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银行业理财专题报告:“卷费率”是理财突围的最优解吗?

  • 来源:华宝证券
  • 发布时间: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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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理财专题报告:“卷费率”是理财突围的最优解吗?.pdf

银行业理财专题报告:“卷费率”是理财突围的最优解吗?公募基金与银行理财作为国内财富管理市场中规模最大的两类产品,在当前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持续推进背景下,银行理财产品也加入了“价格战”,纷纷调降产品费率。银行理财产品的费率整体低于公募债基。从各机构综合产品费率情况来看,国有行理财子公司中,中邮理财平均综合费率最高,为0.42%,其次是建信理财和交银理财,均为0.41%;股份行理财子公司中,广银理财平均综合费率最高,为0.55%;城商行理财子公司中北银理财平均综合费率也达到0.55%,广银理财和北银理财平均综合费率为所有理财机构中最高水平,最低为法巴农...

1. 银行理财产品现行费率概览

1.1. 背景

2023 年 12 月 8 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四个方面优化完善交易佣金分配制度,这也标志着公募行业第二阶段改革将正式启动。 理财和公募基金作为资管市场的两大产品供给方,分别归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和证监会监管,资管新规以来不同资管端的政策正在逐步拉齐,减少制度红利下的监管套利空间。金融机构让利投资者是响应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实质性落实普惠金融的重要举措。2022年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公募基金为响应政策号召,分三阶段不断推进费率改革,自去年以来已有多家基金公司下调基金费率。虽然理财市场暂无出台有关费率引导的政策性文件,但多家理财机构已自觉开展费率调整,践行国家政策指引。

产品费率对投资者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销售类费率如认购、申赎费影响投资者产品持有份额,另一方面运营类费率如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会影响产品净值,从而影响投资者持有收益。通常投资者对销售类费率感知较强,因为在产品购买和赎回环节直接体现。而对运营类费率的感知较弱,因为产品净值是扣费后显示,投资者往往直接看到产品净值,不接触运营环节的扣费环节。 今年以来,兴银理财、中银理财、光大理财、华夏理财、杭银理财、北银理财等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先后发布费率调整公告,对旗下理财产品的相关费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下调,优惠费率涵盖了申/赎费、销售费、托管费、固定投资管理费、浮动管理费等多种费用。但总的来看,费率调降短期内是吸引、留住投资者的方式之一,而长期费率下行是践行金融让利投资者,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提升投资者的收益的政策导向。 公募基金的费率调整会参考对标海外发达市场,如美国共同基金,但银行理财产品作为较具中国特色的一种资管产品,理财产品的收费模式如何?与公募基金相比孰高孰低?是否还有进一步降费空间?降低费率会是理财产品突围的方法吗?本篇专题对银行理财产品费率展开研究分析。

1.2. 理财产品费率现状

目前理财产品的费用主要分为认购费、申赎费、固定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浮动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包括交易费、审计费、信息披露费等)七种类型。其中认/申购费和赎回费通常一次性扣除,而固定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通常按照每个规定估值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年化),每日计提、定期支付。 (1)认/申购费为购买理财产品时要支付的费用,一般在购买时一次性扣除。目前多数理财产品免除了认/申购费,不过仍有部分理财产品收取认/申购费。从当前存续的产品来看,产品的认/申购费整体较低,平均均为 0.01%。分产品类型来看,固定收益类产品平均认购、申购费均为 0.01%;混合类产品均为 0.06%;而权益类产品认/申购费较高,平均申购费为0.39%、平均认购费为 0.34%;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数量较少,且均不收取认/申购费。(2)赎回费是卖出理财产品时需要支付的费用,也是一次性扣除的费用。与认/申购费相似,多数理财产品也免除了赎回费,不过有部分产品会根据持有期收取不同比例的赎回费,持有期越长赎回费越低,持有至一定期限后则不再收取赎回费,不同产品对于期限的设置有所不同,具体需参考产品说明书及公告。

(3)固定管理费为管理人按固定比例收取的理财产品投资管理费用,存续产品的平均固定管理费为 0.18%,其中,固定收益类 0.17%、混合类 0.28%、权益类0.64%、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 0.26%,整体来看,权益类产品收取的固定管理费高于其余类型产品,因为权益类资产风险较高、波动较大,对于管理人能力的投资要求也相对较高,因此所收取的管理费也更高。(4)托管费是用于支付给托管行的费用,为了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监管机构要求理财产品的发行管理方要将募集的资金放在有资质的第三方银行进行托管。整体来看,托管费率较低,平均为 0.03%,其中固定收益类、混合类产品均为0.03%、权益类为0.04%、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为 0.01%。

