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万科的负债结构
1 月 15 日,万科发布最新公告,针对“22 万科 MTN004”“22 万科 MTN005” “21 万科 02”等多只境内债推出升级版展期方案,通过“固定兑付+部分本金偿 还+明确应收款质押增信”的组合设计,较前期基础方案显著提升债权人保障力度。 市场对方案优化反应积极,1 月 16 日,万科多只债券单日涨幅超 20%触发临时停 牌,但最终能否通过需看持有人表决结果,后续增信资产落地及偿付执行将成为关 键观测点。 观察万科的境内外公开债(不含 ABS)的到期结构,2026 年万科共计到期 123.66 亿元境内债,若算上已经展期的“22 万科 MTN004”的 20 亿元本金及 “22 万科 MTN005”的 37 亿元本金,2026 年待偿还金额达到了 180.66 亿元。 2027 年万科合计到期月 92.2 亿元,2029 年万科合计到期约 20.91 亿元。

1.2 万科展期方案梳理
回顾 2025 年 11 月底以来,万科展期及兑付方案的变化,主要可以分为 2 个 阶段: 第一阶段为 2025 年 12 月,首次方案遇阻,仅宽限期延长生效。此阶段万科 以“单纯展期”为核心,缺乏实质性保障,核心方案均未通过,仅通过宽限期延长 争取协商时间。首次方案全否后,万科针对性补充增信条款,打破“无实质保障” 僵局,但仍未涉及短期现金兑付。 2025 年 12 月 5 日“22 万科 MTN004”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推出 3 项展期 议案,均为“本金展期 12 个月”,仅议案二提及“深铁或深圳国企担保+优先偿 债权”,但无短期现金兑付;最终议案一同意率 0%、议案二同意率 83.4%(未达 90%生效门槛)、议案三同意率 18.95%,全部未通过,被迫延长宽限期。 2025 年 12 月 22 日“22 万科 MTN005”持有人会议中给出的方案和前一期 债券的方案类似,提出“发行人提供相应增信措施”;同时维持“本金展期 12 个月+11,100 万元利息宽限期内支付”的核心安排,不过因仍无短期兑付,债权人 仍未同意万科的议案,顾选择将宽限期延长至 30 个交易日。 第二阶段为 2026 年 1 月中旬,本次方案引入“固定兑付+部分偿付”机制。 所有展期债券(22 万科 MTN004/005、21 万科 02)均加入“10 万元固定 兑付”,不足 10 万元则全额兑付,该部分不计息,重点覆盖小额持有人。 此外万科本次设置部分本金的偿付机制:方案一将兑付 40%的本金(如“22 万科 MTN004”议案三、“21 万科 02”议案四),扣除 10 万元后,剩余本金 40%于近期兑付,剩余 60%本金展期 1 年,同步支付全部到期利息及 40%本金的 短期利息。方案二将兑付 5%的本金(如“22 万科 MTN004”议案四、“22 万科 MTN005”议案四):扣除 10 万元后,剩余本金 5%于近期兑付,同时延长宽限 期至 90 个交易日(届满日 2026 年 4 月 29 日/5 月 14 日),适配风险偏好较低 的债权人。

1.3 地产债市场情况
本周地产债成交情况较前周有明显改善,本周共计成交约为 122 亿元,相比 前周的 61 亿元,市场情绪有明显的好转,周度高估值成交比例从前周的 64%下 降至本周的 58%,但后续仍需持续跟踪市场的信用风险情况。 仍需重点关注 1 月中下旬密集召开的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21 万科 02”将于 1 月 19-20 日表决,“22 万科 MTN004”“22 万科 MTN005”持有人会议定于 1 月 21 日召开。2026 年 1 月 8 日上海证券报在文章《万科中票展期问题,迎来关键 时刻》的报道,此次债权人大会召开日期为 1 月 21 日,距离宽限期 1 月 28 日仅 有一周时间。如果宽限期内公司与债权人取得沟通进展,达成一致共识,或者兑付 本息,该债券将会避免违约风险。此外,2026 年 1 月 4 日经济观察网在文章《57 亿债券展期失败后 万科 2.5 亿股权再遭冻结》评论:当前,万科正站在债务重组 的关键窗口期,其能否通过资产出售、债务置换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软着陆”, 不仅关乎企业存续,更对整个地产行业风险化解路径具有样本意义。 目前地产债的投资主要还是要区分城投或产业类主体。城投类的主体建议关 注中高等级、短久期,2Y 以内的流动性较强、近期成交活跃的有苏州高新、常高 新等主体。产业债方面,2026 年以来,成交量靠前的有保利发展、铁建房地产、 华润置地控股、招商蛇口和中交房产等央企,或者是华发股份、首开股份、陆家嘴 等区域国企,且平均久期均在 2Y 以内。若要参与地产类主体交易,建议关注保利、 华润等强资质央企短久期债券(1Y 内),寻找交易情绪脆弱时的高估值机会。
2.1 地方政府积极落实“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
2026 年 1 月 16 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 要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充分释放各项政策集成效应,推动惠民生和促消费 紧密结合,有效增强居民消费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 要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支持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竞相涌现,增加优质服务 供给,解决好信用、标准、安全管理等问题,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要完善促消 费长效机制,制定和实施好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加快清 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持续提升、 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联动升级,加快建设强大国内市场。 会议也指出,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企业合法权益和 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要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紧 盯重点地区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地方责任,统筹安排、尽快下达用于支持清欠的专 项债券额度,更大发挥金融政策作用;健全清欠长效机制,加快清理存量、坚决遏 制增量;要扎扎实实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继续组织实施好治理欠薪专项行动,严格 落实欠薪单位责任,综合运用监测预警、督查考核、信用惩戒等措施深化源头治理, 加强对困难农民工的临时救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我们认为,让居民做到“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其首要前提是能够让居 民保持连续多年的就业态势,使得居民能够形成良好的就业预期,这就需要继续推 动在全社会层面形成良好的“增量就业”趋势,并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因此, 需要充分释放各项政策集成效应,从而政策形成合力,以“组合拳”形式产生更多 的放大效果。 