碳市场扩容预期不断升温,带动交易需求提升,从而推高碳排放配额 价格。2024 年全国碳市场每日综合价格收盘价在 69.67-105.65 元/吨之间,2024 年 4 月 24 日,配额收盘价达 100.59 元/吨,首次突破 100 元/吨大关,12 月 31 日收盘 价 97.49 元/吨,较 2023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涨 22.75%。 从全年平均碳价来看,2024 年市场成交均价 96.02 元/吨,较 2023 年市场成交均价 上涨 40.90%,其中 4 月和 11 月是碳价两个高点。2024 年 4 月高点原因是部分企业 需补缴 2023 年未履约配额,需求集中释放,叠加市场对未来配额基准值调整的担忧, 供给方持观望态度;2024 年 11 月碳价高点主要因为 2024 年配额发放延迟,市场供 给不足,导致碳价攀升。碳排放配额价格的上涨最终推动了交易额上涨,2024 年全年 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年度成交额181亿元,较2023年上升了37 亿元,增长约25%。 从成交方式来看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 3718.35 万吨,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 1.52 亿吨,延续了 2023 年大宗协议交易量占有绝对优势的形势,两者交易量差从 2023 年的 1.41 亿吨缩小到 2024 年的 1.14 亿吨。

地方碳市场 2024 年整体延续了 2023 年量跌价升趋势,8 个试点碳市场间量价 差异明显。从交易量来看,湖北省依托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实现 951.26 万吨年成 交量,较 2023 年同比上涨 70.65%。这主要得益于 2023 年底湖北统一环境权益交 易平台上线对经营主体交易积极性的提升作用,以及 2024 年 1 月《湖北省碳排放权 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表明的提高对纳入排放规模、提升企业数量等措施,湖北碳市 场活跃度被进一步激发。重庆和北京碳市场成交量分别为 83.21 万吨和 126.51 万吨, 位于各试点碳市场的末位。与 2023 年超半数试点碳市场成交量下降不同的是,今年 成交量下降的试点仅为 3 个,其中福建省下降幅度达 64.79%,由 2023 年最大涨幅 试点转换为2024年最大跌幅试点。从平均交易价格来看,北京碳市场交易价格最高,为 110.85 元/吨,福建省碳市场交易价格最低,为 21.52 元/吨,各地碳价差仍然很 大。

3. 传统绿色金融产品呈多元化、国际化发展

2024 年我国绿色金融产品种类日益丰富,ESG 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绿色金融国际 化进程显著加快,进一步巩固了我国在全球绿色金融领域的领先地位。 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呈现出多元化、精细化的发展趋势。2024 年我国绿色金融产 品创新仍由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方面的创新为主导。在绿色信贷方面,各地发挥积极 性,结合当地企业绿色转型客观需求,不断创新产品序列,2024 年 4 月,广州南沙正 式发布了全国首个“气候融担”贷款产品,获四大行超 10 亿元授信额度支持;同年 11 月,浙江省丽水市创新建立了“浙丽气候项目贷”系列信贷产品,为丽水生态产品 公用品牌的全产业链提供精细化金融服务。在绿色债券方面,2024 年我国共发行 675 只共计 6941 亿元的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较前几年有所下滑。而作为绿色债券的子品种, 蓝色债券在 2024 年取得了显著发展,2024 年 10 月,海南省人民政府于香港顺利完 成了 30 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工作,该债券是中国地方政府首次发行长 期限蓝色债券。

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国际化进程加快,积极服务企业跨境绿色项目的开展。 2025 年 2 月 20 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绿色主权债券框架》,旨在为中国 境外发行绿色主权债券建立规范化的运作指引,进一步完善国内绿色金融体系,促进 绿色金融产品与国际标准接轨,加速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进程,丰富国际市场 高质量绿色债券品种。在第 29 届联合国气候大会(COP29)期间,中国、欧盟和新 加坡共同编制的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M-CGT)正式发布,为国际绿色金 融合作搭建了新的框架,标志着国际绿色金融合作迈入新阶段。在跨境项目合作与金 融服务方面,兴业银行合肥分行为安徽一家上市公司开立 2.09 亿美元涉外保函,助力其与沙特公司成功签约全球最大储能项目;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落地首笔“碳 减排支持工具”贷款。