(5)销售服务费为销售服务机构在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收取的服务费用,存续产品的销售服务费平均为 0.17%,其中固定收益类为 0.16%、混合类为0.29%、权益类为0.28%、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为 0.1%。 (6)此外,部分产品还设有浮动管理费,浮动管理费是对产品超额收益的报酬,是对产品管理人创造较优业绩的奖励。也就是产品在扣除产品托管费、销售手续费、固定管理费、其他费用(如有)后,如果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超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产品管理人将对超出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浮动管理费,剩余归客户所有。浮动管理费总共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1)固定数值型浮动管理费;2)阶梯型浮动管理费;3)不收取浮动管理费。

整体来看,当前存续理财产品中,约 7 成产品收取浮动管理费,其中固定数值型浮动管理费产品数量较多,占比超过 60%,而阶梯型浮动管理费产品数量较少,仅有2.32%。浮动管理费收取按照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不同类型来看:可分为绝对数值型、区间数值型和指数挂钩型。 绝对数值型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中,收取固定数值型浮动管理费的产品占比超过80%,平均浮动管理费为35.78%,其中固定收益类产品平均浮动管理费略高于其余类型产品,为44.11%,其次是混合类产品,为 43.22%。收取阶梯型浮动管理费的产品较少,共5 只,其中固定收益类 4 只(招银理财招睿金鼎十八月定开 3-5 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苏银理财恒源融达1号-6月)和混合类(招银理财招智合富 1 号(三年封闭)混合类理财计划)1 只。区间数值型业绩比较基准的的产品中,收取固定数值型浮动管理费的产品占比约65%,平均浮动管理费为 39.90%,约 32%的产品不收取浮动管理费。多数指数挂钩型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不收取浮动管理费,仅有约12%指数挂钩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收取固定数值型浮动管理费,以及约 1%的产品收取阶梯型浮动管理费。

1.3. 理财产品费率整体下行

自 2020 年以来,整体来看,银行理财产品各项费率整体呈现震荡下行走势。根据普益标准数据,截至 2023 年 2 季度,银行理财固定收益类产品平均固定费率(包括固定管理费、销售服务费以及托管费)较 2020 年 2 季度下降0.13%至0.33%,其中,平均固定管理费率下降 0.02%至 0.19%,平均销售服务费率下降0.1%至0.12%,平均托管费率下降0.01%至 0.02%。混合类产品平均固定费率较 2020 年 2 季度小幅上涨0.02%至0.61%,其中仅平均固定管理费率上涨 0.1%至 0.34%,平均销售服务费率和平均托管费均呈下降趋势,分别降 0.07%和 0.01%至 0.25%和 0.02%。权益类产品平均固定费率较2020 年2季度下降0.68%至 1.03%,其中销售服务费率下降较多,从 2020 年 2 季度的1.18%下降至0.34,而固定管理费率和托管费小幅上涨,分别上涨 0.15%和 0.01%至 0.66%和0.03%。值得一提的是,费率整体下行,但从费率结构上看,固定管理费今年以来小幅提升,销售费率和托管费率普遍下行。

2. 银行理财产品费率对比

美国财富管理市场相对成熟,财富管理规模庞大,其发展演变路径具有一定参考性。从费率方面看,美国共同管理基金费率呈稳定下降走势。 同时,公募基金与银行理财作为国内财富管理市场中规模最大的两类产品,投资者通常会将银行理财与公募基金比较。在当前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持续推进背景下,银行理财产品也加入了“价格战”,纷纷调降产品费率。

2.1. 国内公募基金费率情况

2.1.1.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

2022 年 4 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研究推动 ETF 集合申购业务试点转常规,积极推动公募 REITs、养老投资产品、管理人合理让利型产品等创新产品发展,也推动了公募基金费率改革。 总体上,公募基金降费节奏分成三个阶段:阶段一,主要是针对主动权益基金,管理费≤1.2%,托管费≤0.2%,产品类型方面,坚持以固定费率产品为主的基础上,研究推出更多浮动费率产品试点;阶段二,在 2023 年底前降低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费率;阶段三,2024年底前规范公募基金销售环节收费。目前阶段一已基本完成,阶段二已经制定出台征求意见稿。