对此,我们预计国家会继续“扩大财政支出盘子”,使得各类项目在地方落地 时,能够确保“必要的支出力度”,从而能够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积极遴选与确定 好各类“省级重点项目”与“重大标志性工程项目”,利于形成“增量就业”。 其次,对于各类企业的“拖欠企业账款”现象,尤其是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 的拖欠账款,要坚持“清欠长效机制”与“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引导全社会对于 “拖欠现象”进行有效治理与积极解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这样或使得就业群众 能够获得有效的工资保障,部分被拖欠账款的民营企业也能获得充分回款资金。 再次,对于诸多中小企业及出口型企业,也需要继续扩大扶持力度,并培养更 多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从而利于企业“稳订单、拓市场”或者转型升级,在 当前不断变化的时代里,依然能够展现较强生机与蓬勃发展势头。 对此,近期工信部修订发布了最新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其 中,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范围,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作 为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统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该政策引入“主动发现机制”,提出充分挖掘产业链供应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项、人才引 育等数据,常态化发现潜在优质中小企业,也利于地方政府挖掘更多高增长潜力的 民营企业;该政策还优化了“认定标准”,如考虑外向型企业的特点,将“细分领 域国际市场占有率”纳入认定标准;根据企业发展整体情况,适当提高营业收入、 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要求,从而也利于企业完善自身治理能力以及获得更多地方 政府产业基金等扶持措施。
而对于出口型企业的发展情况,在 2026 年 1 月 14 日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 上,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军表示,从民营企业看,去年党中央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各类政策红利加速释放,有效激发民营企业活力; 2025 年,民营企业创新动能更加充沛,实力不断增强,占我国外贸总值的比重提 升 1.8 个百分点到 57.3%,出口高技术产品增长 14.8%,其中高端装备增长 26.9%, 占全国比重近 6 成;从海洋装备到低空飞行器,都有民营企业开拓的身影,在我 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外贸总值中,民营企业占比超过 7 成。 由此可见,积极扶持科创型与出口型民营企业的稳步增长及提升其市场占比, 也能够有效保证就业,对于居民形成稳定的、长久的“就业预期”,预计也会带来 较大帮助。 与此同时,解决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还需要国家出台更多、更大力度的 政策支持,从而“强化保基本、兜底线”,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尤其是促进居民就 业增收,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 系,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
没有后顾之忧而“敢消费”,核心是能够降低对于居民而言最重要的一系列刚 性支出与大额支出,尤其是“生育托幼”、基础教育、大病医疗等,并在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最重要的社保项目上获得充分保障, 不再因为所谓的“灵活就业”而无法得到正当权益保障。例如,2025 年《政府工 作报告》在“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就业”章节中就指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 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进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对于如何“稳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计划在 2026 年采取如下措施,或可成为后续各省市地方政府出台更多类似措施的一个典 型参考案例。 (1)一是制定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细化方案,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将相关收入 指标分解到最细颗粒,分区域、分行业、分人群摸清增收现状,分领域明确增收目 标、路径、举措,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2)二是协同行业主管单位,积极引导吸纳城镇就业多的制造业等行业合理 提高在岗人员工资待遇,引导工资水平高的金融业等行业释放更多优质岗位增加 工资性收入。 (3)三是持续优化创业政策举措,激发青年群体创业热情。会同金融、税务等部门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给予资金、场地、税收等支持,扩大市场主体规模、 助力个体工商户发展增加经营净收入。 (4)四是协调住房建设部门优化阶段性购房补贴等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 房屋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居民既有财产保值增值。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开 发适合居民投资的理财产品,拓宽投资渠道增加财产净收入。 (5)五是会同医疗、民政、住建、教育等部门着力解决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住有所居、幼有所教等群众关切,及时足额兑现各项政策待遇,减轻居民刚性支出 压力。加大民生投入力度,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市低保等补贴标准增加 转移净收入。 (6)六是立足人社职能,把稳就业作为首要任务,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 打造创业安徽升级版,支持和帮助更多青年群体创业;做强做优“技能照亮前程” 培训行动,在技能人才聚集的区域、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进技高者多得;完 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结构,适时调整待遇水平,提高低收 入群体收入。
