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绿色金融已成为推动经济转型的关键力量。2025年10月发布的《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季刊显示,中国正在构建多层次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涵盖碳定价、绿色财税、绿色采购等多个领域。本文将深入分析中国绿色金融政策的现状、挑战和发展趋势,为行业参与者提供全面的政策洞察。
碳定价通过将温室气体排放的外部性内部化,既激励减排行为,又为气候行动提供可持续资金来源。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到2030年,碳定价将为大多数国家带来约占GDP的0.7%至3%的财政收入。在中国、印度、墨西哥等国家,碳定价收入甚至可达到或超过GDP的2%。
然而,碳定价收入的分配使用面临严峻挑战。德国采用"专项基金与绿色投资"模式,将碳市场拍卖收入纳入"气候与转型基金",主要用于支持能源转型与产业升级。但这种模式存在明显缺陷:2023年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裁定政府将600亿欧元抗疫债务转入该基金的行为违宪,导致资金缺口,多项气候投资计划被迫削减。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实行"收入中性"模式,将碳税收入通过降低所得税等方式完全返还社会。研究发现,这种模式整体呈现累进特征,能有效保护低收入群体。但由于农村居民对化石燃料依赖更高,其实际净受益较低,导致政策公平性受到质疑。2017年,该省取消了"收入中性"法定要求,凸显了该模式的政治脆弱性。
瑞士则采用居民直接返还模式,三分之二的碳税收入按人均等额由医疗保险机构直接抵扣。这种安排行政成本低且累进性强,但返还以保费账单抵扣的方式进行,可见性较低。调查发现,公众对碳税返还的了解程度普遍偏低,难以转化为政策支持。
对中国而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仅覆盖发电行业且以免费分配配额为主,尚未形成实质性财政收入。但随着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纳入及有偿分配机制引入,碳市场将具备显著创收潜力。中国需构建"核心基金+配套工具"的混合型分配体系,设立国家绿色转型基金支持技术研发和公平转型,同时建立社会补偿机制和结构性减负安排,平衡效率、公平与可接受性。
中国绿色税制经历了起步阶段(1978-1991年)、稳进阶段(1992-2012年)和提速阶段(2013年以后)三个发展时期,目前已形成"多税共治"框架。现行绿色税制包含"三个层级":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体,以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为重点,以消费税、车船税等相关税种为辅助,涵盖资源开采、生产、流通、消费、排放五大环节。
然而,绿色税制仍存在明显不足。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较窄,二氧化碳排放等未被纳入征税范围,且优惠政策享受门槛较高。消费税部分税目缺位,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含磷洗涤物等产品尚未明确纳入税目,实木地板5%的税率等调节力度偏弱。资源税制度设计存在偏差,森林、草地等自然资源尚未纳入征收范围,煤炭资源税税率偏低不利于能源低碳转型。
完善绿色税制需要系统性优化。在税制结构方面,资源税与消费税需要对齐"边界—税目—档次",按照资源稀缺度、生态敏感度实行差别化有效税负。增值税应当将"免税逻辑"改为"抵扣逻辑",实行"先征后退"机制,对节能设备投资给予系数加权。企业所得税应从"项目审批式优惠"转向"税基侧组合拳",将节能降耗等改造统一纳入投资抵免池。
绿色财政支出需要从"项目驱动"转向"规则驱动"。在中期财政规划层面,应当将节能减排等核心环境指标系统化纳入财政框架。在项目立项与执行阶段,推行事前的绿色分类与预算标记,并建立第三方环境绩效评估机制。地方债务管理应当与绿色绩效评价相结合,将环境绩效作为决定融资额度与成本的重要参考。
在绿色消费激励方面,需要构建"税—补—信贷—以旧换新"政策组合,引入"家庭绿色权益账户",通过电子发票、能效标识等数据对居民绿色行为进行确权。研究表明,通过消费端需求的聚合,可以形成规模化的市场信号,倒逼企业改进生产方式和产品设计,形成"需求拉动"与"供给推动"的良性互动。
中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体系已初具雏形,涵盖节能环保产品、新能源汽车、绿色建材等五大领域,支持手段包括强制采购、最低比例要求、优先采购和鼓励采购四种形式。政策覆盖范围呈现从货物到工程再到服务的明显拓展趋势,执行机制从"产品清单"向"品目清单"再到"需求管理"不断优化。