2.1.2. 公募基金费用情况

目前来看,公募基金费用可分为销售相关和运作相关两个方面,销售相关费用中包含认/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客户维护费和转换费;运作相关费用包含管理费和托管费。与银行理财不同,公募基金产品在销售时可能存在客户维护费和转换费,其中客户维护费为用于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基金销售及客户服务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依据基金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转换费用是指在转换基金时需支付的费用,通常为固定比例的数值。不同的基金公司和基金产品,其转换费用也会不同,一般在 0.5%~1%之间。

2.2. 中美公募基金费率对比

中美基金行业综合费率基本持平。由于国内外公募基金收费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在比较费率水平时,全面反映投资者实际成本的综合费率更具可比性。截至2022年末,根据中国基金报数据,我国公募基金综合费率约为 0.97%,根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美国共同基金的综合费率约 0.94%,行业综合费率基本持平。 从债券型基金的情况来看,自 2000 年以来,美国债券型共同基金费率呈稳定下降趋势。截至 2022 年末,美国债券型主动共同基金加权平均综合费率为0.44%。根据WIND数据统计,我国债券型基金算术平均综合费率为 1.06%,以规模加权平均综合费率为1.18%,说明我国规模大的债基的费率仍然较高。

当前国内债券型公募基金的认/申购费、赎回费均分为前端收费、后端收费两种模式,且根据购买规模/持有时间分档收费,因此我们按照产品最高申购费、赎回费计算,平均申购费率和赎回费分别为 0.38%和 1.31%。此外,债基的平均销售服务费、管理费和托管费分别为0.26%、0.36%和 0.1%。 因为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以及持有期限不同,所以我们假设投资者购买最少份额,并持有一年,即计算最高申购费以及持有一年所需收取的赎回费,得出国内债券型公募基金的平均综合费率为 1.06%,要高于美国债券型共同基金。目前美国财富管理收费模式逐步从销售费用转向 12b-1 费用再转向投顾费用,所以销售端费用整体偏低。若剔除申购和赎回费,仅统计国内债基的平均固定费率(包括销售服务费、管理费和托管费),则为0.72%。国内公募基金对管理费调降基本趋于稳定,下一步费率调整可能会对标投顾、产品类型创新。根据美国降费经验和目前国内降费进展,国内公募基金管理费下调空间不大,下一步可能转向产品类型、投资者结构。产品类型方面,首批 20 只浮动费率试点产品推出,分别挂钩期限、挂钩规模、挂钩业绩,要为主动管理有业绩的产品留部分管理费空间。当前国内债基的平均综合费率要高于美国债券型共同基金,其中申购、赎回费率相对较高,但固定费率已经降至较低水平。总的来看,未来国内债基的申购、赎回费率仍有调降空间,而固定费率继续下降的空间相对有限。

2.3. 国内债券型公募基金与银行理财产品费率对比

我国银行理财产品中 95%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其投资属性与债券型公募基金较为相似,因此我们对比公募债基和银行理财产品费率的情况。 银行理财产品的费率整体低于公募债基。银行理财产品与公募基金在认/申购费、赎回费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我们主要对比销售服务费、管理费和托管费三种费率的情况。债基的平均销售服务费、管理费是银行理财产品费率的约一倍左右,而债基的平均托管费是理财的五倍,整体来看,虽然当前公募基金持续降费,但仍高于银行理财,银行理财产品在费率方面的仍具一定优势。

2.4. 公募基金新发浮动管理费率产品

此次公募基金费率改革除了下调管理费以外,还进行了产品费率创新。近期共有20只浮动费率的公募基金获批,为首次推出的采用浮动管理费的公募基金产品,主要可分为三类:1)管理费率与基金规模挂钩,即按基金管理规模分档收取管理费,产品管理规模越大,适用的费率水平越低;2)管理费率与基金业绩挂钩,此类型的浮动费率基金将管理费分为基础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两部分,并设置管理费浮动区间,收益表现不达约定水平时,管理费水平向下浮动,收益表现超约定基准时,管理费适当向上浮动;3)管理费率与持有期挂钩,即按投资者持有产品份额时间分档收取管理费,投资者持有份额时间越长,支付的费率越低。新获批的浮动费率的公募基金与部分收取浮动管理费的理财产品相似,采用了阶梯式收费标准,不过存在以下几点差异:1)理财产品的浮动费率可分为固定数值型浮动管理费和阶梯型浮动管理费,而当前公募基金仅采用阶梯式收费标准;2)理财产品的浮动管理费是与业绩挂钩,即当产品年化收益率达到一定水平后收取相应的浮动管理费,而当前公募基金则根据产品规模、业绩以及持有期限来划分不同收费标准。

