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六条”后关注标的质量等六大要点,需规避内幕交易等四大红线
并购重组审核要点
(1)标的质量:对重组标的质地的判断离不开资产规模、业绩表现、持续盈利能力、行业前景等基本面数据,但更重要的是符合交易 目的、与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后续整合管控的安排等,综合研判相关交易是否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评估作价:重组格式 准则专门设置章节要求对重组标的评估或估值情况进行详尽披露,并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对估值合理性、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3) 承诺安排:交易各方要摒弃“高承诺、高估值”的定价模式,结合标的资产经营业绩、核心竞争力、未来规划安排等,根据市场化原则 自主约定是否需设置承诺安排,并可根据并购目的,采用多元化财务或非财务指标进行承诺。(4)整合协同:为避免前期“并购潮” 中出现的“并而不整”、“整而不合”、收购标的失控等问题,在重组方案设计之初,需对交易作价、对价支付安排、管理团队任用激 励、业务团队协同融合等作出恰当安排,并持续关注并购标的业绩实现是否达到目标,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板块协同是否符合预期等。 (5)支付安排:一方面,需要关注不同支付方式的交易安排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如现金重组通常需要短时间内支付主要对价,易导 致上市公司出现营运资金不足或背负大额并购贷款的风险。另一方面,对价支付方式涉及各交易对方利益诉求的平衡,如现金支付方式 审批速度较快但后续缺乏对原股东利益约束机制,股份支付方式则需关注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对交易的影响。(6)交易对方:合理设置 收购交易对方及收购股份比例,对后续整合管控计划的顺利推进存在较大影响。同时,还要重点关注定价公允性、突击入股、股份代持、大股东利益输送等情形。
并购重组监管红线
(1)内幕交易防控不当:异动即核查、立案即暂停、处罚即终止;(2)标的公司财务造假:统计显示,沪市近三年查实的17家财务 造假公司当中,有7家是前期重组上市的公司。标的财务造假有的是为了抬高交易估值,有的是为了达到业绩承诺,有的是为了配合大 股东掏空上市公司。(3)蹭热点式重组炒作股价:在重组实践中,个别上市公司意图通过“忽悠式”重组拉抬股价,严重侵害中小投 资者利益。部分重组交易因收购标的属于市场热点,例如新能源、半导体行业等,公司披露方案后引发股价大幅上涨,但最终由于各种 原因导致重组终止。公司未就可能终止的风险进行针对性提示,突然终止交易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影响较大。(4)盲目跨界标的失 控:倘若上市公司对新行业的了解与认识不足,仅注重通过财务性并购扩大自己的盈利规模,缺乏相关资源、运营经验、人才储备和整 合能力,无法准确判断市场需求和风险,盲目追求通过跨界实现快速发展和增长,则可能面临标的失控,甚至导致上市公司自身经营质 量下降。
“并购六条”政策效果显著,落地后市场活跃度和审核效率均显著提升
“并购六条”落地后并购重组首次披露交易数量明显回暖,2024年全年首次披露交易金额已接近2021年。 分年度看,2024年A股上市公司首次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106起(按并购事件去重,下同),与2023年基本持平;首次披露的重 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4600亿元,同比提升2.9倍,已接近2020年/2021年水平,主要系中国船舶吸收合并中国重工、国泰君安吸收合 并海通证券等大型并购重组所致。截至2025年4月30日,“并购六条”落地以来累计新披露交易已达114起,已超2023年全年。 分月度看,2024年“并购六条”落地前(即2024年1月至9月23日)A股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大重组交易55起,月均新披露数量仅有6 例;2024年“并购六条”落地后(即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A股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大重组51起,月均新披露数量16例, 表明2024年重大重组主要集中在“并购六条”后。2025年并购重组市场持续活跃,除2月受春节影响外月均披露数量均在15例以上。
“并购六条” 后交易逻辑以非市场化交易为主,跨界并购数量大幅增长
按交易逻辑看,由于监管审慎性考虑及非市场化交易(包括大股东资产注入、向大股东等关联方剥离资产、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 在操作上更加便利(在寻找标的、市场化博弈方面难度较小)等原因,“并购六条”落地后非市场化交易数量增长更快,从2024年 “并购六条”前的22例增长至2024年“并购六条”后至2025年4月30日的57例。 按并购目的看, “并购六条”后并购重组市场仍是以产业并购为主,占比近70%;但随着“并购六条”对跨界并购的松绑,支持运 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跨行业并购,跨界并购数量实现大幅提升,从 2024年“并购六条”前的9例增长至2024年“并购六条”后至2025年4月30日的28例。
买方:硬科技行业引领新一轮并购潮,长三角及珠三角地区并购重组活跃
