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化债和城投转型工作有哪些新部署?

地方化债和城投转型工作有哪些新部署?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5/05/29 09:34

2025 年,全国财政总体形势维持紧平衡,同时面临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物价低迷、 房地产处于转型调整期等多重挑战,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仍是防风险重要工作。

1.中央:动态调整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建立地方债务长效监管制度

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稳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中央定调坚持在发展中 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做好新形势下的化债部署。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 财政赤字率和扩大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造有利的宏观环 境。二是优化考核和管控措施,持续加大对地方化债的指导,动态调整重点省份名单, 推广地方化债典型经验做法。三是加快落实落细债务置换政策,尽早发行使用置换债券 额度,对隐性债务精准置换。四是加快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剥离平台政府融资功能, 结合企业实际分类推进市场化转型。五是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 债务长效监管制度,完善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从根本上遏制违规 举债冲动。

2.地方:坚决遏制隐性债务新增、靠前发行置换债券、重点省份分批退 出、加速融资平台退出

2025 年,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 的工作思路,统筹财政金融化债资源,重点推进以下六方面化债工作:一是坚决遏制隐 性债务新增;二是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三是推动重点省份分批次退出高风险名单; 四是分类施策促进城投平台转型;五是提升债务资金使用效益;六是建立健全地方债务 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第一,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地方均强调财经 纪律,严防新增隐性债务,坚决防止化了旧账又添新账。云南省提及“压实法定债务偿 债责任,坚决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贵州、吉林严格落实“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 问题倒查机制”,对新增隐性债务问题“零容忍”。四川、湖北、福建、河北、广西将严 禁新增隐债作为“一条铁律”;广西、新疆、甘肃提及决不能“前清后欠”。 第二,通过靠前使用化债额度、筹集化债资金等手段,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其一,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置换隐性债务仍是重要的隐性债务化解方式。2025 年全国至少有 2.8 万亿元地方债券用于化债,包括用于置换债券 2 万亿元、用于化债的新增专项债 8000 亿 元。发债节奏层面,2025 年化债额度更早使用更早见效。截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今年 2.8 万亿元(6 万亿分三年+4 万亿分五年)用于化债的地方债券累计发行超 1.77 万亿元, 进度达 63%。包括:29 个省份发行特殊再融资专项债券合计达 16116 亿元,进度超 80%; 16 个省份发行特殊新增专项债券规模达 1573 亿元,进度约 20%。其中,重庆、内蒙古、 黑龙江、广西、甘肃、宁夏、青海等 16 个省份 2025 年特殊再融资专项债券发行进度达 到 100%。其二,2025 年通过盘活资产、加快土地出让等手段,筹集化债资金。2025 年 重点省份持续推动盘活资产资源筹集资金支持化债,通过加大土地盘活力度推动房地产 相关财政收入反弹,黑龙江、甘肃、宁夏等预计 2025 年土地出让收入将分别增长 95.9%、 96.9%、47.3%。

第三,符合要求的重点省份争取分批次退出高风险地区名单,宁夏、内蒙古有望率 先退出重点省份名单。2025 年,中央将根据地方化债进展,结合隐性债务率、金融债务 规模、退平台进度确定退出标准,评估地区化债能力,动态调整重点省份名单,支持打 开新的投资空间。不同地区隐性债务和金融债务规模与分布情况差别较大,当前化债的 进展不一,宁夏、内蒙古有望率先退出重点省份名单。目前宁夏宣布“已符合退出债务 高风险省份的条件”,“已向国务院申请”退出;内蒙古也满足条件“有望率先退出高风 险省份”。黑龙江、吉林、辽宁、青海城投平台金融债务余额相对不高,后续随着存量隐 性债务化解加快,有望满足退出标准。吉林表示推动全域债务风险下降或降级,争取早 日“脱红摘帽”。

第四,推进融资平台加快退出与转型发展,构建“退出—转型—发展”的良性机制。 短期来看,为了完成 2027 年 6 月底之前地方融资平台清零的目标,2025 年融资平台压 降进度有望进一步提速。近期,多地区表态力争在 2025 年实现融资平台全部退出。新疆 自治区财政厅表示“力争 2025 年全面完成政府融资平台退出工作”;宁夏银川市、内蒙 古鄂尔多斯市均表示 2025 年底前实现融资平台全面退出。退平台仅解决“身份问题”, 并未解决“生存问题”。中长期来看,地方政府还需积极引导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实现 可持续发展,实现“退出—转型—发展”的良性循环。未来城投公司“退平台”后,会 形成两极分化,市场化经营程度较高、自身盈利能力较强的城投公司,顺利地转型为普 通国有企业;而市场化经营程度较低、业务转型难度较大的城投平台,有必要尽快重组 或清退。例如,宁夏坚持“破立并举”,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安徽提出厘清政府和企 业权责,推动城投企业“转型为国有企业”,独立自主运营。

第五,强化投资项目管理,提升债务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安排投 资项目,加强绩效评估。吉林长春市要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预 算评审和决算管理制度,加强全过程绩效评估,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新疆强调“严 禁各地各部门超出财政承受能力铺摊子、上项目,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二是 更好匹配资金与项目,提高使用效益。2025 年,重庆市部署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创新投 融资体制机制,做好“资金池”与“项目池”规划统筹。山东优化债务资金投向,“管好 用好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高的地区倾斜”。

第六,构建地方债务全生命周期监管,完善债务全链条管理。一是加强专项债券项 目“借、用、管、还”管理。广东提出“建立健全债券发行定期调度机制,强化专项债 券项目投后管理”。二是增强专项债券对应资产管理,确保政府负债和项目资产平衡。浙 江提出“强化对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所形成资产的管理”;福建“强化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 理、收入归集”;黑龙江“分类管理存量项目资产”;新疆“研究建立政府债券收益归集、 资产管理等制度”。三是探索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拓宽专项债偿债来源,统筹 财政补助资金、调度项目单位资金偿还债务。如天津市和平区“严格落实偿债备付金制 度,积极推动资产变现,加快推进土地出让,腾出各类资金用于债务偿还”。

我来回答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