然而,政策实施范围仍然有限。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仅覆盖92种产品,占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1380种底级品目的6.7%。2023年节能节水产品和环保产品采购总量为932.3亿元,仅占全部政府采购金额的2.7%。绿色建材采购仅在101个市(市辖区)实施,与全国范围相比覆盖面不足四分之一。
采购人落实政策的主动性不强成为突出问题。除24种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外,其余绿色产品多实行"软约束"采购。针对742个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调研显示,"供应商是否感受到政府绿色采购的激励"得分率仅为65.2%,在全部74个指标中排倒数第四。在当前财政紧张背景下,政府绿色采购成本较高,采购人考虑到预算约束往往缺乏落实动力。
全生命周期理念尚未完全确立制约政策效果。当前政府绿色采购主要关注产品是否具备节能环保属性,对研发、设计、生产、包装、运输、回收等环节要求重视不足。虽然《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要求将标准嵌入项目立项、招标采购、施工和履约验收全流程,但执行层面仍存在脱节。
完善政府绿色采购需要多管齐下。首先应当结合《政府采购法》修订,扩大采购主体范围和对象范围,制定全口径政府绿色采购清单。日本环境省制定的采购清单涵盖19个领域266个品目,值得借鉴。其次需要明确优先采购的具体措施,强化对采购人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最重要的是树立全生命周期理念,将碳足迹管理纳入需求标准,建立分类绩效评价体系并强化结果应用。
中国绿证制度自2017年试行以来快速发展。2023年《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确立了绿证的唯一性、通用性、权威性。截至2024年12月底,国家能源局累计核发绿证49.55亿个,估算碳减排量达40亿吨。2024年全年核发绿证47.34亿个,同比增长28.4倍,交易绿证4.46亿个,同比增长3.6倍。
绿证与CCER形成互补关系。CCER侧重于碳减排量的核证和抵消,2012-2017年仅核发78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2023年重启后至2024年底核发约1200万吨。绿证则直接推动可再生能源消费,流程相对简单,核发量远超CCER。政策已明确同一项目的环境权益不能同时申请CCER和绿证,避免重复计算。
然而,绿证市场存在使用率偏低问题。2024年交易绿证仅占可交易绿证的14.21%,机构和家庭主动购买意愿不足。价格方面,绿证实际价格为每张5-18元,低于理论价格。根据测算,假设绿电项目生命周期50年,CCER价格100元/吨,1个绿证对应0.8吨二氧化碳减排量,理论价格应为80元,与实际价格存在较大差距。
国际市场接轨取得重要进展。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CGT)由中欧共同牵头开发,2022年6月发布一期成果包含72项减缓气候变化活动。2024年11月发布的《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MCGT)新增新加坡参与,包含110项减缓气候变化活动。CGT/MCGT在跨境绿色债券发行、存量绿色债券贴标等方面应用广泛,截至2025年8月,银行间市场符合CGT标准的绿色债券达463只。
完善绿证交易机制需要系统性改革。应当建立绿电绿证二级市场,引入竞价机制,提高交易效率。推动绿证与CCER融合,允许绿证按比例转为CCER抵扣碳配额。明确购买和销售绿电为转型经济行为,对相关企业给予金融激励。提高机构和家庭消费积极性,公开绿电使用者荣誉名单。最重要的是,利用区块链技术确保绿证数据不可篡改,并向国际组织推广中国经验。
以上就是关于中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全面分析。从碳定价到绿色财税,从政府采购到绿证交易,中国正在构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然而,政策实施仍面临诸多挑战,包括收入分配公平性、税制激励有效性、采购范围全面性和市场活力不足等问题。未来,中国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加强国际协作,推动绿色金融更好地服务碳中和目标。随着政策体系的持续优化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将在中国经济转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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