4. 金融机构积极推动“首创”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落地

银行业绿色金融“首创”服务方案遍地开花,助力多行业绿色转型。2024 年商业 银行在强化信用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传统领域企业绿色转型发展设计出多个“首创”信 贷产品。农业银行首创“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设备更新贷款”服务方案,作为境内铝 行业首单可持续发展挂钩类融资产品,通过创新模式赋能高碳排行业低碳转型;上海 农商银行发放全国首笔化工行业转型金融贷款 4100 万元,采用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 (SLL)方式,激励企业绿色转型;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发放浙江省首笔农业领域转型 金融贷款,以 1 亿元的贷款规模支持湖州南浔强村富民集团数字化绿色渔业建设,并 首创“碳强度+ESG”双挂钩模式。 保险行业开始绿色保险相关的实操创新。2024 年 4 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 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了绿色保险至 2027 年和 2030 年的发展目标,为保险机构的绿色保险业务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年内绿色保险产 品也取得突破性进展。作为绿色保险的具体实践,全国首单“海洋碳汇指数保险”在 山东省威海市落地,辽宁省和广东省也相继落地省份首单“海洋碳汇价值保险”,使 蓝碳从“无形价值”转化为“可量化资产”的路径更加明确。以绿色保险为代表的多 元化绿色金融产品展现出巨大的市场潜力,有望成为绿色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5. 绿色信息披露标准不断完善,披露要求不断提升

中国正式迈入 ESG 信息强制披露阶段。2024 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优化成 为资本市场“1+N”制度体系中的关键一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 稿)》为上市公司 ESG 领域信息披露提供了坚实保障,三大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 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和《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工作指南》,为上市公司披露绿 色转型相关信息提供了详细指引,其中 450 余家上市企业被强制要求从 2026 年开始 披露 ESG 信息。此外,《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关 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 本准则(试行)》等国家级文件中对企业绿色转型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要求,我国迈 入了 ESG 信息强制披露阶段。伴随着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开始 逐步摆脱“漂绿”风险,逐步形成绿色溢价,例如 Wind 数据显示纯 ESG 基金 2024 年平均收益率为 8.92%,同比大幅提高(2023 年为-12.05%),又如中证中银证券 300 ESG 指数全年上涨 16%。

2024 年金融机构在绿色信息披露方面以身作则,走在了中国企业的前列。近 5 年 来 A 股上市公司的 ESG 报告发布率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据 Wind 数据统计,2023 年 A 股上市公司 ESG 披露率突破 40%,较 3 年前提升超过 10 个百分点。银行业金融 机构作为信息披露的先行者,已基本落实监管要求。2024 年 42 家上市银行已 100% 发布 2023 年度 ESG 报告,涵盖客户 ESG 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绿色主题理财产品等关 键内容。与银行业较为完整的环境信息披露相比,保险机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 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水平也保持在较优水平,但披露重点有所侧重,例如,保险 公司侧重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和数据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环境信息披露,证券机构则侧重 战略目标、经营活动环境影响等方面,公募基金侧重于经营活动环境影响等方面。从 信息披露质量来看,整体而言金融机构的绿色信息披露还侧重于能力建设中的环境信 息披露,但在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方面披露难度较大。 国内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主体范围不断扩大,逐步拓展至非上市公司。不仅 上市金融机构积极披露环境信息,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地方分支机构和地方法人金融机 构也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逐步加入环境信息披露的行列。以深圳市为例, 2023 年,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 露指引》,规范了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这一指引适用于深圳市内的银行、 保险、证券、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明确了环境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随后深 圳市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环境信息披露,2024 年全市披露机构主体达 184 家,规模和机 构类型均居全国之首。广州市也在积极推动环境信息披露。2024 年 4 月,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广州市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和绿色低碳信息共享体系建设。

6. 部分地区加速探索转型金融,形成宝贵的“地方经验”

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提升金融对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支持力度,部分地区 遵循“急用先行”原则,依据共同框架相继出台地方性转型金融目录。截至 2024 年 底,已有 20 个省市及地区政府发布了共计 24 项转型金融相关标准,加速转型金融 体系建设。这些目录不仅为企业制定降碳路径、设定目标和推进转型提供参考,还为 金融机构识别转型主体、落地转型金融实践提供依据。同时,政府可依托目录优化激 励政策,完善转型金融体系,引导更多资金投向绿色低碳领域。比较有代表性的地区 有上海、湖州、天津、河北等。2024 年 1 月,《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正 式生效,上海水上运输业、黑色金属冶炼等六大行业被纳入本地首批低碳转型范围。 2024 年 9 月,广东省发布《广东省陶瓷行业转型金融实施指南》,成为全国第一份 针对陶瓷行业绿色转型的金融支持省级团体标准。2024 年 12 月,浙江省出台《关 于转型金融支持纺织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截至目前,已有重庆、天 津、河北、上海、贵州、广东、浙江等多个省份陆续落地转型金融标准或试点方案。

