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宏观经济专题报告 各地区对财政形势的判断如何变化?

  • 来源:德邦证券
  • 发布时间: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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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财政形势变迁

1.1.2019-2023:各地区对财政形势的判断如何变化?

每年年初地方两会后,各地区会陆续发布预算报告,报告中会对当年财政形 势做出判断。2019-2023 年的预算报告,涵盖了疫情前后财政形势的变化。 收入端有何变化?疫情压力减小,各地对财政收入的判断仍谨慎,但对房地 产下行的影响重视不足。2019-2023 年,各地对财政收入的形势判断有三条主要 变化。一是对经济和财政形势的判断更加谨慎,2019 年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2021-2023 年由于疫情影响,表述都变为“经济恢复基础仍不稳固”。基于经济恢 复不稳固的考虑,今年各地对财政收入的判断仍较谨慎。

二是疫情对财政收入的 拖累,呈“倒 U 型”。在过去两年各省均会列出疫情带来短收,但今年只有重庆、 甘肃、青海、新疆等四个省份仍提及疫情影响。三是对房地产市场下行带来的财 政影响重视不够。今年只有 2 个地区提及了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对财政收入的 影响(陕西、新疆),2022 年为 3 个(北京、吉林、青海),2021 年为 1 个(海 南),2019 年为 5 个(北京、浙江、广西、海南、陕西),但 2019 年大多是风险 提示。 财政支出方面,地方政府支出责任明显扩大。财政支出责任的扩大体现在两 个方面,一是支出项目增加,二是原有项目的支出强度增加。

支出项目方面,相 比疫情前的 2019 年,过去几年各地区在判断财政支出形势时,新提及两项支出, 一是疫情防控支出,二是基层财政“三保”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 2022 年疫情防控相关支出被纳入“三保”支出。 疫情防控至少增加了 2%的直接财政支出。有 14 个省级地区披露了 2022 年 疫情防控支出规模,如广东 711 亿、北京近 300 亿,分别占全省(市)一般预算 支出的 3.8%、4.2%,14 个省防疫平均占比为 2.3%。但是 2023 年开始,疫情防 控支出可能逐渐减少,直到疫情结束后退出,能极大缓解财政压力。 “三保”方面,我们分别统计了“三保”和“基层”这两个关键词,在历年各 地预算报告“财政形势判断”这里出现的频次。整体趋势是出现频次逐年增加, 2019 年“三保”和“基层”分别出现了 3 次、2 次,2023 年增加至10次、7 次, 表明基层“三保”压力逐年加大。

从原有项目的支出责任来看,许多刚性支出强度易上难下。养老等民生保障 标准只增不降,刚性支出逐年增长。我们统计了教育、社保就业、卫生健康三方面 民生支出在全国财政支出和地方财政支出的占比。2019-2022 年,三项民生支出 在全国财政支出中的占比从 34%提高到 37.8%,2019-2021 年在地方财政支出占 比从 38.1%提高到 42.8%。 基于上述收支形势,各地区预算报告近些年来对财政形势的判断都是“紧平 衡”。从数据来看,2016 年以来,几乎各年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增速都高于收 入增速(除 2021 年外),2022 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增速为-2.1%,支出增速 6.4%, 二者差距达到历年最大。未来,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换挡和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 政“紧平衡”或将成为常态。

1.2.当前地方财政收支形势

1.2.1.2022地方财政收支压力大,依赖于中央转移支付

地方财政自给率继续下降。我国地方财政自给率并不高(地方本级一般公共 预算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并且呈现下降趋势,2019 年为 49.6%,自 2014 年的高点降低了 9.1 个点。2022 年为 48.4%,略高于 2020 年的 47.6%,但由于 土地出让金减少带来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下降,地方财政的实际收支压力会比 2020 年更大。 只有资源型省份的财政自给率在提高,受疫情冲击的东北、东部沿海地区降 幅最大。分地区来看,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四个资源型省份的财政自给率较 2021 年提高 3 个百分点左右,主要由于 2022 年大宗商品价格维持相对高位。东 北和东部沿海地区的财政自给率降幅高于其他地区,其中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上海、 吉林两省市降幅最大,分别为 11.2%、9.9%。

由于财政自给压力加大,地方财政对中央转移支付的依赖度达到历史最高。 2022 年年初,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为 9.8 万亿,同比增长 19.3%,增速是 2011 年以来最高。并且,地方财政对中央转移支付的依赖度(转移支付/地方本级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 90.1%,也是历史最高水平。