2.5. 各机构产品费率情况

我们统计了各家理财公司产品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销售服务费和托管费)情况。从各机构综合产品费率情况来看,国有行理财子公司中,中邮理财平均综合费率最高,为0.42%,其次是建信理财和交银理财,均为 0.41%;股份行理财子公司中,广银理财平均综合费率最高,为 0.55%;城商行理财子公司中北银理财平均综合费率也达到0.55%,广银理财和北银理财平均综合费率为所有理财机构中最高水平,最低为法巴农银理财(0.17%),或是因为当前法巴农银理财发行产品较少,且均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整体费率偏低。根据产品分类来看,北银理财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平均综合费率最高,达0.52%,最低为法巴农银理财(0.17%);混合类产品最高平均综合费率为杭银理财的0.88%,最低为贝莱德建信理财(0.27%)。

3. 银行理财产品费率优惠模式

从费率本身上看,理财产品的收费并不高。但是在产品策略相似、创新有限、业绩差异小的现状下,为了提升理财规模,理财公司开始在产品费率上“卷了起来”。目前来看,理财产品费率创新在固定管理费方面,分为四种费率优惠模式:一是产品破净不收管理费;二是净值回撤不收管理费;三是业绩不达基准不收管理费;四是阶段性费率优惠。

3.1. 产品费率优惠模式 1——“破净不收管理费”

招银理财于今年 5 月 23 日推出首只累计净值低于 1 元时将暂停收取固定投资管理费的权益型理财产品——招银理财招卓价值精选权益类理财计划产品。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管理费按日计提,而该产品的固定投资管理费收取则取决于产品当日净值,打破了传统“固定管理费”收取模式。根据产品说明书显示,当该产品累计净值低于1.00元(不含)时,于下一自然日暂停收取管理费,直至本产品累计净值高于1.00元(含)后恢复收取。有部分私募基金采用这种模式,但在公募基金和公募理财产品中较为少见,所以招银理财推出的首只“破净不收管理费”的权益类理财产品也引发了市场高度关注。根据产品说明书,招银理财招卓价值精选权益类理财计划风险等级为PR5五级,该产品坚持“择优”+“低买”的投资理念,以产业投资的眼光买股票,以够低的合理价格买入,靠穿越周期的业绩增长、稳定提高的分红,结合高股息标的优质公司选择,构建超越基准的alpha收益。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持续获取超越基准的投资回报。

从产品净值走势来看,自产品成立起(2023 年 5 月 30 日)至2023 年11月末,该产品累计净值基本高于 1.00 元,仅于 2023 年 6 月 1 日以及 6 月30 日低于1 元。

总的来看,该产品为权益类产品,而银行理财主要承接稳健型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权益型理财产品规模和数量占比整体较小,所以本次创新通过产品费率亮点,一方面是为了在资本市场波动加剧的背景下,能够深度绑定投资管理者和投资者,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另一方面能够吸引符合高风险偏好但未曾投资过权益型产品的投资者以及部分习惯于投资权益基金的基民关注到权益型理财产品。 不过,兴银理财与 11 月再次推出了“自产品成立之日起的一年内,当理财产品估值日前一日累计单位净值小于 1 时,该估值日不收取投资管理费“的混合类产品——兴银理财富利兴合富达红利一年最短持有期 1 号混合类理财产品,进一步拓宽了产品费率创新的范围。根据产品说明书显示,该产品为混合类产品,运作模式为最短持有期型(最短持有1年),风险等级均为 PR3(中风险),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7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20%+恒生高股息指数收益率×10%。该产品为以相对收益为目标的偏债混合类理财产品,产品投资范围为投资于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低于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和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低于 80%。该产品债券部分以获取确定性收益为目标,不做过多久期风险暴露,债券部分投资中枢围绕在70%上下浮动。此外,该产品的权益部分采用红利策略进行 A/H 投资投资中枢围绕在 30%上下浮动。