在地方性转型金融目录的基础上,多地在转型金融领域的探索已逐步从政策发布 走向实践应用,涵盖金融产品创新和产业链协同推进等多个方面。例如人民银行四川 省分行在前期“川碳快贴”产品的基础上,在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限额中单独 设立绿色专项额度,并推出“绿金贷”“绿票通”两款政策性金融产品,重点支持金 融机构发放绿色贷款和办理绿色票据贴现,进一步提升央行政策资金对绿色实体经济 的精准支持和直达效能。此外,2024 年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与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联合发布《甘肃省绿色矿山建设投融资项目库入库指南》,率先在全国建立省级绿色 矿山建设投融资项目库,并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合作,制定全国首个省级气候投融资 政策,推动构建全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库。 区域间的协同效应也在逐步显现。以长三角地区为例,2024 年 8 月,中国人民银 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 导意见》,对金融如何助力长三角地区引领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做出进一步规划 和指导。长三角各省市因地制宜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形成良好的互补与协同:上海加 快建设国际绿色金融枢纽,丰富转型金融与气候投融资体系;江苏深化制造业绿色金 融,发布支持政策并成立研究中心;浙江依托湖州、衢州试验区创新绿色金融,打造 “湖州经验”;安徽因城施策,推动省内区域均衡发展。长三角三省一市绿色金融市 场规模快速扩大。绿色信贷方面,截至 2024 年第二季度末,长三角绿色贷款余额达 10.44 万亿元,占全国绿色贷款余额的比重超 30%;长三角绿色贷款余额较上年同期 增长 32.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4 个百分点;长三角绿色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 比重达 15.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1.5 个百分点。绿色债券方面,2024 年上半年,长 三角累计发行绿色债券 107 只,发行规模达 1020 亿元,占全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38.6%。长三角地区的绿色金融一体化实践经验为区域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宝贵 的可复制经验。

7. 不断提升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中的领导力

我国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话语权与领导力大幅提升,与金砖国家、“一带一路” 国家持续加深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同年 11 月,《“一带一路” 绿色发展展望报告》发布,系统梳理了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的阶段性成果,并深入分析 了未来如何更高效地满足共建国家的绿色发展需求,进一步推动了建设绿色“一带一 路”成为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极具吸引性的国际合作平台,为深化国际绿色合作提供了 前瞻性展望。

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领域的重大成果持续推进。作为 G20 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联合主 席,中国人民银行主导了《G20 可持续金融综合报告》2024 年研究工作,在优化气候 与环境基金运作、推进公正转型、剖析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执行中的挑战、推动基于 自然的解决方案融资等方面做出了充分探究,引导国际社会加强对可持续金融的关注。 这一报告为 G20 国家协调可持续金融政策、推动资金向绿色和低碳领域流动、增强中 小企业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等方面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11 月, 中国与欧盟、新加坡合作编制的《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正式发布,其中包 含中国、欧盟和新加坡共同认可的 110 项减缓气候变化活动,是基于中欧可持续金融 共同分类目录(CGT)的一项新成果。该目录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绿色经济活动标准 进行比对和整合,建立了一套可适用于多边金融市场的可持续金融分类体系,有助于 增强不同可持续金融标准之间的可比性和互操作性,增强不同经济体之间可持续金融 活动的可比性,提高跨境绿色投融资的透明度,促进全球范围内可持续金融市场的协 同发展。 我国金融机构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支持绿色金融跨境合作与协同。截至 2024 年末,中资金融机构在国际可持续金融合作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共有 28 家中资银行 签署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PRB),推动银行业在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框架 下深化绿色金融实践。此外,5 家中资保险机构签署联合国可持续保险原则(PSI), 将 ESG 因素纳入保险业务流程,助力保险行业的绿色转型。与此同时,负责任投资 理念在中国金融市场的认可度持续提升,已有 210 家中资金融机构签署联合国支持 的负责任投资原则(PRI),将 ESG 因素议题纳入投资分析和决策过程。此外,5 家 中资机构签署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推动海洋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