财政收入质量下降,税收收入占比降至接近历史最低区间。由于税收收入相 对稳定、可持续,一般用税收收入占比衡量公共财政收入的质量。税收收入占比 较高的地区,往往财政自给率也较高(图 7)。去年进行了大规模减税降费,全国 退减缓免税费超 4 万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款达到 2.4 万亿元1。在此影响下, 全国税收收入占比降至 81.8%,接近历史最低区间。

另外,土地出让收入的下降也减少了地方财政可用财力。2022 年地方土地出 让收入 6.7 万亿,较上年减少约 2 万亿,降幅 23.2%。其中,只有上海和海南实 现增长,东北三省、天津、云南、甘肃降幅均超过 50%。土地出让收入的下降无 疑减少了地方政府可用财力,但也不宜过于高估其影响。我们在此前报告《还需 要警惕哪些房地产风险?》中曾指出,扣除成本性支出后,可用财力大约占土地 出让收入的 20%。去年土地出让收入减少 2 万亿,相当于地方本级一般预算收入 的 18.4%,但带来的可用财力减少幅度只有一般预算收入的 3.7%。

1.2.2.各地怎么判断2023财政形势?

2022 年财政形势无疑是最严峻的年份之一,那么各地区如何看待 2023 年的 财政收支形势? 财政收入端,各地预算报告普遍提及两点利好因素。一是疫情防控优化后, 经济逐步恢复,带动财政收入回升。二是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结束后,2023 年将 迎来增值税回补效应,叠加 2022 低基数,税收收入增速将更为显著。 各地区对财政收入的担忧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在三重压力之下,经济恢复 基础不稳固。二是中央可能在 2023 年继续推行部分减税降费政策,会给当年财政 收入增长带来一定压力。三是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较大,拖累土地出让收入和 房地产相关税收收入。四是盘活存量资产空间变小,拖累非税收入,如广东省在 预算报告中指出预计 2023 年“非税收入下降 21.7%,主要是上年盘活政府资源 资产等一次性收入抬高基数”。

支出端,各地区普遍认为有四个方面的支出压力较大。一是债务还本付息支 出,二是基层“三保”支出和对下转移支付,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刚性支出,四 是承担经济建设任务的项目支出。青海省预算报告关于财政支出形势的表述比较 具有代表性:“从支出保障看,在财力增长有限情况下,‘三保’支出和刚性支出 有增无减,财政面临多项增支叠加的压力。政策性增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 津贴补贴政策实施后配套的社保缴费将明显增长,国家统一提高基本养老金,以 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都需财政予以保障。

疫情性增支。疫情 防控必要支出纳入‘三保’支出范围,作为刚性支出优先予以保障。债务性增支。 全省法定债务余额逐年攀升,相应还本付息逐年增加,加上如期完成既定的隐性 债务化解任务都需安排大量财政资金。项目性增支。稳住经济发展需要保持必要 的财政支出强度,打造‘高地’、建设‘四地’项目资金需求旺盛,生态保护、公 共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还有许多短板需要财政弥补,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 出。”

2.地方财政风险

2.1.地方政府债务形势

2022 年,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地方政府债务压力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名义 杠杆率并不高,2022 年为 29%,较上年提高 2.5 个点。杠杆率的提高来自债务规 模的扩张,2022 年使用 5000 多亿限额以下专项债结存空间后,累计发行项目建 设专项债超 4 万亿,远高于前两年;另一方面,经济增速的放缓,也从分母端推 升了杠杆率,2022 年名义 GDP 增速仅为 5.3%,远低于上年 13.4%的增速。 分地区来看,接近 60%警戒线的省份在增多。国际上通常把政府负债率突破 60%作为警戒线,目前我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中,青海、贵州超过该警戒线,分别 达到 84.3%、61.9%,而天津、辽宁、海南、甘肃四个省市均达到 50%以上,接 近警戒线。而疫情前 2019 年,还只有青海突破 60%,贵州接近 60%,其余 29 个 地区均在 50%之下。

以地方政府综合财力衡量的债务率上升幅度更大。综合财力=一般公共预算收 入+转移性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债务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综合财力,因而债务率更能反映地方政府偿债能力。2022 年地方政府债务率达到 123.5%,较上年提高近 20 个点,上升幅度为历年以来最大。债务率的大幅上升 是因为 2022 年地方政府综合财力出现了首次下降,较上年减少 7400 亿(转移支 付暂以 9.8 万亿预算为准),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减少 2.1 万亿。