从并购竞买方所属行业看, “并购六条”后电子、基础化工、机械设备、计算机、电力设备等行业的并购买方出手次数最多。以电 子行业为代表的硬科技行业正引领新一轮并购浪潮。 从并购竞买方所在地区看,长三角及周边、珠三角、北京、山东、福建等地区并购重组市场相对活跃。
买方:科创板并购日益活跃,民营小市值企业占据主流
从板块分布看,主板仍是A股市场并购重组主力军,“并购六条”后主板上市公司参与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共有44例,占A股全部重 大资产重组交易数量的49%。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日益活跃,“并购六条”后已新披露23例重大资产重组, 数量已超过创业板,科创板已逐渐成为“硬科技”企业重组“试验田”。其中,在并购重组政策支持与半导体景气复苏的共同驱动 下,2025年以来半导体行业迎来新一轮并购浪潮。本轮半导体并购潮以产业协同为核心,由龙头企业主导产业链整合,并涉及半导 体设备(北方华创收购芯源微)、半导体材料(华海诚科收购衡所华威)、芯片设计(新相微收购爱协生)等多个环节。 从企业性质看, “并购六条”后民企重大资产重组案例共有63例,远超国企的19例,体现了民企在并购重组决策效率方面的优势。 从市值分布看, “并购六条”后市值在20亿以下、20-50亿、50-100亿、100-500亿、500亿以上的上市公司新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案 例分别有9、49、33、16、3家,占比分别达8.2%、44.6%、30.0%、14.6%、2.7%,50亿以下的小市值公司占比超五成。
卖方:新质生产力标的最受青睐,“并购六条”后被并购标的逐渐多元化
从被并购标的所属行业看,在政策支持、技术突破和市场需求的共同驱动下,“并购六条”后被并购标的主要集中于半导体、先进 制造、软件、新能源等新质生产领域。 从被并购标的类型看, “并购六条”后IPO撤否企业、有助于补链强链的未盈利企业、优质境外企业等多元化标的逐渐成为A股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的新选择。
方案:更多样的支付方式+更市场化的估值方法+更灵活的交易设计
从支付方式看, “并购六条”落地以来上市公司已开始探索多样化支付方式。“并购六条”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定向可转 债、现金等支付工具实施并购重组,增加交易弹性。“并购六条”落地半年多以来,监管部门持续鼓励探索多元化重组支付方式。 一方面,发行股份仍是最成熟、最受市场欢迎的重组支付方式,占比近60%;另一方面,“并购六条” 落地后已有领益智造、中国 动力、富乐德、晶丰明源、华海诚科、新相微、英集芯等7家上市公司将定向可转债作为重组交易支付方式之一。
从估值方法看,多家公司采用适应新质生产力公司发展特点的、更加市场化的估值方法,充分体现标的公司技术创新价值。部分公 司基于标的未来盈利情况设置估值调整或附加合并对价安排,有利于交易双方更好平衡风险与收益。以圣湘生物为例,公司收购中 山未名海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简称“中山海济”)100%股权,设置“向上调整”的估值调整安排(“Earn-out”机制)。在中山海 济基础估值8.075亿元的基础上,若2025年、2026年达成既定的业绩目标,圣湘生物相应按比例调增其估值,且估值调增上限不超过 3.925亿元。最终合计需支付的交易对价不超过12亿元。
业绩承诺:乙方承诺目标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经审计的净 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分别不 低于 14,000 万元、18,000 万元。 触发条件: ①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何会计年度实际净利润超过承诺 净利润70%的,双方根据该会计年度实际净利润情况进行相应估 值调整,并由甲方向乙方追加支付交易对价; ②如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何会计年度实际净利润均未超过 承诺净利润 70%的,则双方不启动估值调整; ③如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某一个会计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超过 承诺净利润70%的,则无需根据该会计年度实际净利润情况进行 相应估值调整,但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70% 的其他会计年度仍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估值调整。
进展:“并购六条”后新披露案例大多处于预案阶段,部分案例已终止
从许可类重组项目看, “并购六条”后涉及到股份支付的许可类重组项目共有59例,其中6家处于提示性公告/停牌筹划阶段,44家 处于董事会预案阶段,2家已获股东大会通过,3家已获交易所受理,4家已终止。 从非许可类重组项目看, “并购六条”后不涉及股份支付的非许可类重组项目共有48例,其中18家处于提示性公告阶段,19家处于 董事会预案阶段,3家已获股东大会通过,4家已完成,4家已终止。 因此,整体来看,“并购六条”颁布后新披露的重组交易,大部分还处于比较前期的阶段,还需要面临诸如各方诉求的博弈、外部 环境的变化以及监管机构的问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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