制造业能够吸纳较多城镇就业,引导企业提高在岗人员工资待遇;金融行业基 本工资水平相对较高,引导金融企业释放更多优质岗位,让新增就业者能够获得相 对较高的工资性收入;要求金融、税务等部门给予创业者更多资金、场地、税收支 持;在“技能密集型”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促进“技高者多得”; 开发适合的理财产品,为居民提供更多投资渠道以增加“财产净收入”;适时提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市低保等补贴标准,以增加“转移净收入”,利于基层百姓 解决“后顾之忧”,有机会提升这部分居民的消费能力。 上述种种富有新意的举措,皆有赖于将“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细化方案”全面落 地,地方政府需要将相关收入指标分解到最细颗粒,分区域、分行业、分人群摸清 增收现状,分领域明确增收目标、路径、举措,或可将其纳入基层地方政府的绩效 考核机制,利于地方政府能够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涵及有效执行细节措施。 在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过程中,财政与金融的彼此协同、有效配合,或能逐步 “放大政策效能”。 鉴于此,在 2026 年 1 月 13 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北京以线上线下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全国推进工作”视频会议。会议 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布置“推进财政金融 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工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和经办机构完整 准确把握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要求,简化流程环节,强化执行跟踪,切 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参加会议的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省级财政部门、财 政部各地监管局以及相关经办机构。 随后,在 2026 年 1 月 15 日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央行宣布了多项新 政策,利于提升各类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能力、贷款金额,逐步降低贷款成本,或将利于 2026 年民企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及吸纳更多就业。
(1)将支农支小再贷款与再贴现打通使用,增加额度,并单设民营企业再贷 款;合并使用支农支小再贷款与再贴现额度,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 5000 亿 元;总额度中单设一项民营企业再贷款,额度 1 万亿元,重点支持中小民营企业。 抓好金融支持民营经济 25 条举措的落实,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并增加额度。 (2)民营企业再贷款在继续支持民营小微企业的基础上,将民营中型企业纳 入支持范围,激励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民营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我们从现有 的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中拿出了 5000 亿元,再加上新增 5000 亿元额度,这样共 同组成民营企业再贷款的 1 万亿元额度。民营企业再贷款的利率、期限等与支农 支小再贷款保持一致,额度单独管理。 (3)增加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并扩大支持范围。将科技创新和技 术改造再贷款额度从 8000 亿元,增加 4000 亿元至 1.2 万亿元,并将研发投入水 平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等纳入支持领域。 (4)合并设立科技创新与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将此前已经设立的民 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合并管理,合计提供再贷款 额度 2000 亿元。 (5)人民银行将进一步拓展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的支持领域,待有关产业 主管部门明确了健康产业的认定标准以后,将适时把健康产业纳入服务消费与养 老再贷款的支持领域。通过再贷款适当优惠的利率,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 法治化的原则,增加消费领域的信贷投放。 (6)继续引导金融机构结合消费场景创新产品和服务,重点支持住宿餐饮、 文旅体育娱乐、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与民生关联度很高的行业。 (7)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 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方面,对民营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给予差异化安排。 (8)多渠道提升民营企业的融资体验。对民营企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采 用“快速通道”,支持民营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等。 综合来看,国家通过一系列财政支出及金融协同效应,重点支持中小民营企业, 尤其是科创型、研发支出型、出口型及“与民生关联度很高”的民营企业,冀望其 获得“持续经营”的能力及不断突破创新的能力,与国家一起积极完善制造业各环 节体系,努力解决一系列“卡脖子”关键技术环节,并在出口市场继续维持稳定增 长态势。例如,电动车、电池等优势产业维持出口动能,推动投资、消费、出口“三 驾马车”在 2026 年继续进阶,或将有利于宏观经济维持稳增长态势。在这个过程 中,既需要国家各部委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力度,又需要地方政府全面理解政策内涵 及有效执行政策细节。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