3.2. 产品费率优惠模式 2——“净值回撤不收管理费”

招银理财在推出“破净不收管理费”产品后,于 2023 年10 月再次推出两只费率创新的产品,分别为招银理财招睿添利 360 天持有期 1 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和招银理财招睿添利180天持有期 1 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根据产品说明书,产品成立半年内,对固定投资管理费给予阶段性优惠。产品成立的首半年可以看作产品净值积累期,这个时期内如遇特殊行情扰动可能使产品净值波动较大,理财公司通过给予费率优惠让利投资者,一方面可以在业绩积累期给予客户面对短期净值波动的信心保障,另一方面可以使投资者拥有更好的持有体验。上文所述招银理财推出的两只产品属于在特定时间内,净值回撤即不收取管理费。具体看产品说明书中理财计划设置固定投资管理费的计提条件:管理人根据当日费后累计净值和前一日累计净值比较,确定下一自然日是否计提固定投资管理费。具体而言:

(1)如本理财计划存在某一或多个份额的当日(自然日)累计单位净值小于前一自然日,则管理人下一自然日针对所有份额均不计提固定投资管理费; (2)如本理财计划所有份额的当日(自然日)累计单位净值大于等于前一自然日,则管理人下一自然日正常计提固定投资管理费。固定投资管理费的计提标准为0.15%/年,计提后按月收取。如某一自然日计提固定投资管理费,则:该自然日计提的固定投资管理费=上一自然日理财计划净资产×0.15%÷365。 就产品本身来看,这两只均为固定收益类产品,运作模式为最短持有期型(分别为最短持有 360 天、最短持有 180 天),风险等级均为 PR2(中低风险),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招银理财招睿添利 360 天持有期 1 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 2.9%-4.6%,招银理财招睿添利180天持有期 1 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 2.8%-4.5%。产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仅限优先股比例不高于 5%,投资于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比例不高于5%。

从产品净值走势来看,截至 2023 年 11 月末,招银理财招睿添利180 天持有期1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尚未出现单个自然日累计单位净值小于前一自然日的情况,而招银理财招睿添利 360 天持有期 1 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仅于 2023 年 11 月23 日当日累计净值(1.0029)低于前一自然日(1.003),也就也为着 11 月 24 日将不收取固定投资管理费。

3.3. 产品费率优惠模式 3——“业绩不达基准不收管理费”

除了“破净不收管理费”和“净值回撤不收管理费”两种费率创新产品外,还有一类产品为“业绩不达基准不收管理费”。杭银理财多数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中,在费用及税收中固定管理费的部分中明确写出如理财计划实际运作结果不达业绩比较基准下限时,管理人有权减免固定管理费。

3.4. 产品费率优惠模式 4——阶段性费率优惠

今年以来,为了提高销售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多家理财公司下调旗下在售理财产品的费率,主要涉及固定投资管理费、销售服务费等。到了年末,理财产品费率“价格战”进一步加码,理财公司再次启动费率“打折”促销活动,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布公告对部分理财产品相关费率进行优惠,优惠的产品主要为固收类理财以及现金管理类理财。以优惠力度较大的招银理财为例,12 月以来,招银理财连续发布公告对旗下十余只固定收益类产品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固定投资管理费进行调降,其中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费率调降多从 0.2%调整为 0.1%或由 0.15%调整为 0.05%,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固定投资管理费则由原来的 0.2%降至“零管理费”。此外,还下调了一只混合类产品费率,将“招银理财招智混合策略 FOF(尊享对冲)一号混合类理财”的管理费从 0.8%调降至0.4%。随后,平安理财、华夏理财、光大理财等多家理财公司纷纷加入,对旗下多只产品的固定投资管理费和销售相关费用进行调降。 当然,阶段性费率优惠并非新鲜事,早在公募基金降费之前,阶段性费率优惠作为理财销售的营销推广手段一直存在,因此我们归纳总结为第四种费率优惠模式,前三类费率优惠模式是银行理财在费率上的创新,而阶段性费率优惠并非一种费率创新模式。

4. 思考——“卷费率”是理财公司突围的最优解吗?