除了存量债务余额之外,也可从还本付息角度考察地方财政的偿债压力。 偿债率代表地方债还本付息支出占用的地方政府财力,2022 年较 2019 年已 经接近翻倍。偿债率=地方债还本付息支出/地方综合财力,2022 年这一比例为 13.7%,相比疫情前 2019 年的 7.6%,已经接近翻倍。

由于各地 2022 年获得的转移性收入尚未完全披露,我们用“地方债还本付 息支出/地方本级第一二本账收入和”来计算偿债率。静态来看,青海、吉林、云 南、辽宁、黑龙江等五省的还本付息支出占财力的比例超过 50%,说明其负债与 财政汲取能力不匹配,财政汲取能力较强的东部沿海地区,该比例位于全国最低 一档。动态来看,2022 年该比例增长最快的是吉林、青海、云南,吉林从 26.2% →70.1%,青海 50%→80.1%,云南 38.6%→66.3%。共同原因是这三省在政府性 基金收入大幅减少的同时,债务还本额大幅增长,如吉林在 2021-2022 年,地方 政府性基金收入从 938.4 亿元→365.7 亿元,下降 61%,地方债还本金额从 353.6 亿元→618.4 亿元,增长 75%。

但目前各地主要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短期内付息比还本带来的财 政压力更大。如 2022 年,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偿还本金 27758 亿元,其中发行再 融资债券偿还本金 23910 亿元、安排财政资金等偿还本金 3848 亿元2,支付利息 11211 亿元。我们进一步考察各省的债务利息负担率,发现专项债利息负担率远高于一般 债。分别用“一般债付息金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专项债付息规模/政府性基金 支出”衡量一般债和专项债的利息负担率。2022 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利息负担率 为 2.2%,较上年提高 0.1 个点;专项债利息负担率为 6.0%,较上年提高 1.7 个 点。

2022 年,我国有 7 个省级地区的专项债利息负担率超过 10%的警戒线,分 别是天津 18.4%、黑龙江 14.6%、内蒙古 13.9%、宁夏 13.5%、辽宁 11.8%、青海 11.4%、云南 10.6%。其中,由于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带动政府性基金支出下降, 部分地区的专项债利息负担率在 2022 年出现跃升,如天津从 10%→18.4%,黑 龙江 8.3%→14.6%。 国办 2016 年 11 月印发的《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 知(国办函〔2016〕88 号)》指出“市县政府年度一般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一 般公共预算支出 10%的,或者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 的,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或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启动财政重整计划。”

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导致专项债利息负担率上升过快,会加剧财政重整风险。 未来随着房地产市场进入存量时代,土地出让收入将带动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增 速放缓,专项债利息负担率的上升速度会加快,市县的财政重整风险加大。同时, 这也意味着专项债规模扩张将受到约束,不可能再现 2019-2020 年的跳升。

2.2.从预算报告看各地区如何应对财政风险

各地区在今年的预算报告中强调了化解地方财政风险的问题,我们重点梳理 了隐性债务和基层“三保”这两类风险的政策表述。

2.2.1.隐性债务: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针对隐性债务,遏制增量、化解存量仍是 2023 年主要任务。“要压实省级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主体责任,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处置力度, 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 监管,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多地强调完成化债任务。8 个省级地区提出 2022 年已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包 括北京、天津、江苏、河南、广东、陕西、甘肃、青海。此外,湖北、陕西、新疆 等地均强调要完成 2023 年化债任务。

2.2.2.三保: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

“三保”历史最早可追溯到 2010 年。2013 年末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 财力保障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12 号)4,将部门文件提升至国家层 级。 目前“三保”的正式表述和排序与十年前有所差别。2019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 议提出“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再次得到强调。2020 年 3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 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12 号)再次提到“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 资、保运转”的重要性。

疫情以来“三保”范围有所扩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为“分级负责制”。国 办发〔2013〕112 号文所确立的“三保”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 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类别,近年来又将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患者 救治、防疫物资及必要生活物资保供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纳入“三保”范围5。对 于“三保”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为“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 的分级责任制,省级财政和地级市分别对建制县(含县级市)和市辖区负主要责 任。

编辑:荣耀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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