费率调整是当前净值化转型过程中提升产品收益,实现产品规模增长的手段之一。对于理财公司而言,阶段性调降费率一方面是理财为了做大规模会选择通过降低费率让利投资者的方式,促进产品销售。另一方面是在当前公募基金降费改革背景下,投资者对于费率感知敏感性提升,部分头部理财公司进行产品费率创新,打响理财产品“价格战”,使得各家机构在当前高度竞争的市场中不得不开始“卷费率”。

4.1. 费率调整空间由商业模式决定

本质上,费率调整空间实际是由资管机构的商业模式决定的。狭义资产管理机构如公募基金主要商业模式是依靠做大产品规模和数量,收取产品管理费实现收入,而产品管理费根据产品管理难度而有高有底,通常主动型产品管理费高于被动型,股票型产品管理费>债券型>货币型。

理财公司从母行剥离后开始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对产品发行结构、投向和风控、团队建设、渠道拓展等多方面进行独立核算经营利润,从母行的“大帐”中抽离出计算自己的“小账”。在以收取管理费为核心的商业模式下,固收类理财产品本身费率并不高,银行理财公司则需要权衡产品规模、产品费率和公司净利润之间的关系。 不变的商业模式与变化中的市场环境促使理财公司进行费率调整。在低利率环境背景下,低波稳健资产的收益下行,以低波稳健投资为主的银行理财产品如何做出业绩差异化,除了对投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外,费率调整也是当前有效的方法之一。短期来看,费率的调整可以打造相对高收益的获客型理财产品,“薄利多销”的方式提升产品规模。长期视角看,“价格战”并不是长久之计。首先,从整体费率情况来看,随着降费不断推进,国内公募基金的综合费率逐步接近美国共同基金费率,且此次降费主要集中在管理费方面,后续继续下调的空间相对有限,不过申购、赎回费率存在一定调整空间。同时,目前国内公募基金的费率要明显高于理财,所以对于银行理财而言,产品费率继续下降的必要性有限。其次,能够吸引投资者长期持有且持续投资的重点还是在于产品的业绩表现和产品实际收益。一味的打“价格战”可能会导致理财公司的利润空间被不断压缩,或导致理财公司忽略投资能力的提升,从而影响到长期发展。

4.2. 理财公司需精细化费用管理

理财公司脱胎于银行,因此在销售渠道上相比公募基金、保险等其他资管机构仍具一定优势。但在银行理财产品交叉代销兴起的趋势下,我们发现不同银行渠道端对于自身理财公司的“接纳度”和“保护度”存在差异,部分银行仍以销售自家理财公司发行的产品为主,而部分银行的产品货架中其他理财公司的产品已占据半壁江山。对于理财公司而言,未来需要提升费率的使用效率,精细化费用管理。根据自身禀赋选择自建直销渠道与银行代销的平衡,拓展机构客户或是零售客户,对于未来多元化收益来源的获取,对权益投资研究团队的建设补充等等,做强基本盘,同时布局行外、线上、直销的第二增长曲线。

4.3. 财富生态新格局下银行理财产品费率调整可能性方向

近年来,国内公募基金发展走出两条路径,一是通过打出明星基金经理IP流量做大规模,二是发力指数投资赛道,尤其是 ETF。从海外低成本指数投资时代的启示来看,基金公司的商业模式除了卷 alpha 之外,还可以卷费率。费率的价格战拉低了美国资管行业的平均费率,依靠低成本和指数投资也成就了两大公司——全球最大的共同基金先锋领航和全球最大的资管公司贝莱德。 回到银行理财领域,银行理财一直致力于塑造投资稳健、风格稳定、收益稳当的产品定位,在低风险低收益的存款和高风险高收益的股票与股票基金之间寻求风险收益相对适中的产品特征,实现类存款替代的产品功能,以契合广大银行储户的需求。与其他资管机构形成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生态格局。当下,银行理财也正在探索财富管理,在资产端和渠道端探寻循环关系,过去资管机构更多是“卖方思维”,而未来应该转向“买方思维”,走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双线并行的发展道路。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觉得银行理财产品费率未来的发展模式可分为两种:

1)“固定管理费+浮动管理费”模式

管理费模式的核心逻辑是对产品投资能力的认可。目前银行理财产品主要以主动管理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投资者选取理财时更多关注的是产品业绩表现和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从我们近年与投资者线下访谈中得知,绝大多数投资者认可且有意愿为更高的投资水平付费,浮动管理费模式具备可行的客户基础。 主动管理型产品可能会进一步降低固定管理费率而提高浮动管理费率。若未来理财公司延续原有商业模式,对于主动管理型产品而言,理财公司应聚焦于提升投资管理能力,控制好产品波动,做强产品业绩,通过高于业绩基准收取超额报酬实现公司收入与投资者收益的双赢,持续提升产品规模。 被动管理型产品的管理费可能会进一步走低。随着指数化投资的不断发展,未来理财产品的形态中,除了主动管理外,被动管理的产品数量和规模可能会进一步提升。主被动管理产品并不存在优劣之分,而是满足不同投资者在投资方式、投资布局、风险承受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被动管理型产品以跟踪指数为主,对 alpha 能力要求较低,因此会体现出低费率的产品特征。

2)“投顾费”模式

投顾费模式的核心逻辑是由资产管理收费模式向财富管理模式转型。国内公募基金转型不断推进,向美国财富管理模式汲取经验,其核心主线是由卖方销售向买方投顾模式的转变。自资管新规理财产品“打破刚兑”以来,各类监管政策逐步将理财产品与公募基金的监管标准拉平,未来银行理财的发展模式或逐步向公募基金接近。 若未来投顾牌照扩容,理财公司逐步向“买方投顾”模式转型,则其收费模式将以收取投顾费为主。此外,理财公司可以通过分层服务的方式拓宽收费模式,能够为高净值客户提供更多定制化服务以进行分层收费。 目前来看,当下理财行业面临双重挑战,一是理财产品同质化供给难以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投资需求;二是在理财产品净值波动加大的背景下,客户对于理财产品仍保持刚性兑付的惯性思维认知。所以对于理财公司而言,可以从丰富产品策略和提升投顾能力两个两面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首先在丰富产品策略方面,理财公司应加强理财产品创新能力,丰富理财产品策略和体系。考虑到理财公司在可配置资产种类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相较于公募基金等资管机构,理财公司能够投资于包括非标债权、未上市公司股权等多元资产类别。理财公司应提升多资产、多策略的大类资产配置能力,以及在权益类产品、多元策略产品、另类产品等方面的投研能力,推出多元化的产品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需求。其次,理财公司可以参考公募基金的路径,打破以往“以产品为中心”的卖方销售模式,向“以客户为中心”的买方投顾模式转型。在丰富产品策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帮助客户规划理财。

4.4. 银行理财突围的解法思考

无论是费率改革还是其他类型的产品创新,其实都在寻求产品突围的方法。对此我们觉得可以从三个财富管理生态变革的可能性触发点进行思考:触发点 1:通胀。如果存款利率下行,使得存款无法跑赢通胀时,居民一定会腾挪存款到相对安全且能跑赢通胀的地方去,那么此时相对低波稳健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货基等或许是客户的优先选择。这对理财公司而言,需要储备多元丰富的收益来源,做好产品的波动管理,以顺应投资者的偏好选择。 触发点 2:现金流管理。当前居民投资风险偏好较为谨慎,较关注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健康的现金流不仅能确保生活质量,也能给居民带来较为安心舒适的投资体验。因此,为满足居民长期保值增值的投资需求,以及相对透明、可看见现金流的产品模式或许是一个方向。

触发点 3:投顾牌照。如上文所说,若投顾牌照扩容,在被动化、透明化、机构化的趋势下,理财应当对指数化投资有所储备和布局。 那么对于产品创设,我们觉得有几个方向可以参考:方向 1:分红型产品。目前已有目标赢形态的理财产品,满足投资者落袋为安的投资需求。那么,一些分红型的理财产品形态,也能满足投资者这方面的需求。方向 2:指数型产品。若投顾牌照扩容,银行理财顺应被动化、透明化趋势的投资中,是否可以考虑指数化产品,作为策略清晰的财富管理配置工具。方向 3:QDII 产品。此类产品在今年收到较多关注,但可能受制于外汇额度的限制,产品规模难以无限做大。并且不同理财机构对优质境外资产获取存在禀赋差异,因此QDII 产品作为全球化配置的一种,可以特色化吸引部分高净值客户。最后,临近年末,想借用刘润老师 10 月 28 日“进化的力量”年度演讲中的一段话与大家共勉: “在压力之下,我们的机会在哪里?其实所有的机会都藏在变化里。只有发生变化才会重新洗牌,带来一波物竞和天择。时间让现在成为过去,让过去成为历史,未来已来,我们不但要把握当下,更要拨开迷雾,看清未来。”

编辑:火腿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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